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吕秋远从离婚法庭给婆婆们的10大忠告

楼主: makio (shiawase^^)   2015-05-26 19:11:46
总觉得类似的看法似曾相识
但这是吕律师从离婚法廷归纳出的 给婆婆的忠告
我只能说 由一个男生能体会得这么透彻
应该真的看超多的...
我最心有戚戚焉的一句是“不要把您媳妇当女儿!!!!”拜托!!!
转自 http://www.storm.mg/lifestyle/50736
亲爱的阿姨,虽然您是我对造的妈妈,但还是容我叫您一声阿姨。
您跟您的媳妇竟然在法院里碰面,最需要检讨的,不是您儿子,而是您。
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遥远的三十年前,您刚嫁到这个家的时候,您的婆婆怎么对您的。可能您忘了,但是容我提醒您,现在已经不是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时代了。您不能把您的经验再复制到媳妇身上,因为现在连孙子的姓氏都不一定跟儿子了,还有什么能坚持的?
如果您儿子又要再婚,有几件事情容我提醒您,以后才不会再来法院,不然到时候再遇到我就尴尬了。
1. 请不要坚持跟儿子与媳妇同住,最好把他们赶出去。就算他们只能租房子,那也是他们的事情。遥远的距离美感,保证让你们婆媳关系良好。
2. 不要把您媳妇当女儿,只要把她当作您儿子的老婆、您的朋友,那也就可以了。您可以把您儿子永远当作未成年,但请把您媳妇当作同辈一般的尊重。您骂她一句,她会记一辈子。这世界上,只有她妈能管她,而她妈不是您。
3. 您媳妇乱买东西、爱看韩剧、喜欢滑手机、不洗衣服煮饭、卫生习惯不好、不爱整理家里、不会带小孩等等的坏习惯,通通不关您的事,那是您儿子跟她之间的事情,而您儿子的事情,也不关您的事,他真的成年了。
4. 如果住在一起,请互相尊重。不要去碰他们夫妻的东西,不要帮他们洗衣服煮饭、不要帮他们带孙子。除非您的媳妇拜托您,而您行有余力愿意帮忙,再考虑就好。他们的事,自己处理,不要烦您。
5. 他们夫妻吵架,请装作没听到。您跟您老公吵架,会希望婆婆介入吗?如果不希望,您现在介入会不会很怪?儿子抱怨的时候,就说媳妇好话,而且立刻忘记。至于媳妇抱怨,那就多骂您儿子几句。
6. 孙子的爸妈是您儿子与媳妇,不是您老公与您。隔代教养是不理想的,尽量让他们亲自带孩子,尤其不要剥夺媳妇教养孩子的权利,怎么看不惯,后果也是他们担。
7. 媳妇没必要孝顺您,该孝顺您的是儿子,请培养儿子,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协助您跟媳妇之间的相处。媳妇对您的好,要时常挂在嘴上,您对媳妇的好,要立刻忘记。
8. 儿子在法院谈离婚的时候,请不要来。这样会让他看起来很像妈宝,而且您也进不来调解室与法庭,只能在外面干着急而已。
9. 多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不要把重心放在儿子女儿身上,人生即便已经过半,还有许多有趣的新鲜事物可以学习。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璀璨,是您的任务,请在死去前把所有的财产花光,不要让财产变成遗产。
10. 孙子不是你们家的,而是他爸妈的宝贝,请自动默唸三遍。
亲爱的阿姨,当一个好妈妈不容易,但是当一个好婆婆很简单。简单的口诀就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您可以多关心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您儿子与媳妇的,我相信您的生活会更美好,说真的,儿孙自有儿孙福,照顾自己才重要。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05-26 19:28:00
OP啦
作者: ip31 (越长大压力越大!!)   2015-05-26 19:30:00
26301已有文,但吕律师是男是女?
作者: raniasky (..........)   2015-05-26 19:44:00
吕律师是男生唷~~~
作者: ice0110 (ice)   2015-05-26 20:33:00
真的 不要帮他们带小孩打扫 也不要留遗产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5-05-26 21:17:00
第二点不是常被板上的媳妇拿来说吗?婆婆永远不会把你当女儿 XDDD
作者: maskprincess (早该清醒)   2015-05-26 21:28:00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调呢)   2015-05-26 21:33:00
公婆喔 要媳妇做事时是可能把媳妇当自己女儿啦
作者: sana5123 (阿蕾蕾)   2015-05-26 21:34:00
我不敢贴在脸书上 我婆婆会看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调呢)   2015-05-26 21:34:00
但是有好处时会不会依然如此就是考验公婆操守的时候但媳妇不要妄想是比较实际的,要妄想公婆分好处时把媳妇当女儿,不如捐钱给慈济
作者: ninan (ninan)   2015-05-26 23:38:00
我婆婆会看我还是有贴脸书 哈
作者: iamgirl12345 (合购版 在哪里 求救)   2015-05-26 23:52:00
写的好 千万别把我当女儿
作者: ybw   2015-05-27 02:47:00
这家伙有结婚吗?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5-05-27 10:23:00
请本板媳妇 未来婆婆谨记在心,30年后用得上的
作者: pcj (爱睡觉的小熊)   2015-05-27 10:23:00
应该常处理这种离婚官司吧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5-05-27 16:30:00
现代的婆婆很惨,年轻时要当小媳妇,老了要当小婆婆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5-27 19:56:00
看地方吧北姑北妹侍奉他国公婆嘴脸就不一样了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5-05-27 20:12:00
不用谨记,这是实际。
作者: S26 (专做破产转机借壳掏空股)   2015-05-28 11:54:00
应该M一下~~~真是好文
作者: idaraho (ida)   2015-05-28 18:07:00
没错~拜托不要把我当女儿!
作者: gost0722 (zita)   2015-05-29 00:37:00
我觉得应该也给公公忠告才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