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rriage板板规 -2014/04/01修订版

楼主: kirchize (起落是无常)   2014-04-01 13:58:58
范围:本板所有文章及推文。签名档亦视为文章的一部份。
一、文章类
1.禁止内文过短之文章(50字以内,不含标点符号及网址)、政治文、挑衅引战文、
商业广告文、宗教或宣导文、注音文(可否以正确中文打出)、与本板主旨(婚姻)无关
文,一经发现立即删文,不另行通知。
2.保持着开放态度,不限定发文身份,但需是自身婚姻的讨论为主。
A.关于未来婚姻的讨论,请于文章标题前注明[婚前]
但须以真实已经论及婚嫁的方可算婚前文,八字还没一撇的请还是回到BG版发文。
B.迷路文的界定
状况1 家人或朋友要迈入婚姻或是在婚姻其中有所问题时,旁人(其家人)可能会觉得
有些不妥或是有所疑问,需要版友们的建议及同等经历分享时,此类非自身婚
姻之文章会标记 s ,可推文旦禁止回文,若回文会 ! 锁定回文文章。
状况2 将未来终身大事的问题托付给版友,或是内容离婚姻太过遥远或离题这类问题
视情况会将予删除并禁止回文。
3.闲聊文or民调文(有没有人也…吗?,有人是…吗?)须附50字与自身婚姻相关内容。
各类转录文(包含新闻)须附转录来源,及个人转录心得/转录原因(50字以上)。
文章前若被标记s、或!锁文,请尽速大E修文补上个人转录心得/转录原因。
4.问卷申请信,请附上问卷内容以通告信寄至板主
信箱,未经许可的问卷文一律删除。
5.以上违规文章,请勿回文于看板上。
6.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不得回复公告于看板上,或使用类似的标题发文。
7.色情广告直接退文+永久水桶。
8.若明显引战意图或是上述迷路文的状况或是讨论已离题太多,将视情况锁文
罚则:一经发现立即删文,不另行通知。可更改为符合板规之形式后重po。
屡犯者视情形加重责罚。
二、不当言词类:范围包括发言者及附和者。
1.禁止使用脏话、不雅或粗鄙字词,采当事人向板主站内信检举。
2.禁止歧视、侮辱谩骂…等不尊重他人字词,采当事人向板主站内信检举。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方式,
对板友或其亲友发表带有情绪化负面用语、谩骂性质之人身攻击内容。
**‘亲友’部分,须由当事人提出。
4.禁止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相簿/blog网址,
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开之个人资料。
5.他板事务不得带来本板争吵,亦不得拿他板事务来本板攻击其他板友。
罚则:违者删文+(记点一次 OR 水桶一周);再犯删文+记点一次+水桶三周。
屡犯者视情形加重责罚及给予退文。
*迫切需要发泄婚姻中不满情绪者,请改至Hate专板。
*偏激、情绪化之负面字词请避免使用。本板虽开放嘘文,内容仍应遵守板规规定。
*请板友勿在他人文章里,以推文与其他板友相互争论,‘请尊重发文作者’。
经板主推文劝导后仍持续争论者,记点一次。并视情形加重责罚。
三、智慧财产权类
1.于板上回文时若引用他人文章,请勿直接对他人文章进行修改,以尊重原作者。
违者删文+记点一次+水桶一周。
2.转录他人文章前,应先取得原作者同意。(转录:包含转出或转入)
未经原作者同意即转录他人文章者,经原作者检举后,予以删文并记点一次。
屡犯且不改善者,将视情形加重责罚。
3.修文删除他人推文造成原推文者意思被误解,经原推文者检举、查证后,水桶四周。
(原推文者检举时,请附上自行保留的备份为证)
除了推文者自己要求作者删除推文之外,
 请勿因个人好恶删除他人推/嘘文,造成原推文者的原意被误解。
作者也请保留推文者要求删除的信件或水球纪录,作为日后有争议时的依据。
倘若为张爸类推文、任何广告推文、恶意连结/色情网址之推文、
公布他人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之推文,原作者可将备份寄给板主,自行修文删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板上若有违反板规/站规情事,请将欲检举的文章备份,连同检举原因及被检举者id,
一并寄给版主。请勿于板面张贴任何检举文,违者一律删文并记点一次。
 检举文以二周内文章为限。超过追诉期之文章,恕不再受理检举。
2.本板精华区中置有记点、水桶及退文纪录。
记点累积三次,换免费游泳券七天份。退文集满三篇,招待世界浮潜之旅一年。
3.水桶期满,请自行来信向任一板主申请解除。
4.水桶期间续用分身id发文、推文,有违规或挑衅闹事情节(闹板)者,
除提报ID_Multi板,该id及分身永久水桶。
5.若对判决不服需申诉,请来信任一板主信箱,勿于板上发表。违者删文并记点一次。
6.所有删文皆暂时放置于精华区。删文备份区上限100篇,满载删除前50篇。
7.回文若离题,请自行大T另改新标题,否则一律删文。
8.于讨论无标准答案之问题(如人际之间)时,请仅就个人情形给予意见,若有不同
意见可直接提出,勿针对个人不同做法回应质疑。发言时,谨记尊重他人之份际。
另,并非就原po问题给予意见,仅为个人“理念”宣导发表者,删文+记点一次。
 删文后再犯,水桶二周。屡犯者不排除加重水桶责罚及给予退文。
9.具争议性之讨论,为维护看板内秩序,将视情形删文收录于精华区争议文章区。
10.板上禁止其他违反法律之行为。
违者删文+记点二次+水桶四周。板主将视情形加重责罚及给予退文。
11.禁止洗板/Cross-Post文章/贴恶意连结。贴文推文者,退文+永久水桶。
  (Cross-Post: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12.若板上发生洗板/Cross-Post/其他重大事件,致影响看板秩序,
若板主不在站上、未能及时处理时,由小组长,群组长或站长处理。
13.发文时请务必自选或自订合适之标题分类。标题分类[○○]以两字为限。
板主将主动对标题不明确的文章,适度的修改标题。
14.使用者若不熟悉bbs指令,请随时按h观看系统操作辅助说明,
  或请善用PttNewhand新手板及其精华区。
◎ 如有缺漏,再行公告补遗 ◎
附注:这是版主Nunu1102的政见,修注迷路文部分。
公告后施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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