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觉得原po的要求合情何理吗?
小孩是父母双方的责任,不能因为胎儿长在妈妈肚子里,妈妈就要独力撑完
整个孕期,而且很有可能生出来还是只有妈妈负责照顾,因为“爸爸要养家,
爸爸很辛苦”。还不提这位妈妈也要上班!
何况,我从来不认为面对常态加班有那么无能为力,是工作能力太差?还是
搞不清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自己的老婆小孩难道不值得男人多花点心思
想方法减少加班频率吗?
就算是刚换工作要适应,划个时间表,告诉老婆也告诉自己,多久可以稳定
下来。一旦超过时间表还得天天加班,就表示这个工作根本不值得待下去。
卖肝卖肝,可别卖到没命花钱了,台湾人奴性也没那么重吧!该工作该上进,
可是也要想想当初干嘛结婚生小孩。何况,我们为什么要让惯老板摧残我们
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