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铭言:
: 其实妳问大家干嘛?
: 妳想做一辈子的家庭主妇吗?
: 想,就辞职搬家
: 不想,就让老公单身赴任。
: 去大陆跟国外工作的台劳可多了
: 你先生只要去四年,很短啦。
: 他的很多说法,都太自私。
: 妳目前的教职,真的是难得的清流,辞掉大概也很难找。
: 所以简单结论,老公的理由在我看来都是自私的论述。
: 妳只要问自己,打算做一辈子的家庭主妇吗?
: 结案。
不一定只有这两个选项吧?
每天来回通勤三个小时的大有人在。
如果你不想离职,
先生也一定要赴任,
你们又希望一家人可以住在一起。
搬去第三地也是个不错选择。
(如果不考虑花费的话)
但第三地的选择主要应该考虑小孩的照顾,
建议原原po可以跟先生讨论,
如果在一方甚至双方通勤的情况下,
怎样能让小孩受到最妥善照顾。
这包含上下班时间考量,通勤时间,
一打二能力,
还有是否某一地区有亲友可帮忙..等。
还有一个重点就是,
如果你很想工作,就好好跟老公讲清楚,
人生不是什么都是只看钱,
如果真的在乎家庭,
老公其实也可以选择不调职,
如果真的有能力,
在原居住地也是有机会找到更好的工作。
既然推文有人提到实务经验,
那我就说我的实务经验,
原本住永和,
我跟老婆都在台北市上班,
两人通勤时间各约30~40分,
后来我调任到桃园,
如果继续住永和,
我通勤时间可能会增至50分。
(永和居住地对开车族有点麻烦,很常塞车。)
后来改住三峡,
我上班通勤缩短至20分钟,
老婆到台北市时间不变。
(因为三峡居住地近交流道)
反而有更多时间陪小孩。
而且三峡住所旁边就有幼稚园,
真的相当方便。
所以不见得搬到第三地就一定是取平均值,
要看地区选择跟公司与幼稚园等的相对位置。
当然,花费也可能是考量的因素。
我们是因为本来就有房子在三峡,
只是把租的屋子拿回来自住。
每个月少赚了一万多的租金,
但是生活品质上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