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大家可以接受与父母同住但是不同楼层吗?

楼主: achech (ILoveMyWife)   2015-03-19 00:19:34
※ 引述《keito127 (keito)》之铭言:
: 敬告:使用婚前标题的身分必须为
: 2.半年内会结婚
: 目前婚期预计是明年初, 不知道可不可以使用婚前标题?
: 我跟女友交往六年, 现在也都接近30岁, 所以目前已有结婚的共识
: 很不幸的我爸妈很传统, 认为儿子要同住, 而我是独子
: 我家境其实还算不错, 我爸妈不需要我经济上的支援,
: 他们自己的积蓄我可能当上班族赚两辈子都赚不到
: 他们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如果我婚后在台北定居就要跟他们同住
: 我女友则是坚持结婚后要自己住, 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她会什么想要自己住
: 她的薪水可以算是白领阶级(年薪百万以上), 在台北可以爽爽的自己一个人过,
: 的确是没有必要跟公婆同住,并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
: 试过说服两边都做出让步, 但是目前只有我爸妈愿意做出明显的让步
来,让我告诉你身边一个明显让步的例子
某爸妈生养了个男生,在台北有栋上下楼两户打通,跟您的状况很类似
一开始,男生要结婚,这爸妈也很难过,希望孩子能留下来
女孩子要结婚前都是很敏感的,当然打死不想跟公婆住
您提的方案,当然也曾经出现在讨论中
问题是,这是人家的房、人家的爸妈,就算是住楼上楼下
女孩子还是不肯就范
最后使出大绝招
搬进来,就把房子过户给媳妇
之后,女生就搬进来孝顺公婆了,连重新装潢都不用。
这才叫做明显的让步啦
提早处理财产,还可以节税喔
: 我家目前是上下楼两户打通, 并装潢成楼中楼, 我爸妈愿意在我婚后将房子重新装潢
: 将上下楼两户做成两个独立的生活空间, 他们住楼下, 我们住楼上,
: 并保证不会上楼干涉我们的私人空间
: 唯一的要求是保留室内楼梯, 共用一楼的大门出入, 他们认为这样才有住在一起的感觉
: 我觉得这样的计画听起来还不错, 毕竟双方的居住空间是分开的, 只有出入是同一个门
: 但是我女友坚持室内的楼梯不能保留, 一定要隔成两个独立门户,各自出入.或者是去住我
: 的旧家(步行距离3分钟)
: 但是我爸妈不接受他们住新家, 小孩住旧家这个提案, 认为儿子离家这么近还不愿意同住
: 很没道理,也没面子, 把楼梯拆掉也没有同住的感觉, 所以也不接受
: 我爸妈他们认为小孩分开住的唯一合理原因是我必须离开台北工作, 当然要以事业
: 为重, 那就自己去外面住, 不用强留在台北跟他们同住
: 我女友现在就抓着这一点, 一直要我赶快找到可以离开台北或是离开台湾的工作, 这样才
: 可以名正言顺的婚后分开住
: 老实说我并不排斥离开台北或是台湾工作, 毕竟我也自己一个人在国外待过十年, 对于一
: 个人独力生活也蛮习惯的, 也有能力在北美地区养活两个人
: 但是我对于被强迫离开台北这件事感到有点不爽, 难道为了跟你结婚, 我还真的需要
: 远走他乡?! 好像我一点选择权都没有
: 我女友有说过如果真的我爸妈年老需要有人照顾, 那她愿意跟我搬回家跟我爸妈一起住
: , 但老实说我对这句话一点信心都没有
: 我爸妈现在不需要被人照顾都不愿意一起住了, 假如晚年真的需要有人照顾的时候,
: 女方真的会心甘情愿的搬回家吗?
: 大家认为父母要求同住,但是在不同楼层且有独立生活空间的要求很过分吗?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5-03-19 00:23:00
如果是我爸妈 大概宁可不要同住 也要保留自己的财产XD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5-03-19 00:23:00
说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吃这套 更何况对方赚得也不少
作者: lovelysue (你却越来越远)   2015-03-19 00:26:00
百万要买台北市房其不容易 不过重点不是财产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5-03-19 00:28:00
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买不起房子 所以只好和公婆同住
作者: lovelysue (你却越来越远)   2015-03-19 00:28:00
就未来生活规划价值观不同如此 真不肯让就散这样 不然几十年吵婆媳 太累人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3-19 01:30:00
结论是请得起家政妇或是送媳妇房子才能算是诱因? ^^
作者: newnewone (平静生活)   2015-03-19 05:00:00
我想都是特例吧 不算是诱因 真正的诱因应该是感觉公婆如同自己父母但真的双方都很难做到这点 即使是再好的人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3-19 08:05:00
我朋友就说要跟公婆同住,因为公婆就两间房,一间市中心一间新北,当然和公婆同住的市中心房值钱,朋友娘家他自己都买不起啊
作者: berryziove (landy)   2015-03-19 09:33:00
第女友经济能力好,房子是他在意的点,他不会妥协。原po快去找个经济不足愿意这样分曾住的女孩,让她自由吧
作者: cka   2015-03-19 11:15:00
谁会为了这样过户给媳妇..我觉得太伟大了连自己爸妈都很少在生前过户了
作者: amida959   2015-03-19 11:37:00
这让步真的很大...其实很多人都是买不起房只好跟婆家住美其名是孝顺 事实是啃老
作者: cka   2015-03-19 14:48:00
推楼上..事实就是省房租 这样夫妻俩的薪水很多可以花
作者: skydivingjt (apple)   2015-03-21 02:00:00
这才叫让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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