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要不要留第三胎的严重争执

楼主: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5-11-03 23:38:51
我想就这个议题 做不一样的讨论 所以另外回文
依据我国民法第7条:胎儿以将来非死产者为限,关于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
所以 没能出生的小孩 在民法上的确是没有权益需要保护
简言之 我国民法不把死产的胎儿当人
至于一般人的看法 大致分为两部分
有人就是觉得 胚胎一确定有心跳 就是个人 是条命
即便是预期之外来的 也愿意为孩子牺牲
非到极度不得已的状态 是绝对无法认同堕胎的
也有人觉得 法律都说他不是人了 吵个屁啊
就是些母体内的细胞 什么生命啊? 鬼扯!
在与母体分离之前 母亲当然有权利全权处置 就算是父亲 也应该绝对尊重
我不觉得有哪种看法是错的
虽然这两种人 大概都觉得对方有病~
但社会本来就是这样 充斥各种看法
你永远没办法让大家都只认同一种看法的!
我比较好奇的是
看大多数版众的文字 虽然不断强调 胚胎绝对不是生命 母亲当然有权处置
却似乎又觉得这样讲 不够充足
所以不断补充
作母亲的一定是非常伤心的、作父亲的肯定都出张嘴、什么也不分摊
他们家经济大概没办法负担、勉强生会变得辛苦等等
可是 越说这些 反而越显得 大家好像其实并不是那么赞同堕胎
而是考量到这些原因 觉得对方一定很不得已
当事人一定已经非常痛苦 所以不应该再说她不对 而应该给予认同
但如果 这些原因都不存在呢?
经济上没有问题、老公很努力出钱出力地分摊
本人也因为压根觉得不是生命 所以没很伤心
单纯就是在这个时点上 不愿意让小孩来改变生活
所以避孕失败、意外怀孕之后 立刻决定堕胎
大家是否还是一样那么认同呢?
毕竟原本原原po的文章就很简略 没什么细节
不管是哪一方 说他家怎样怎样的 基本上 全都是脑补...
那就大家都别脑补了 理性地单纯讨论这件事
在婚姻关系里合法怀上的孩子 也没有非拿掉不可的外在理由
但母亲就是不想要时 你是否无条件支持呢?
请大家各抒想法、互不开骂地讨论 可以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03 23:42:00
事实上,都只是选择,其它定义只是说服个人的借口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1-03 23:42:00
支持 对我来说 光是母亲不想要 这理由就很充分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03 23:43:00
现代科技太发达了,当你发明人工受精、遗传疾病筛检、超音波检查等等,就已经提供了诸多[可以不用生]的选择,那么为什么父亲或母亲有一方不想要时,就不能是选择?同样地,如果有人想要孩子,为什么他就不能购买胚胎请人生给他? 其实这都扯到 [正义] 论了,可以直接来讨论那三部顺便一提,各国规定可以引产的月数都不同,那么,是不是也要扯到各国对生命的定义?XD我觉得太复杂了啦! 回归到婚姻本身,我觉得夫妻双方只要有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23:47:00
总觉得不能二分法会太M型化... 然后我觉得原原po文章大家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03 23:48:00
一人对生养孩子有疑虑,宁可不生,毕竟不生顶多只是两人后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23:48:00
会对于堕胎比较柔和的原因在于老婆40岁+1岁二宝+老婆自认
作者: Abbyabbie (got it)   2015-11-03 23:49:00
这个讨论好像跟婚姻无关耶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23:49:00
身体状况不佳,如果是个25岁+第一胎+身体健壮却想拿掉大家反应就不一样了... 至于他老婆身体状况就不是我们会知道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03 23:50:00
另外,所有的原因其实都只是为了解释[目的],重点就是不想生,没了你说的那些原因,还会跑出其他原因出来的不想,有千万个理由,想,去做就是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11-04 00:00:00
要不要生是个人选择,旁人有啥好支不支持?
作者: awed (:))   2015-11-04 00:06:00
我也认为光母亲不想生就够了
作者: yonyon (yon)   2015-11-04 00:07:00
母亲不想生就够了+1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1-04 00:07:00
别忘了还有遗传疾病喔 原原po算是有良心的 还会担心自己的孩子会不会跟自己有一样的遗传性疾病 有些都硬要拼 有疾病了也硬要生 生下来吃社会资源的.....
作者: fancymoon (jacob)   2015-11-04 00:10:00
推这篇,母亲不想要已经足够,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者: yyhy (凹乌)   2015-11-04 00:10:00
怀孕生产是拿命在拼的 当然要尊重母亲的意愿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1-04 00:13:00
的确 妈妈不想生就够了 但现在胎儿无问题堕胎需要配偶同意......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4 00:18:00
如果是非婚生的话?(单纯好奇)
作者: kiki00 (kiki)   2015-11-04 00:20:00
支持。这是个人思想的问题,这是自由。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1-04 00:25:00
看配偶栏喔 如果配偶栏空白就自己填同意书 院方不会管是不是婚生或非婚生,也不会管是不是配偶的孩子,有配偶就需要配偶的同意书(印象中)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5-11-04 00:30:00
所以女性如果想要在法律上拥有对胎儿/小孩最大的权利,其实是没有结婚状况下怀孕生子?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1-04 00:30:00
好像是这样(大惊)!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5-11-04 00:31:00
可是现在结婚采登记制,很难在已登记的状况下还拥有空白的配偶栏吧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1-04 00:32:00
那就别登记啊......突然觉得未婚生子也不错(误)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5-11-04 00:33:00
有点好奇,已婚男性结扎需不需要配偶同意啊(虽然跟怀孕不能相比…)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1-04 00:37:00
不用喔 女性结扎也不用 可能跟生命比较没有关系吧 但女性结扎是全身麻醉通常需要家属签名
作者: sunnyborage (阳光琉璃苣)   2015-11-04 00:56:00
推。我朋友老公是教授,自己是老师,但不想生第三胎(跟上胎隔9年老公也50了),所以就动手术并如实请小产假,也没人对她非议什么。甚至她也后来也觉得自己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1-04 00:58:00
在没结婚的状态下,父权是极度弱势,因为法律完全不承
作者: sunnyborage (阳光琉璃苣)   2015-11-04 00:59:00
做的真的是对的决定,因为老二是亚斯,到了高年级症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1-04 00:59:00
认,即使父亲有意要办认领,要验DNA证明,只要母亲不愿
作者: chieny   2015-11-04 01:01:00
我结扎时医院有请先生签同意书喔
作者: sunnyborage (阳光琉璃苣)   2015-11-04 01:04:00
但还是希望大家不想有的话就多多小心避孕啦,不然好孕版那些求子不得的人看到真的会很伤心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1-04 01:10:00
我倒还希望求子不得的人别把自己的期待放在别人身上"我生不出来你竟然要堕胎?!"这种指责让想堕胎的人看到也很伤心的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5-11-04 01:26:00
避孕失败意外怀孕就堕胎完全ok啊 事实上我觉得女生应该有完全决定自己要不要堕胎的权利 因为要怀孕十个月的人是他真正要负责的是自己 自己要考量未来生不出来等等的可能其实若不是女生怀孕 我也是支持男生也有决定的权利 但堕胎未来不能生的风险是女方负担 所以这权利还是应该给女方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4 01:48:00
我倒是觉得推文并没有像这篇作者所说的那么大量强化 "作母亲的一定是非常伤心的,做父亲的..."比较像是这篇作者为了拉一个理论过度解读推文
作者: nnyy5566 (亨利追巴士)   2015-11-04 01:54:00
一样支持,比起未知数的胎儿我更重视母亲的意愿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4 01:54:00
甚至主要也没有在辩胚胎是不是生命,这种别的地方早已讨论到烂的议题,板众还是比较偏向直接理解母亲的顾虑和决定呀这篇真的有点先射箭再画靶心的感觉。
作者: awed (:))   2015-11-04 01:57:00
快乐的母亲才有快乐的孩子
作者: sixersai (键盘华生)   2015-11-04 02:14:00
一沱肉也算人命 那我每天都在制造两亿个人你该请我吃宵夜了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调呢)   2015-11-04 02:15:00
母亲不想生就够了+1毕竟母亲如果不想生的意念强度颇强,勉强母亲生下来,日后亲子相处上恐怕会衍生一些对孩子有负面影响的事
作者: Kakia (Cacia)   2015-11-04 02:22:00
母亲不想生就够了+1 尊重身体自主权 生产很辛苦
作者: Cauchy2008   2015-11-04 03:11:00
生不生应由怀孕的那人决定,毕竟健康职涯是她受影响
作者: finch0520 (Finch)   2015-11-04 07:05:00
应该母亲能拥有去胎的决定权,事实就是母亲才是怀孕的人
作者: cyh33   2015-11-04 08:55:00
母亲不想生就够了+1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11-04 09:12:00
我不支持堕胎,但若妈妈本人没意愿生,不官什么原因,都应予以尊重。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5-11-04 09:41:00
结扎好像样配偶同意喔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5-11-04 10:22:00
母体不想生就可以堕,最讨厌生了不好好养的父母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4 10:24:00
刚刚看了一篇看起来连养小孩的钱都没有了还在问怎样坐月子
作者: aizawafff (没有ID)   2015-11-04 12:34:00
我就是母亲不想生的产物,我排行老四且母亲重男轻女总是说我跟兄姐差那么多却蹦出你让她又要重头开始顾,因为我跟老三差12y我妈生我时33岁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5-11-04 14:31:00
母亲不想生就够了+1
作者: bobee (剥笔)   2015-11-04 17:18:00
那么反对堕胎的人以后就别做那么多筛检了 验出唐宝照生!不然岂不是双重标准?
作者: Rilakbaby (乐乐)   2015-11-04 21:22:00
法律是法律 道德是道德 母亲意愿是意愿 全部搞一起怎么讨论
作者: kylie720 (恋恋真言)   2015-11-04 22:09:00
看好几个母亲不想生就够了+1,今天换成母亲想生但父亲想拿掉.也会一样的说父亲不想生就够了+1能生子是女性的身体构造,所以因此就握有生杀大权?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11-05 16:38:00
一方不想生 另一方想生//要嘛想生的自己扛的住 要嘛就别生了 两方性别可替换不限制//堕胎顶多孕妇痛一次,生下来不被关爱是一个独立的人的一生别人生不生得出来跟想堕胎的无关啊,难道不孕症治疗中心旁边会绑着育幼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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