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发现老公去这种店

楼主: ivan0928 (夜思)   2014-09-28 09:25:45
癈话不多说。我找了网络资料。
我只能说督了你就吃不完兜著走。
1. 律师说:
有人问,若是花钱买春,应该不是婚外情,只是逢场作戏,没有通奸罪的问题,但很
抱歉,在我们的刑法239条通奸罪规定中,才不管你是婚外情的性关系还是买春型的性关
系,只要有配偶的人与别人发生性行为,就是通奸罪。到时侯你的另一半火大了,去告你
通奸罪,再来办离婚,肯定会成功。财产、名誉损失事小,妻离子散才惨呢!
节自http://www.tytlaw.com.tw/view2.php?id=47 第三段
2. 征信社也说:
配偶花钱嫖妓将构成通奸。
 http://www.topspy.org/law02.htm#
3. 配偶与人发生一夜情。是否构成通奸?
是的当然百分之百
http://www.topspy.org/law12.htm
4. 成立通奸罪一定要抓奸在床吗?
只要有记录有证据就可以,不用一定要GG插到一半。
http://www.topspy.org/law08.htm
5. 配偶与人通奸,被害之配偶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可以请求慰抚金。
http://www.topspy.org/law14.htm#
6. 多少钱呢?
估计在三十到五十万之间。
http://blog.yam.com/nfugenderlaw/article/63162308
这个医师判赔一百万。
http://www.lawgov.org/sex/sex17.html
结论:
结了婚就请尊重自己的婚姻。否则请你单身。
男女皆同。
性生活不协调,你可以优先选择的是:
1.性治疗(有网友提到性福门诊...)
2.婚姻咨商/辅导(23086就有咨商师卫教了)
(如果有其他合法又好的方式。请各位大大提供。)
召妓偷吃没有情有可原,没有委屈,没有理由,
只有自私跟官司尔尔。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无常)   2014-09-28 09:34:00
推,确实违法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28 09:40:00
通奸真的很难告 证据蒐集完整性跟合法性做的到不容易还有追诉期限制 所以想告就要趁早 不要拖太晚也告不成了发现知道通奸后 想告半年内就要告 有些在那边吵架谈判一转眼半年就过了 想告也过了时效 想要赔偿也有两年的时效
作者: Cauchy2008   2014-09-28 09:59:00
劝原原po不用急着检讨自己,赶快蒐证先告再说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9-28 10:28:00
如果只有手工排毒,也有通奸罪吗?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28 10:30:00
打手枪 不算性器接合 通奸罪不能成立连口交以前都不算通奸 但前两个月有个法官开先例 判成立
作者: AppleAlice   2014-09-28 11:04:00
4要看法官,现在有的比较松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9-28 11:06:00
你这篇有点像在帮征信社打广告。。。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09-28 12:09:00
证据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9-28 12:17:00
如果案主夫妻连—次性行为都没成功。就情理法的顺序可能告不成实质上 她们尚未完婚耶 ^^|以这件案子情欲出问题对未来人生比起争取赔偿重要多了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4-09-28 12:20:00
通奸不成立,别忘了还有侵害配偶权这条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4-09-28 12:20:00
楼上是要跟法官说实质上未完婚吗 = =
作者: rabbit1951 (八奇)   2014-09-28 12:39:00
重点是嫖妓或一夜情还有可能增加申装ADSL的风险!!!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9-28 13:17:00
我的意思是 打官司目的是 诉请离婚并赔偿诉请离婚这点 一定可以过 但就买春要求精神(金钱)赔偿若案主夫妇根本没有性行为成功话 法官怎判就难说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28 14:30:00
没有成功 跟不给做 的确是两回事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09-28 14:30:00
不过听说最近有团体运动要修掉这个通奸罪了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09-28 14:31:00
不知道本版的主流意见是赞成还是反对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28 14:32:00
通奸除罪的争议 差别就在要不要用刑法去坐牢吧很多人到最后 都只告小三 放过老公 这也满奇怪的我是支持不必坐牢啦 但惩罚赔偿金要加重一点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09-28 14:36:00
所以是说破坏婚姻契约 是民法上的侵权关系 所以要赔钱?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28 14:36:00
话说回来 之前就有新闻 夫妻失和 老婆想离婚搬回娘家住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8 14:36:00
刑法修正后口交确实是性行为喔 所以他们到底有无登记?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8 14:45:00
也要问男方状况吧 但是都不沟通就偷吃真的会有问题手工排毒是否是否算性行为要看对“使之接合”的定义啦对此实务上不是没人讨论过 so
作者: ntuutn (天啊 你是谁)   2014-09-28 15:11:00
讲个题外话,双方婚前都没有试用确实是冒险了,如果经验都不足的话
作者: freshbanana (新鲜香蕉)   2014-09-28 16:41:00
还好有性专区而且手工店没有性器接合,口交,肛交应该都有败诉案例没有不想履行,不等于履行,键盘法官呵呵提告是太太的权利,有没有罪是看法官,呵呵告了等于离婚,实务上大概1/100会告而且还不见得有罪
作者: Fongin (步莱恩)   2014-09-28 17:01:00
不要乱误导 要打官司请原PO找专业律师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09-28 20:40:00
性器接合要有证据,我问你证据是?
作者: spiky (Goal!!!)   2014-09-30 07:18:00
都妳以为...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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