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fer (蜥蜴庆典)
2015-02-25 18:14:00生活费本来就该ㄧ人ㄧ半,且理论上原原po应该付房租给先生我们得房子也是婚前买的,因为80%是我们家付的,所以我先生同意登记在我的名下,故房屋税及地价税是我付的,ㄧ个月管理费及水电等开销约5000-6000,以前我先生觉得应该ㄧ人ㄧ半我说如果是这样,房租车位也要照比例算付租金给我我们也有讨论若离婚,当初他付的部分会还他(连利息的部分)不知道原原po生活费的部分cover多少,以我的例子,我老公觉得他帮我多负担3000左右,但他省下的房租钱超过这笔钱,所以他这么做,btw,当初房子是他选的,我们家付80%的钱,没有贷款本来我公公还问我可不可能申请首购低利贷款,那笔钱给他大儿子(订婚前一天提),我妈就说那他们可以不用出那20%全部由我们家买,所以才作罢不过我现在也常自己缴掉水电瓦斯费,懒得等我先生去缴至于当初我先生为何会出那20%是因为我公婆同样也给大儿子等值的钱买房子,所以为了公平,也给我先生那笔钱,原本也有讨论房子拥有依比例,或是他买一间我买一间,各自负责,但当时我先生觉得他自己负担一间房子压力很大而作罢
作者:
wafer (蜥蜴庆典)
2015-02-26 00:16:00如果房子已经大部份是由我负责,水电管理费对方还要求各付一半,那为何不能算房租的部分,我曾提过可以把房子出租,他买我租也ok,或是直接外面租房子,费用大家出也ok,总不能一直由一方负责,而另一方跟你算清楚其它部分(水电等)且当初房子还是我先生因为他知道我们会付清,所以坚持挑四房不看3房,我也问过如果我不出,他是否会选4房,他说那他会看3房的案子不过如同我上面推文所说,他最后觉得他cover我水电等也不过3000不到,他只要付掉那部分,又不像其他人还得付房租房贷他觉得比同辈轻松很多,有段时间还因为生活没压力而觉得人生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