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原因 :不想被认出
请勿引用原文
如题
公公婆婆之前都住公家宿舍 而因此也没有买房子
最近公公要退休了必须要迁出来
因为感觉之后租房不大可能租一辈子(考量年老等等搬家,甚至租房的方便)
而先生又是独子 而我们在公公婆婆的资助之下之前也买了新房
最近讨论之下 因为第一间婚前就买的房子是挂先生名子
如果再来 公公婆婆要买房(他们退休住的)的话 他们可以挂我名用我名子贷款
但是我也是要出点钱(可能头期) 或是少于头期 但就是大概要两百万(总价950的万的房子)
然后其他部分由我老公把房贷付完 (公公表示月付一万五当租金或是先拿出200万)
不知道大家会同意这样的方式吗?
虽然是女方的资产 但是要也考量到这其实要给公公婆婆退休的住房
保守估计公公婆婆也会要住20-30年
不知道这样子到底好不好? 也很怕压力会很大 因为第一间房贷也还没全部还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