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eowy (顺其自然)
2015-12-21 11:53:02※ 引述《zorrle (福气啦~号:)》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小弟今年已经37 女友33 之前交往了三年多
: 在今年上半年已经提亲,原本规划在年底结婚
: 但前阵子因为我自己私下先买房,没有事先跟女友说这件事
: 让女方非常不能接受,现在女方已经提出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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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女方非常不能接受,但看起来是现在才提分手
作者:
semind (Lee)
2015-12-21 12:29:00未婚未生子的女方,她人生安全感是建筑在男生的金钱上女方反应过度是,对三年感情可以因为一笔不很大的钱就舍弃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12-21 12:43:00我11:37公告禁止回文,你11:56还回,欠打屁股吗?!
作者:
zeebee (阳光男(m))
2015-12-21 13:22:00应该是你发文前就回文,打字打太慢的关系吧~
作者:
ggmit615 (Mr.Black)
2015-12-21 13:22:00超棒的,掰囉~!
作者: NAOHIRO (naohiro) 2015-12-21 13:41:00
可能是正在打文章啦 打了20分钟.....吧
作者: amy54061 (那是你不嫌弃>//<) 2015-12-21 13:56:00
我也常一小篇po文打半天...常被孩子吸走
作者:
abc3 (理性与感性的战争)
2015-12-21 15:12:00双方讨论后,B不同意,A就不买。以上建立在AB双方一起背房贷的前提假设成立之下,而非婚前男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负担房价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12-21 15:20:00我给予体谅的不删!!
楼主:
aeowy (顺其自然)
2015-12-21 19:01:00谢板主..都要结婚也说好年底结婚...买房不用双方都OK才买?如果是家庭主妇,老婆反对老公还是买,婚姻会长久?真的很想买就吵到对方同意,说服对方再买也不会感觉这么不被尊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