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越看越觉得火大OTZ
分两种状况来谈,第一是保全自己小家庭的利益为优先,第二是以小姑的孩子利益为优先
。
若是以小家庭利益为优先,夫妻入狱,应该是不太可能出钱了,听起来小姑本人有卡债也
没钱的样子,接孩子过来照顾的话势必是多一份开销,而且由原PO家庭支付。
问题是原PO家的孩子都是婆婆顾,婆婆也是原PO家庭中的人力资源,要不要负担这个孩子
要由婆婆和原PO夫妻共同讨论,在原PO看来,那是小姑的孩子,在婆婆眼中看来,可都是
自己的孙子。
不过还需要考虑,小姑夫妻出狱后有能力扶养或照顾好孩子?有可能这一照顾就是照顾到
成年。
而且小姑之后的烂摊子到底该怎么处理,出狱之后会?
第二是我很想碎碎念的地方OTZ......
以儿童最佳利益为优先的话,父母无法照顾孩子,会希望是由有亲属关系的稳定家庭照顾
(尤其是又由孩子的祖母照顾),除非原PO家庭不同意,才会由社会局安排。
进入社会局的话会有机构安置跟寄养家庭两种状况,会由主责人员做安排,机构安置就是
一般常听到的教养院育幼院等等,寄养的话会媒合适合的家庭,让孩子寄养。不过都有时
间限制,不过判定需要的话可延长。
给社会局好不好见仁见智,也不是没有孩子到处来来去去家长就是没有接回家直到18岁
OTZ
出养的部分补充一下,出养需要父母同意,同意后会交由收出养机构做媒合,不过这中间
还是有段等待时间的,不是说出养马上小孩就可以送走了......(以前的老师在医院工作
曾经遇过有妈妈要生的时候才说要出养......后来宝宝好像先紧急安置去了)
如果父母不同意要走出养的话,就是走法院让法院认证父母未尽保护教养义务停止亲权等
,这部分不熟请咨询专业人员。
四月初才6M,现在应该1Y1M?
决定要出养的话请把握孩子还小比较好找新家人,如果长的可爱漂亮更容易。
重点是(我自己都不知道重点在哪了)
请考虑清楚到底要以谁的利益为优先,请不要接了孩子又无法给与他足够的公平跟环境又
处处计算他挖走了小家庭多少资源,对孩子很伤,真的。(后母后爹故事坊间很多了)
拜托请给孩子一个安稳幸福的空间,还有叫小姑千万不要再生。
以上不专业意见有错请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