Re: [求助] 老公疑似外遇,并提离婚

楼主: duuwoif (燎原火)   2016-07-10 16:44:11
※ 引述《motomotto (珮姬)》之铭言:
: 1. 对于婚姻中发生的问题征求建议与解决的方法。
: 2. 须明确描述问题的前因后果与现况。
: ===================== 以上请按Ctrl+y删除,以下请勿删除 =====================
==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我们结婚三年来
: 为婆媳及他的工作以致无法出门游玩,
: 还有我的金钱观及个性争吵不休
★妳可以找时间自己出门游玩啊!
★金钱观及个性争吵不休婚前不知道吗?
: 今年开始
: 他不给看手机
: 也把手机锁码
★手机是他的私人物品,妳无权观看或擅自拿他的手机!
: 五月跟我吐一句他在思考他适不适合婚姻
: 我很难过,当下请他到客厅睡,他再也没有跟我一起睡过
★人家只是在思考这段婚姻适不适合他,你就赶他去睡客厅,
你觉得他还会想回房跟你睡吗?他是不能思考婚姻适不适合他吗?
: 手机只要我靠近,他便会紧握在手,不离身
★一样!妳无权也不能擅自拿取他的手机,妳无权擅自偷看!
: 六月吵架要跟我离婚,坦承他外遇,喜欢一个女人,就是玩股票认识的,对方是有夫之

: ,我哭问做爱了没
: ,他回"没有,暧昧而已,都被妳说中,我就是喜欢她,怎样?" 生活型态改变,爱喝酒

: 爱跟那群股友出门
★他要是回答说没跟那女的做爱你就相信吗?反之他会傻到承认他有跟别的女人做爱?
: 吵架过后隔天,说请我不要再打电话给他,也不要问他在哪,两人好聚好散,趁没有孩

: ,说对我没感觉
★对!不适合就好聚好散.
: 事后也表明说,他没有外遇,他只是为了气我。
: 某天他喝醉酒回家,我查了手机,发现他与他朋友的对话里
: 他跟他朋友要约见面的时间,并说:"那我再问问我女友"
: 对方回:"好"
: 但他朋友知道他有结婚,也认识我
: 也有查到他与那女人在群组里暧昧的对话,那些话是在我们交往时才会说的话,比如我

: 护妳之类的
★他如果有外遇会承认吗?
★所以妳还是偷看他的手机!侵犯他的隐私!
: 隔天,
: 沉不住气再加上单纯以为他朋友会帮我的我
: 加了他朋友的line
: 并试探性的问
: 他朋友回我:我跟他已经没什么在联络,他也很少打给我,我没有听他提起什么女友
: 但事实是都有通电话,也是一两天的事
★妳以为他朋友会这么容易出卖他吗?
: 我与他朋友对话结束后的一小时
: 我先生line我
: 要求离婚,说我的一举一动让他很惊恐
: 我问是什么举动,他回妳自己想
★什么举动?妳偷看他手机及处心积虑想透过他朋友监控他的一举一动的举动!
: 还将离婚理由推说个性不合,常常吵架,不想磨合
★妳刚开始不是说"个性争吵不休"吗?怎能说是"他推说"?
: 请问,我先生这样的行为是真的有外遇吗?
★有法律上的证据吗?妳有抓奸在床吗?假如没有很抱歉不能证明他有外遇.
: 当然,我个性上的问题也是需要调整
: 我要求他给我机会
: 但是他说
: 妳再怎么改也挽不回我了
★妳这样监控他的手机及透过他友人想监控他,妳觉得他会给你机会吗?
妳有尊重他的隐私权吗?
: 态度冷淡恶劣,不回讯息,不告知去哪里,晚回家,跟婆婆大嫂说要去哪做事,但其实

: 是,一直在撒谎,一直故意找我碴,故意挑起我情绪,以让他有理由把我逼退
: 甚至会恶人告状,告状婆婆跟我妈妈,让他更有理由说服她们他的决定是对的
: 虽然现在已经在谈离婚了
: 但是想知道这些举动及行为是不是呢?
★他要跟谁讲是他的自由!妳管太多了吧?他是不能跟他亲戚抱怨或发牢骚吗?
★既然都已经在谈离婚了,祝妳跟他好聚好散!
作者: carnie   2016-07-10 16:46:00
要当一个好老婆太难了 不能随便吵到先生 还不能怀疑他如果认清自己还不够格当个好太太 的确该提离婚我觉得这例子或许是太太把重心放在先生身上太多了
作者: sexymuse (偏不说)   2016-07-10 16:54:00
作者: apring (戏剧性大逆转)   2016-07-10 17:02:00
要找女人离婚后再找,外遇男就是烂对婚姻不忠被侵犯隐私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caramelputin (bobo)   2016-07-10 17:17:00
....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6-07-10 17:30:00
为什么女人这么爱看别人手机呢?!
作者: carnie   2016-07-10 17:32:00
不过说真的 怀疑先生变心 是要直接问吗?还是找征信社啊?
作者: zxcvbnmqwert (爱让人成长)   2016-07-10 17:35:00
搜集证据啊
作者: carnie   2016-07-10 17:36:00
或许原波只是感受到先生变冷淡了 才会联想到外遇吗?
作者: apring (戏剧性大逆转)   2016-07-10 17:39:00
已经坦承外遇了要证明什么那里是家不是法院
作者: Madao01 (Madao)   2016-07-10 17:51:00
回文让人看了很不爽
作者: djyyymix (Ambition)   2016-07-10 17:53:00
好可怕 都承认了还硬要鞭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6-07-10 17:56:00
先生坦承外遇了还要拿出证据XDDDD 搞笑吗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07-10 18:03:00
为了原po,附上截图 http://i.imgur.com/pAyzFzl.jpg
作者: QQQN (QNNN)   2016-07-10 18:05:00
谈到钱是否太俗气..下一段感情以钱为目标吗?价值观
作者: ganlinnya (ganlinnya)   2016-07-10 18:10:00
一直强调看手机回文不知道在凶什么
作者: hidepose (古典与现代的融合)   2016-07-10 18:29:00
回文只想到,难道你是原po的老公?这么凶是怎样,好像被踩到尾巴的动物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10 18:37:00
你凶啥凶啊莫名其妙
作者: shadow2002 (幸运を祈る)   2016-07-10 18:57:00
原来老公疑似外遇,老婆侵犯隐私刚好?那老婆不付房租窝公婆家白吃白住,婆婆擅自进房间整理收拾也是刚好。还是那句话,老公有错不代表老婆是对的。
作者: keroberyl (锅欠欠)   2016-07-10 18:58:00
嘘你
作者: wtlnana (kirin)   2016-07-10 19:04:00
原po只是要知道外遇这个事实,他也没说有要为了法律上的权益而去告老公,所以不需要证据啊而且本人自白也得为证据,你才法律读到哪里去了?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6-07-10 19:12:00
其实这版只适合PO检讨自己的 因为都只看的到单方说法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6-07-10 19:13:00
本人自白还是需要有书面或录音,如果只有自己听到,到法庭上还是不会被认为是证据的
作者: xulu0 (miss)   2016-07-10 19:23:00
为什么要提告?现在是男方想离婚,女生直接开条件的状况唉~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6-07-10 19:29:00
你才搞不清楚法院跟家里的差别吧 科科
作者: mnvcxz (ya)   2016-07-10 19:30:00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19:44:00
她老公和朋友的对话不是提到了“要问我女友”吗请问一个有老婆的男人 还有女友 不是外遇是什么?在法律上有“外遇”这个罪名吗?捉奸在床是要告通奸你好好笑 硬凹是把老婆称做女友 如果他真的是把老婆称做女友 那为什么明明有和她老公联络的朋友要说谎说没联络 也没听他提及女友的事呢?我是没听过多少男人会在喝醉后叫老婆“女友”啦有没有外遇跟有没有和外遇对象上床 是2件事不是有上床才叫做外遇叫人多用点脑前 请你自己先用点脑 不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打个“科科”2字就可以既然太简单 那麻烦你解说一下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19:51:00
外遇又如何? 爱上一个人与不爱一个人了,如何说对错
作者: unknowid (...)   2016-07-10 19:52:00
2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19:52:00
半桶水响叮当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19:52:00
法律管得到的地方就赔钱了事,不然还怎样?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19:53:00
不知是人太笨还是问题太笨 才无法回答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19:54:00
纯虚你,不懂在凶什么,外遇就不对了啊,整件事看下来他老公就是外遇,现在扯什么证据,所以结婚了跟别人暧昧讯息正常?她只是错在个性没改以及金钱观念不合没沟通好!严重怀疑你是他老公那边的人?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10 19:54:00
硬凹恼羞辩不过 GG 0分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19:58:00
还有最好会跟朋友说我带女朋友去,拜托!他们那个时间点就吵架了,他老公是要带她去哪?硬凹也凹好看点==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19:59:00
结了婚也是有可能需要物色下个对象的,至于传讯息用尊重隐私就可以敷衍过去了还可以反抱怨对方侵犯隐私当作未来甩人的踏足点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02:00
我不太懂,结了婚还要多少隐私?如果要隐私干脆别结了啊!扯什么要自己多少隐私去掩盖偷吃行为!还把隐私这种行为说的多正确!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6-07-10 20:05:00
婚前用个跑步配对APP就被BG版乡民鞭了;婚后只要没有捉奸在床做什么都可以?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06:00
现在原Po要好聚好散,你在这边落井下石说原Po不尊重隐私以及数落原Po,这样行为就很道德?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20:10:00
结了婚就不能有隐私?! 有些人的想法真的好奇怪...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12:00
看一下抓奸条款好吗?文书,以及任何有力证据都可以!你脸肿不肿?还说什么一定要抓奸在床?http://i.imgur.com/c5VKA65.jpg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0:13:00
结了婚当然可以有隐私呀 但要在什么范围内呢?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14:00
W大,可以有隐私啊!但是用隐私之名掩盖偷吃就不对啊!那干嘛结婚?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0:14:00
又是否可以用隐私二字来掩饰自己不忠的行为呢?
作者: QQQN (QNNN)   2016-07-10 20:15:00
当初为什么结?现在人都不懂得体谅对方,眼里只有自己,很难不吵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16:00
其实原Po错在没沟通以及太自己感受为中心,但绝对不是这篇可以这样数落她不对!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0:16:00
所以以后大家都可以玩线上交友跟异性吃饭逛街牵手传讯息 如果另一半觉得不对劲想看手机 就立马搬出“这是我的隐私”来拒绝!!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07-10 20:17:00
你凭什么这样数落她?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0:17:00
隐私好棒棒!
作者: dacun10045 (肯儿)   2016-07-10 20:17:00
谁跟你结婚真衰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18:00
真的觉这篇很夸张,而且口气还很呛!完全看不下去,婚姻版头嘘给你!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6-07-10 20:23:00
法院认证前都不算外遇 zzz
作者: ElinorJune   2016-07-10 20:24:00
呵呵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20:28:00
如果对方什么都没做,只是感情淡了,也可以想看对方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20:28:00
有的婚姻是用来拿居留权的,当然不需要让工具方知道太多。隐私是很好的正当理由,还可以反扣争取更多离婚筹码。
作者: lululyu (....)   2016-07-10 20:29:00
整篇看下来真的没有重点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30:00
她Line有截图有看到好吗?这种证据不是证据,什么还是证据?拜托要凹也麻烦看原文,种种用脑袋想都想的出来!这样落井下石数落原Po,这行为很好吗?
作者: bluefanty ( very)   2016-07-10 20:30:00
凶屁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33:00
W大,他们前面感情淡了,原Po也没有想看的欲望,重点是原Po老公淡了就是说他爱上别女生,她才怀疑才想看啊!
作者: shadow2002 (幸运を祈る)   2016-07-10 20:33:00
前面发现按到嘘,推回来,某些人的逻辑真的无法理解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34:00
我不是法官大人啊,但看不惯数落原Po这样行为,现在又很凶自以为很对!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20:37:00
怀疑为什么不找征信社要看对方手机阿...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37:00
所以法院认证才能算有偷吃?拜托!这种用头脑想你现在跟我凹法院认证了吗?所以以后你老婆或老公找别人偷吃,你乖乖等认证才觉得他外遇?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6-07-10 20:38:00
这是在崩溃几点的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20:38:00
别把结婚跟爱情无限上纲了,隐私就是隐私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38:00
W大,其实征信社满贵的吧Zzz 我是不知道价格,但因该不便宜!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6-07-10 20:39:00
A前文觉得你是不是受到什么打击还是被盗帐号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07-10 20:41:00
W大隐私是互相信任,但是连最基本信任都没有,其实就没有隐私可言!只剩下的怀疑猜忌,这也是他们婚姻最后一根稻草呀!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20:41:00
在台湾稳私就是这么的廉价,我也无话可说了~
作者: wupofun (pingpu)   2016-07-10 20:41:00
发现有好多人火药味都好浓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10 20:42:00
她大概跟国考一样想红吧,一整个不知道崩溃啥
作者: motomotto (珮姬)   2016-07-10 20:50:00
他说我做再多都无法挽回他,是在我发现他有疑似外遇对象前,绝对不是您说的那样。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20:52:00
可以用隐私跟歧视掩护不忠啊 骑驴找马也适用于婚姻的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0:54:00
原来找征信社就不算侵犯隐私了喔?要用隐私来掩护不忠的话 就不要怪另一半要掀开隐私这块遮羞布所以结论是 不可以看手机因为是侵犯隐私 但找征信社跟监偷拍就不算侵犯隐私惹~
作者: SnowMars (雪)   2016-07-10 20:58:00
直接嘘@@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10 21:01:00
她老公吗
作者: mobile01lds (大小鼠通吃)   2016-07-10 21:02:00
虽然我赞成夫妻间不能任意看对方手机,但对于找征信社可以,看手机不行的言论还真是......笑屎我惹
作者: Eslin (叶儿飘飘)   2016-07-10 21:05:00
小心钓鱼
作者: bigapple (Big Apple)   2016-07-10 21:09:00
我前男友也强调看手机是侵犯隐私的不理性行为 ,后来才知道他出轨好几次 ,如果我早点看他手机就不用耗费青春了 。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21:11:00
驴骑士应该很欢迎驴子找征信社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6-07-10 21:11:00
法律根本没规定看人手机是侵犯隐私,除非你公开内容造成对方名誉受损'个人隐私' 这种东西本来就只是人和人之间的互相尊重。当你已经不信任对方时,还尊重他隐私干么?(所以才找征信社不是吗?)反过来说,如果配偶没怎样你却偷看手机,那就是你自己先打坏信任了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0 21:14:00
秘密通讯隐私权,要不要自己google一下?
作者: yggob (然后,)   2016-07-10 21:16:00
发疯似的言论可以删除吗 这里不是恨版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21:20:00
重点不是法律 是斗争对方占到高位
作者: xxyuuyuu (术士赫琰)   2016-07-10 21:30:00
一整篇看下来可吐槽点太多,简化为嘘。科科科科!!!!!!!
作者: yangtokyo (杨杨)   2016-07-10 21:42:00
其实原po说‘拿出证据’没错,之前陪朋友经历老公外遇时有认知到一些法律常识…没有抓奸在床通常很难定罪,就算文字纪录真的有性器官结合的事实,也要看法官要怎么判。但原po真的不用这样呛原原po,你的字句里也没有建设性解说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21:49:00
这叫忠言刺耳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摄影师)   2016-07-10 21:56:00
★何不食肉麋?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6-07-10 21:57:00
颗颗颗颗颗颗,你妈知道你只会颗颗吗?
作者: semind (Lee)   2016-07-10 22:01:00
不用法律认证阿~外遇最怕的就是老婆不签字,妳不签字外遇对象就会帮妳折磨妳老公~妳就泡茶翘脚等他求妳离就好了
作者: baiyao (东大路)   2016-07-10 22:07:00
一直叫法院,喊证据,你烦不烦?!没什么建设性只会漫骂,就乖乖躲在萤幕前,别po了!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6-07-10 22:29:00
中肯,舌战群瞎辛苦了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10 22:30:00
欠嘘
作者: isdorothy (我的肚子流出裤子)   2016-07-10 22:33:00
同理心ㄧ点吧,自已为是...
作者: warmear (warmear)   2016-07-10 22:38:00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6-07-10 22:42:00
你哪根葱
作者: mysaur   2016-07-10 22:47:00
已读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07-10 22:47:00
你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原原po先生后来的否认,也可以解读为怕被告啊!你是法官吗,别笑话了
作者: ostrich980 (出去玩)   2016-07-10 22:49:00
不用对这种文认真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10 22:56:00
捉奸在床?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0 22:57:00
可以抬出感情无对错来搅拌是非
作者: pikalin7 (天真)   2016-07-10 23:01:00
这什么脑x文?!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3:05:00
好啦 反正隐私这种东西就是 看手机不可以 但找征信社跟监拍照 就没关系哟^^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16-07-10 23:09:00
无聊,不知在愤概什么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6-07-10 23:10:00
你不相信“她老公没外遇”没差呀XD
作者: rosie (罗西)   2016-07-10 23:13:00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10 23:17:00
想红是不是
作者: Madao01 (Madao)   2016-07-10 23:19:00
★句句是重点吗?颇ㄏ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6-07-10 23:24:00
同意,纠结这些真的不重要,不爱了想离婚才是真的
作者: safety15 (乐乐)   2016-07-10 23:24:00
唉………快去看医生吧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6-07-10 23:26:00
只要没有交合证据,就无法告通奸。连亲暱证据都没有,侵害配偶权更不可能成案。以上是要告什么?
作者: kittiequeen (珍珠妹妹~)   2016-07-10 23:32:00
这年头... 不是厚疯人就是原原po她老公
作者: miuking0510 (姑获鸟之夏)   2016-07-10 23:33:00
应要求来嘘了
作者: fehime (短发不能飘呀飘)   2016-07-10 23:43:00
阿你觉得你自己好棒棒吗 ?自以为 …!!
作者: christy0412 (安捏喔)   2016-07-10 23:57:00
我有看完原原po的文,如果真的完全如原原po所说,她老公应该是很大机率有外遇啦!(因为我爸大概也是这模式)可是真的要劝原po放下,而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相信原原po应该自己也有问题,只是现在改也太晚,毕竟都在谈离婚了,不如好聚好散,放下他也是放过自己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6-07-10 23:58:00
某d真的d
作者: taco85216 (跟你妈妈讲哦)   2016-07-11 00:01:00
好啦,去睡觉啦
作者: missiemissie (missie)   2016-07-11 00:05:00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6-07-11 00:07:00
很好奇到底回文是在凶什么?0.0因为被嘘文脑羞?
作者: YAMABUTA (年纪大了就忘记暱称这事)   2016-07-11 00:09:00
讲话好凶好呛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1 00:17:00
Pump
作者: kgi (努力心平气和)   2016-07-11 00:19:00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aikouchi (uchi)   2016-07-11 00:41:00
是在凶什么??
作者: wondersun (orange)   2016-07-11 00:54:00
啊不就好凶好棒棒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07-11 00:59:00
我是不知道你是道长还是学长 不过有话好好讲 别让法律人蒙羞 这里不是法庭 你也不是法官 不用一直嚷证据证据证据 要求人家拿出证据请问你的适法权源是什么
作者: livfai (莉芙菲儿)   2016-07-11 01:07:00
措词可以委婉些(阅毕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1 01:11:00
作者: any1688   2016-07-11 01:31:00
你以为你是谁啊?
作者: ql4ql4 (泡泡)   2016-07-11 01:33:00
不嘘不行 呵~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6-07-11 01:43:00
压力太大没别的发泄管道了吗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07-11 02:04:00
看样子你似乎经历过这种过程,辛苦了
作者: yangdemi (杨小帕)   2016-07-11 02:17:00
你又不是当事人,嚷什么证据啊……
作者: skyqiu (珊瑚小天)   2016-07-11 02:26:00
被人嘘不起吗
作者: iras   2016-07-11 03:11:00
2没坏
作者: ui789 (非礼勿视)   2016-07-11 04:43:00
你的直接回应 只会让人觉得只顾法理 而不顾情理
作者: blbl05 (Levi Smith)   2016-07-11 08:59:00
法律人路过嘘你,话可以好好讲是在呛几点的?你在法庭上也这样讲话?虽然不晓得是不是真的法律人(毕竟没有证据嘛~)但没必要这样讲话!而且从回文我很怀疑你有搞清楚证据力和证据能力的差别吗………
作者: whoiswho31 (Iron Will)   2016-07-11 09:51:00
合法征信,请不要叫or直持别人做违法的事~
作者: happysad (永夜)   2016-07-11 11:11:00
X5了耶,帮你补血
作者: BEtrue (summerblue)   2016-07-11 11:58:00
你哪位啊不知道在呛什么
作者: ilovejoke (幽默上等!)   2016-07-11 12:01:00
你应该是万年国考生吧 感觉像那种补习班上了几堂就觉得自己懂很多法律的人不推你呛原po的态度 但确实讨论有没有外遇没用了 离婚比较实在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6-07-11 12:07:00
渔获量? 所以这篇是用来钓鱼的吗?XDDD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07-11 12:17:00
我是觉得看配偶手机没什么啦!心里没鬼就不怕啊。我手机也随我ㄤ看。他还懒得看咧。真的没外遇,怕怎样的?会怕配偶看手机不就印证心里有鬼。体液都互通了还要求多少个人隐私…
作者: buttercandy (*糖果*)   2016-07-11 13:37:00
作者: bv35 (大B)   2016-07-11 14:15:00
就嘘你!
作者: jwchang   2016-07-11 14:17:00
你对弱势无助的人一点同情也没有,懂一点法律,又怎样?科科,出了法庭,你的人生哪部份成功?通常这种对人的悲伤感受无法同理的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孤立于社会太久。你懂法律(?)但显然你不懂道德和感情,你觉得自己很成功呀?还是很失败?!呛什么!
作者: happysad (永夜)   2016-07-11 14:27:00
不客气
作者: blueraingirl (秘密)   2016-07-11 14:37:00
哈哈
作者: jwchang   2016-07-11 15:14:00
看到目前为止觉得你好可悲,什么样的人生和环境造就像你这种性格。'穷得只剩下法律' 还洋洋得意 颇呵很得意是吗房?可惜你现在所做所为并没有让你的过去更值得骄傲有病的话应该寻求帮助。你完全回应不了我的点,的确我去睡觉c/p值还高一些~ 法律人? 呵
作者: srena (Srena)   2016-07-11 15:39:00
红色喜气
作者: jwchang   2016-07-11 16:22:00
为什么要把没有什么可看价值的东西(垃圾?)收到精华区? '你哪位?'喔,对了,自己爱做自我揭露,又'不准'别人评价,你皇帝?'法律'规定不准评价啊? (不是最爱讲法律?) 笑死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07-11 16:27:00
‘蒐证手段过当,造成违法之虞’so...?‘哎呦…豪可怕,违法了溜…’so what?不过当还真挖不出你所谓的证据咧。不能维持忠诚就别踏入婚姻,很难?虽然ptt我还很菜,但我确定的是,被连嘘的文不会进精华区。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11 17:14:00
崩溃囉<3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11 18:14:00
不要在情理法酱缸太认真 帮补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16-07-11 18:30:00
这篇怎么看都不应该被嘘成这样。我来推一个。原原波内文内容不清不楚 根本什么论点都站不住脚 她老公真的有外遇吗? 还是只是思考适不适合婚姻? 说喜欢别的女生就代表外遇? 外遇就代表通奸? 其实原原波的婚姻早就问题重重了吧。没事赶老公出去睡 这样是有多爱他?三年争吵不休 婆媳问题 不能游玩 被老婆赶出房门 偷看手机...这些怎么看就是觉得早就千疮百孔了吧
作者: shenshen819 (ShendyLee)   2016-07-11 19:11:00
偏激
作者: a90155302   2016-07-11 20:04:00
帮你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6-07-11 20:42:00
原po加油!支持你进精华区!
作者: duoCindy (小佩)   2016-07-11 21:22:00
这应该是宋棍吧大家小心用词
作者: flyaway2214 ( )   2016-07-11 21:56:00
作者: soyolin (《蛮牛》)   2016-07-12 02:56:00
嘘你来乱的
作者: adelaide (ade)   2016-07-12 04:19:00
修回文了耶,不是很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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