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文说把房子过还给婆婆,房子的钱算清楚,搬出来住以后孝亲费另给
我个人认同这样的做法,可以切干净,大家(含其它兄弟姐妹)最不会有"长短脚话"
我要回应的是万一不能这么理想,还是维持现状的情境
通篇看下来,我觉得你们把“孝亲费”、“婆婆出的屋款”、“生活费用”混在一起谈
所以才会这么混乱,双方(婆婆和小家庭)都觉得自己吃亏
对婆婆来说,她出了300万屋款,其中有150万是借款,就算自己存的150万可以送你们
那借的那150万好歹也要有钱让她还吧?
如果真的一个月给她一万,就算全拿去还,她也要还12.5年
她都70岁了,有生之年能不能还完都不知道
建议可以针对“孝亲费”、“婆婆出的屋款”、“生活费用”逐一检视每个月合理的金
额:
1.婆婆出的屋款:
a.跟亲戚借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