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enrabbits (葵兔子可以当妈宝当的理A)》之铭言:
: 标题: [心情] 可能要搬回去跟公婆住了...
: 当时是从老公名下的房子贷款买了间房子放小叔名下,
: 于是我们三人搬出来享受快乐的自由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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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推测,是因为老公那房子地点位在相较低价的地段,
: 卖了也不划算,再买新房会比原本的更贵。
: 收租的钱大概是贷款的一半还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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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妳解
收租的钱是贷款的一半,那表示你这间以现在台湾的环境根本不适合长期持有。
(我在台中收租的钱比贷款+利息还要多一点点,我也有增贷一次)
所以妳可以卖掉这间房,跟老公出去租屋,这样你们可以拿回一些头期款
(即使比当初付出的少,也就是亏钱卖,投资有赚有赔,该认赔就认赔)
有现金存款,每月负担还少一半,不用跟公婆住。这才是人生啊~
然后呢,妳小叔住的房子,头期款妳哥付的
现在你们夫妻俩因为付不出贷款(跟公婆说租不出去就好),只好沦落租屋
那小叔该不该想办法还钱让你们俩有"头期款"买房子呢?
哈...身为长子,第二段的小心机我只是内心OS,实际上是不会这样做的
给自己弟弟的钱给就给了,哪会要回来XD
但要过好生活,卖掉重新买低总价或是直接租屋会是比较好的。
(看得出你的公婆财力不差,应该也是有自己的房子,何必买一大堆房子留给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