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财产被管...

楼主: wolfpig (wolfpig)   2016-04-14 14:33:30
※ 引述《skytowerlll (东尼)》之铭言:
: ※ 引述《pinkygirl (pinkygirl)》之铭言:
: : 要是我爱的东西想用自己的钱买 又不冲突到家用 老公一直不给买
: : 我大概会气炸吧...
: 之前也有文抱怨老公花钱除值游戏.
: 还不是花自己钱,一个月几千,也是被念阿.
: 虽然也有嘘文,不过捍卫财务分开的明显少多了.
哭哭, 赶快来对号入座一下XD
: 只是难免就会对于花费的意义产生歧见.以至于吵架.
: 我只能说,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
: 只是处理的方法和结果能不能彼此满意.
: 要说财务独立,你就真的完全不去在乎对方怎么花钱,
: 所以自己有想花费时,觉得对方管东管西很没道理
: 其实是心中有把尺,只是有没有超出范围而已.
我觉得这跟财务规划有关.
大家口中的家用到底是什么? 如果只是生活费当然很好处理, 那应
该可以剩不少钱下来.
可是如果家用包含投资理财 (例如保险费, 教育基金, 退休基金,
购屋基金, 房贷), 这个时候手头就相对拮据了. 甚至有点压力,
如果这时候另一半, 花钱花得很爽, 可能难免会心生怨怼.
尤其是长期的财务目标不一致时, 更是容易这样. 如果太太很想买
房子, 但是老公不积极, 看到老公拿那么多钱去消费, 也不愿意投
入购屋基金, 难道不会不爽吗?
其实法定财产制虽然说财务各自管理, 但是还是有 "剩余财产分配
请求权" , 某个程度上来说, 财富还是共有的. 大笔的费用还是跟
对方商量一下比较好. 另外双方财务也要有一定的透明度, 不然日
后发生事故, 真的蛮麻烦的. 有处理过长辈遗产的人就知道 XD
其实我相信板上那些财务独立, 想买就买的人应该都把这些问题处
理得很好, 但是这些背景没有说明, 就说老婆/老公应该爽花自己
的钱, 真的是要逼死其它人阿 XD
像我家, 我的收入比老婆高, 就算一人拿一半出来, 我剩的钱还是
比老婆多, 如果我每两个月就来一趟海外之旅, 老婆没钱不好意思
, 只好请妳一个人待在台湾看家.
请问这样我会被电到翻吗?
作者: caramelputin (bobo)   2016-04-14 16:01:00
所以应该要剩下的钱一样比较公平?
楼主: wolfpig (wolfpig)   2016-04-14 16:29:00
这样就变成双方从共同帐户领零用钱的概念了 :-)如果双方同意也没什么不好 :)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4 17:05:00
嫁了只能看对方爽干嘛嫁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6-04-14 17:16:00
以目前婚后财产共有制来看,双方从总收入领相同的零用钱才是最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实际上这样作的家庭应该不多。
楼主: wolfpig (wolfpig)   2016-04-14 17:42:00
法定夫妻财产制 应该 已经不能算是单纯共有....“夫妻一方有不务正业,或浪费成习等情事,于财产之增加并无贡献” 时, 可要求法院调整.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6-04-14 17:45:00
回楼上,但原原po跟老婆的状况可不符合这个条件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6-04-14 17:46:00
所以真正讲财产分开的要去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4 17:48:00
这样另一半做诈骗致富不分给太太还买Business Jet的就可以请法院调查了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6-04-14 17:50:00
不过,板上很多人会说财产独立,不要去想分钱的事可是实际上,谁能在共有制或法定财产制之下,忍受一方随意花钱没存款,但自己猛存钱过得很拮据呢?
楼主: wolfpig (wolfpig)   2016-04-14 17:54:00
@levirrrrr: 是的. 但我只是想强调, 法定财产制其实是保留了一些弹性. 所以分开管理财产还是有意义的. 只是就需要更完善的沟通了.
作者: maymayya (别这样对我)   2016-04-14 18:04:00
推,另一样零用钱才对,有时后某一方赚钱能力强何尝不是另一方协助家中事物才可能无限加班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04-14 18:09:00
推,低薪时代真的要妥善规画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4 18:10:00
没有另一半加班不是更容易?好伟大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6-04-14 18:26:00
好大的一声"啪"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6-04-14 20:40:00
没另一半,工时又长,家事就简单做就好啦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6-04-14 21:41:00
保证被电到翻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14 23:00:00
我开第一枪 你如果觉得婚后财产应该照法律规定 请挑明去跟老婆说希望财产共有领零用金 少在那边装大方假装各自管帐 还有结了婚不要一直想离婚可以分对方财产这种事情 想这种你不如干脆现在就离婚 婚前看上对方不花自己的 婚后还想要离婚是可以拿对方的 不管男女都是算计 一样烂透了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4 23:40:00
这不叫算计,叫做节俭。(人生成本外部化)
楼主: wolfpig (wolfpig)   2016-04-15 01:01:00
K大: 当初法律的立意应该是要, 改善主要操持家务者的经济弱势. 如果硬要说成算计也太可怜了. 反过来说, 如果真得很不认同这个架构的人, 才应该自己在婚前先申请"分开财产制"不是吗? 而且从共同帐户领相同零用钱, 严格来说对家庭主妇更有利喔. 其实对一般收入不高的小家庭, 收入统合管理的确有其必要性啦.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5 01:10:00
婚前就直该接分存他处了 合婚人只会误以为子集合是全集合 只要周转得来就不必支用战备帐户 毕竟要替离婚留后路
作者: duoduo554553 (阳光空气微风水)   2016-04-15 01:12:00
要命,分那么清楚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5 01:57:00
就我妈你妈我家妳家啊 呵呵分清楚反而维持和平的机会大 混水摸鱼埋祸根
作者: duoduo554553 (阳光空气微风水)   2016-04-15 05:32:00
我说钱,你说人?啧!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5 06:19:00
我也有说钱啊 爱分清楚就水清无鱼ㄧ点 呵呵
作者: duoduo554553 (阳光空气微风水)   2016-04-15 06:32:00
早安昨天地震真大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5 06:49:00
对啊 巴塞隆那震翻了
作者: duoduo554553 (阳光空气微风水)   2016-04-15 06:50:00
是喔,我不知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5 06:54:00
还有利物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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