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关不关那位老人家,现实生活…这种无厘头的老人非~常~多。给抱持这种心态的老
人家一种警醒也好。法律跟公道都会判这种无理要求为loser~牺牲奉献、委屈求全…本
就不该是所有女人都抱定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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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刘姓妇人不满媳妇游女花光儿子的500万元后,就闹离婚,到游女住处散发“一个
母亲的心酸泪史”传单给左邻右舍,要大家评评理;游女认为钱都用于家庭开销,怒告婆
婆诽谤罪。台中地院认为,就算媳妇花光钱,也是媳妇跟儿子2人的私事,无关公共利益
,判决婆婆拘役30天。
判决书指出,游女婚后育有2名子女,却分居闹离婚,去年6月间,婆婆刘妇想看孙子被拒
,在游女住处门口指责:“吃我儿子够够”、“教育出这样的女儿,卸世卸众(台语丢脸
之意)”,还对左邻右舍,与前来处理家庭纠纷的警察,散发“一个母亲的心酸泪史”传
单。
传单由婆婆亲手书写,内容是儿子每天清早出门赚钱,媳妇游女却在6年多的时间,从儿
子的存摺提领500万元,儿子的帐户余额仅剩3035元,如果是正常家用,不会如此提领存
款,且媳妇领完钱就要离婚,“这样的行为对吗?”
媳反驳:是全家开销
游女反驳说,领的钱不是她独自花用,是全家的开销,甚至连小姑出嫁,都动支到这笔钱
。婆婆则说,她所言不虚,散发传单无诽谤意思,而是陈述事实给外人听。
地院认为,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但涉及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不在保障的范围,纵使媳妇
花光钱,也是媳妇跟儿子2人的私事,与公共利益无关,判决婆婆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
。
至于婆婆责骂“教育出这样的女儿,卸世卸众”,地院认为,刘妇指责的对象不是媳妇,
而是媳妇的母亲;另外,“卸世卸众”是情绪话,尚未达到贬损他人的侮辱行为,这部分
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