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可能要搬回去跟公婆住了...

楼主: bebehome (bebehome)   2016-04-18 09:57:22
※ 引述《queenrabbits (葵兔子可以当妈宝当的理A)》之铭言:
: 标题: [心情] 可能要搬回去跟公婆住了...
: 当时是从老公名下的房子贷款买了间房子放小叔名下,
: 于是我们三人搬出来享受快乐的自由空气。
:
: 但我推测,是因为老公那房子地点位在相较低价的地段,
: 卖了也不划算,再买新房会比原本的更贵。
: 收租的钱大概是贷款的一半还少一点。
=======
帮妳解
收租的钱是贷款的一半,那表示你这间以现在台湾的环境根本不适合长期持有。
(我在台中收租的钱比贷款+利息还要多一点点,我也有增贷一次)
所以妳可以卖掉这间房,跟老公出去租屋,这样你们可以拿回一些头期款
(即使比当初付出的少,也就是亏钱卖,投资有赚有赔,该认赔就认赔)
有现金存款,每月负担还少一半,不用跟公婆住。这才是人生啊~
然后呢,妳小叔住的房子,头期款妳哥付的
现在你们夫妻俩因为付不出贷款(跟公婆说租不出去就好),只好沦落租屋
那小叔该不该想办法还钱让你们俩有"头期款"买房子呢?
哈...身为长子,第二段的小心机我只是内心OS,实际上是不会这样做的
给自己弟弟的钱给就给了,哪会要回来XD
但要过好生活,卖掉重新买低总价或是直接租屋会是比较好的。
(看得出你的公婆财力不差,应该也是有自己的房子,何必买一大堆房子留给孩子呢?)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身为长子,为了避免纠纷,把获赠头期款分一半给弟弟是应该的
作者: huangemmawww (花枝)   2016-04-18 10:08:00
如果获赠的头期款要分一半给弟弟,那弟弟房子的头期款也该还给他们家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8 10:09:00
推楼上 毕竟是儒教泛滥区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他们家是指公婆家吗?正确做法是都不要拿公婆头期款,全部还公婆如果拿了,兄弟各一半很合理哥哥获赠600,拿300给弟弟当头期款,弟弟300头期款一半要还谁?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6-04-18 10:40:00
收租的金额比贷款+利息还高? 要嘛就是你投资精准买在低点,要嘛就是非法隔间出租。原原po的情况感觉就是买来自住,所以有可能是买在较高点,但现在卖掉再租屋也不见得比较好,只能说他们当初买的时侯,完全没考虑到自己付不起房贷,或是老公早就把搬回婆家当成退路(只是没早点跟老婆心理建设)。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他们应该不是评估自己状况买房的,纯粹是公婆给钱公婆要求之类买房的大台北地区以外房价租金比较好是有可能的,因为其他地区租房的空屋期相对较长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6-04-18 10:44:00
自己没想过的话也没办法了,现在只能见招拆招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而且很多人只算贷款跟租金是错误的,还要同步计算头期款损失的定存利息才是对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4-18 10:52:00
只要头款成数够高租金是有可能比月付贷款高呀,中南部的租金比找得到6-8%不少,是大台北多2%才会不少人说买不如租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18 10:54:00
楼上还漏算了房屋折旧率 超过15年后房子就会有很多需要替换的零件 跟车子是一样的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6-04-18 10:55:00
的确重点在于头款成数呀原原po收租的钱比贷款一半还少,是真的有点少可惜少那一半收入还不行,要嘛就是当初买太贵,要嘛就是收入实在太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4-18 11:04:00
是多了二胎后总贷款才无法靠出租支付吧。这可能是当初靠出租支付,省下的钱没存下消费型支出用掉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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