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2015-03-17 02:29:09(1. 如果要他们结婚有困难,那去打听那里有比较好的禅寺或者尼庵好了。)
2. 子女奉养父母是义务,手足不是。
3. 先吵再说,吵完了以后立场奸定了就不会再吵。
4. 子女本来结婚就该独立,大小咕要再吵就连婆婆都留在高雄跟女儿住,
你们夫妻自己上来就好。
有没有女人通常会管很大管很宽管到弟弟结婚不养自己的八卦?
※ 引述《shiso ( )》之铭言:
: 若是大姑下次在老公面前提起,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比较好的回复方式
: 比较不会真的吵起来~?
: PS:要他们结婚有点困难...绝对不是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