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之铭言:
: ※ 引述《LPblog (屌儿啷当)》之铭言:
: : 文章有点长!!!!不好意思
: : 我与先生是姊弟恋 相识约五年
: : 但婚前有签一份婚前协议书 因为我婆婆要我签才可以结婚 去年结婚
: : 先生的家庭为单亲 下有妹妹 已嫁
: 给未婚的兄弟姐妹们: 这就是警讯,正常的人家是不会叫你签什么乱七八糟的
: 才会“允许”你们结婚的,了不起就是财产分配限制而已。
: 会有这种举动的“长辈”基本上都是暴君一族,不管是不是已经坐到主桌上,
: 只要还没登记都赶快逃。
我是觉得,一案归一案,没有必要这样去污名化婚前协议与长辈
如果正常的标准是说统计数字上的大部份
那很有钱的人家也会被归在所谓的"不正常"家庭
这大概也是最常出现"婚前协议"的族群吧
而且男女方都可能出现
提出婚前协议要求的可能是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甚至是当事人男女双方,比方说郭董
所以说,单就签婚前一事,来判别长辈是不是暴君,我是觉得有点武断
单就此例来当例证也有点事后诸葛
毕竟是单方面叙述,内容或有遗漏,或是有角度问题
即便没有这些问题,那也仅是孤例而已
再回到本例
我觉得有警讯的地方不见得是长辈要求签婚前协议
而是得看其他事件或条件的配合
比方说,如果明明是普通人家还要求婚前协议,那不友善的意味就更大了点
或是说男方对婆婆提出婚前协议的反应,可以看出男方处理事情的态度
这些部份可能比婚前协议本身更值得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