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老婆的钻戒是50分的,严格说来是49分
印象中台币五万吧
然后另外有个对戒在百货公司的De Beers专贵买的
结婚时刚好是2000年,那个戒指就打千禧年的卖点
内圈有个2000字样,三个零里面各有一颗碎钻
后来老婆常爱提说,那三颗钻就是我们家三个宝贝被我们圈在手里
当初我们的钻戒就是一起选的
一来年轻没预算,二来我们对这些非实用的东西欲望不高
再者,老婆也觉得,如果买了怕丢不敢戴在手上,好像意义也不大
然后我又土气,我跟她说要花大钱的话,我买金饰给她,有行有市又不怕烧
(早知道多买点金条,现在就发财了)
15年过去了
50分的钻戒跟千禧对戒,还是每天在她的手上闪闪发光
再说
一克拉两克拉
也没有天天开心来得闪
没有我们黑白两色纯文字的闪光文闪
各位说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