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见网友被老婆知道,坚持离婚

楼主: drama (林月如)   2015-11-18 08:33:06
※ 引述《nitendo44 (若林卡称)》之铭言:
姑且看在你愿意公开寻求建议的勇气
我提供一些可能方案给你参考:
你太太目前正在气头上,所以坚持离婚
但是就现实面上来看,她目前离婚对她而言其实并不利
你说结婚六年,两个孩子差四岁半,她是24HR全职妈
且大胆推论你们没和公婆住,家是自己贷款买的,由你付房贷
两个孩子应该最多一个六岁,一个一岁半
也就是说,她目前没有经济基础,而且还有一个小的需要照顾
所以我画了上面这个重点,可能是你还有机会维持婚姻的沟通点
她现在最大的痛苦在于,没有想到自己托付终身的人是这种人
她觉得她自己看错人,同时也对自己失去自信
更惨的是对于生活麻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面对日常,怎么面对你
你应该也差不多吧
所以,先试着两人坐下来谈,以谈判方式暂时维持婚姻生活
签订一份 "维持婚姻协议"
内容大致要有以下几点:
1.担保她和孩子的基本生活
这点你已经在上面提过了
但我建议白纸黑字写下来让她安心
2.担保孩子至成年的基本花费
这一条几乎是所有离婚协议都会有的
先写下表示你绝对没有不顾孩子
3.让她提出她愿意维持婚姻的条件
例如她要自己的房间,分床睡,或出去工作进修等等
4.要求每月至少约会一次,让你请她吃饭、看电影等等
请将孩子先安排好,让你们两人有机会独处
简单的说,就是 "重新追求她一次"
爱这种事,光嘴巴说说是没用的
更不用说曾经破灭过的爱,要再建立简直是天上摘星
这需要时间及耐力
所以,这份协议,当然有期限,最长三年
要是三年后,她依然坚持离婚,就协议离婚
三年是一个不长不短的时间
跟据统计,也是一场感情变化的时间
是激情过后,开始转为平淡,沉淀为更长久的亲情的平均时间
也是让彼此重新审视彼此关系最长的时间了
毕竟相处模式一但建立,就很难改变
反而容易在新认识的人面前转换成另一个自我
所以有种说法是,外遇你爱上的并不是小三
而是在小三面前展现的自我及相处模式,你享受那样的感觉
保障了生活,给了彼此一段时间与空间
再来好好想想未来一起携手走下去的可能性
重新认识彼此
至于鼓励嘛
我的亲友中有因先生外遇离婚,后来双方各自有交往对象
却在六年后又重新结婚的例子
因为小孩都很大了,所以也不是为了孩子复合的
但他们的心路历程我就不甚清楚了
反正能在一起一辈子的,往往不是爱得多深,而是能不能相处而已
作者: kept (?)   2015-11-18 08:42:00
好中肯喔!
作者: tottilover (Florainzaghi)   2015-11-18 08:45:00
推。不论能不能复合请原原po先保障妻子和孩子的物质生活。
作者: Lesqueer (赖死鬼儿)   2015-11-18 08:46:00
你那个复婚是年纪大的亲友吧 性对他们已不重要 而是找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5-11-18 08:46:00
不认同,对于想离婚的人,3天都嫌长,还耗3年的青春
作者: iriscyc (iris)   2015-11-18 08:47:00
推中肯实用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5-11-18 08:56:00
推!
作者: laRosy (壮壮)   2015-11-18 09:04:00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课题 如果原po想要这样面对 觉得爪妈了提出非常好的建议~推
作者: sexymuse (偏不说)   2015-11-18 09:12:00
大推
作者: englebert   2015-11-18 09:42:00
不同观点给推 希望原PO是真心想继续阿...
作者: nitendo44 (若林卡称)   2015-11-18 09:43:00
真心想无误
作者: FANNYFISH (爱睡觉的鱼)   2015-11-18 09:45:00
大推!!!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1-18 09:50:00
推中肯 不过这个对于原PO无济于事 因为双方不想配合对方妥协阿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15-11-18 09:53:00
推最后一句话.... 真的....
作者: ASH2012 (机率就是个赌字)   2015-11-18 09:57:00
实用。要认错的诚意先拿出来。
作者: aulq (wuwu)   2015-11-18 10:24:00
推喔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11-18 10:31:00
实用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1-18 10:45:00
不同意,为何要用经济资助来交换同居或是相处?如果原po太太觉得连跟这为丈夫相处都很困难,还要日常见面甚至被胁迫去约会,不是很痛苦吗?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1-18 10:49:00
这就是吃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啊...全职妈妈真的当不得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1-18 10:50:00
原po原本愿意无条件先让太太有无经济上后顾之忧毕竟她没有就业也是为了持家照顾小孩现在妳却教他用这个他本来就该做到实际扶养责任去当做情感的交换,太太为了孩子经济无虞有选择吗?!可以协议分居但保有孩子的经常探视权,但强迫约会是哪招对不起我觉得很变态!
作者: LoveSATO   2015-11-18 10:54:00
哀,如果原原PO老婆个性像我,大概就是分手、离婚收场!
作者: fishinglove (卡卡王子的鱼鱼公主)   2015-11-18 10:55:00
对于还爱原po的老婆,我觉得约会是好的,不爱她也不会答应了
作者: LoveSATO   2015-11-18 10:55:00
讲再多P话都没用,赡养费还是要记得给....自做X!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1-18 10:56:00
还爱老婆但意图偷吃的原po当然会想约会,那老婆呢?而且还把这个当条件跟赡养绑在一起,真荒谬!
作者: fishinglove (卡卡王子的鱼鱼公主)   2015-11-18 10:57:00
我是说老婆啦@@"如果老婆还爱他,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5-11-18 10:57:00
这种婚姻...继续下去有意义吗?
作者: yokobest (汉娜方)   2015-11-18 11:10:00
推~很实际的建议
作者: kmegirl (我一定会幸福)   2015-11-18 11:17:00
大推!!!
作者: keikin (外面的世界很精采)   2015-11-18 11:37:00
推~ 很实用的建议,要重新拾回老婆的信心需要长时间抗战
作者: bluebird (青鸟)   2015-11-18 11:47:00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5-11-18 12:04:00
协议的内容双方可以另行约定,但开始谈总是好的
作者: ae   2015-11-18 12:12:00
大推!
作者: unfair (怕鱼的)   2015-11-18 12:25:00
作者: amalea5 (amalea5)   2015-11-18 12:28:00
推~ 很实用的建议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5-11-18 12:42:00
很实用啊,争一时之气是没有用的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11-18 12:43:00
中肯~~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5-11-18 13:45:00
很善良中肯的建议,希望原po可以好好听进去
作者: screenwriter (容容)   2015-11-18 13:49:00
强迫约会是怎样 对方就已经想离婚了 为什么还要接受出过轨的老公重新追求???这篇完全没站在老婆立场
作者: smilecc0619 (Doris)   2015-11-18 13:57:00
这篇是建议是给老公 怎么还要站老婆立场啊楼上…
作者: wizhexe (黑着眼圈泛著泪光)   2015-11-18 14:08:00
推。给彼此时间空间与沟通机会。
作者: cindykuanc (妹妹说暱称不准叫小公主)   2015-11-18 14:47:00
推,不错的分析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11-18 15:16:00
很实际的建议 但是我还是要说 活该
作者: Michelle0612 (66)   2015-11-18 17:54:00
为了孩子,身为一个母亲!这样我真的会考虑接受。中肯!
作者: raybaby01 (raybaby)   2015-11-18 20:07:00
3年 ?!没钱就该这样被强迫吗 ?
作者: popoegg (ポポ)   2015-11-18 22:15:00
推中肯实在,又拿捏到位
作者: kireiket34 (宁宁)   2015-11-18 22:22:00
推~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11-18 23:16:00
完全不能认同,离婚就是不想再见到那个人,竟然还要强制一个月见面一次?一看到那个人会感觉更厌恶吧!
作者: sh9 (慧)   2015-11-18 23:31:00
推推~觉得你的论点很不错
作者: BonneCherie (小号诗人)   2015-11-18 23:35:00
写出来都是理想化,实际做很难做到,离婚当下就该划清界线,孩子假日归谁,之后大家就move on了,谁还会想浪费三年时间约会、亲子同游纠缠不清?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5-11-18 23:42:00
这是从老公想挽回的前提给的建议也没说老婆一定要接受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1-19 00:46:00
男方狠下心来挟经济优势抢小孩也有可能啊,所以这篇还算可参考,没什么不好的。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云起时)   2015-11-19 01:42:00
这怎么看都是用经济方面去胁迫另外一方答应继续进行这个婚姻,或者是接受分居的条件,怎么看都觉得很恐怖啊!更恐怖的是最后一段话,我相信婚姻是需要考量现实面,可是若不是架设在爱的基础上, 进行那么亲密的关系,不会觉得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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