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分享, 多个受益人均分这种方式如果是冲突方实在是找麻烦
到时候真的出事要签字盖章都还会卢很久
不如分别保单拆开比较好处理, 业务员也不会误踩地雷让状况更麻烦
(什么叫做误踩地雷? 例如业务员跟你报告你先生保单, 然后你发现受益人不是你)
看起来事主老公和他娘亲之间的结打得很死
而事主完全用原生家庭幸福快乐的标准去检视
其实事主小家庭还能负担这样的风险(据说实际开销只有不到三位数?伟哉健保)
就不要去争这些了吧
事主婆婆就是不爽儿子结婚后跟人走, 目前的争吵也是一种建立连结的方式
事主婆婆一开始应该也是好意觉得不用另外花钱给保险公司赚
但是结婚和有小孩之后的保障需求会有很大变动, 当时没有重新检视是事主夫妻的疏失
台湾的保险观念普遍被保险业务员带坏,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保什么
如果去 Insurance 板好好找一找, 做足保障不见得会花很多钱
如果我是事主老公, 是会采取买断婆婆保单 (付钱变更要保人) 好处理医疗险
毕竟医疗险条件比较复杂, 体况, 当时保费利率都会有影响
再另外保一份定期寿险给妈妈让她安心
小的车子第一次改保丙式车碰车, 然后家人就开车去撞路边修了20万
也只能咬牙吞了, 愿赌服输
但是明年还是只会保丙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