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cketsun ()》之铭言:
: 推 icefeeling:对于版主在版务版中回应,认为domotorei大的攻击是针对 12/17 10:56
: → icefeeling:个人特色攻击,但相信很多人认为domotorei大所指为个人 12/17 10:56
: → icefeeling:行为引发他人恶心不舒服,版主的解读杀红眼是个人特色 12/17 10:57
: → icefeeling:,这样的判读从何而来? 12/17 10:57
:
: 您可能误读了,无论是allfar板主或是我皆没有这样表示过。无论是在allfar
: 板主的说明或是我的说明,很明确呈显出来的就是对于事实是否能为人身攻击
: 之要件所涵摄有不同的看法。
:
: 不过还是再解释一遍给您听:我认为前次处分中两位板友的言词其实是对事情
: 的评论,而非针对板友的人格为贬损;其中杀红眼就我的理解来说,可以解释
: 为描述板友激烈的言行,由此可见受处分之板友应是对于事务为评价,从而当
: 不属人身攻击。惟相对于我的看法,allfar板主则是认为两位板友的指涉对象
: 明确,且恶心所指对象为人(而非事),因此可为人身攻击的内涵所包摄。而受
: 处分之板主业已于本月11日在组务提出申诉,为尊重小组长之职权与裁决,本
: 人于组务提出说明后即静候组方决定。
:
: → icefeeling:一个人人格、出身、处境、阶级、肤色、性别、性倾向等 12/17 10:59
: → icefeeling:个人因素之攻讦(撷取版务文P大回应片段) 12/17 10:59
: → icefeeling:对于形容一个强奸犯强奸的行为很恶心,这样要依上述 12/17 11:06
: → icefeeling:七点,哪点下去评判呢? 12/17 11:06
: → icefeeling:在allfar大所贴第一个连结商业周刊采访报导文末,也有 12/17 11:07
: → icefeeling:提到,法官对于人身攻击的裁量,一样得考量当下事件 12/17 11:08
: → icefeeling:的始末来判断。表示不应以单一字眼“很恶心”来评判 12/17 11:08
由于您在文中补充并未提及您于组务版12/11所说明的相关内容,所以回应此篇。
┌─────────────────────────────────────┐
│ 文章代码(AID): #1Ig6kIGX (L_LifePlan) [ptt.cc] Re: [申请] 重新审理marria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86769298.A.42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47 Ptt币 │
└─────────────────────────────────────┘
● 2701 12/11 Pocketsun R: [申请] 重新审理marriage版之水桶判决
当合议制处理版务出现分歧时,不是应该请小组长协调处理?从P版主您在12/18
的回应,d与S版友检举案为allfar版主单一坚持定调,您是持反对的。
那么再回顾您在12/11组务版中d大所提出的【申请重审水桶案】文后#1Ig6kIGX
中说明的,您虽持反对票,但您因为L版友私信暗示如不处理检举案,将对d与S
版友提出现实告诉。针对这样的暗示,所以您自称为了避免两位板友不必要的
诉讼,所以没有坚持反对水桶,而让allfar版主进行宣判。
请问这样作法是否已经违反了您身为版主应有的中立?是否往后只要检举者暗示
【版主群如不处理,我将提诉讼】,便就这样水桶不需水桶之人?检举者有这样
的暗示时,版主群不是应该要提醒两位被检举者与版上版友,不知道版主群是否
有做到善意提醒的动作?还是P版主您已经私下认为,这样的诉讼势必会让两位
被检举者被判刑,而迳自替两位检举者决定水桶,以平息检举者兴讼之心呢?
在八卦版,经常有讼棍提出诉讼,而八卦版主作法是,遇到相关事件,提醒版友
注意。在婚姻版也曾有版友【因文章、推嘘文内容,遭制诉讼】的案件发生过,
而曾任版主皆会做出善意提醒,以达到避免版友遭致不必要的诉讼。如果P版主
您不在组务版12/11说明文中特地提到,相信应该很多人不晓得,会有检举人利用
【不处理就提诉讼】这样的恐吓来暗示版主。
另P版主,您是否应该将您在组务版12/11所说明内文,也转回到本版务文内呢?
毕竟板上曾经一面倒认定,d版友的水桶案,是allfar前版主个人单一判决瑕疵,
毕竟合议制,有任何瑕疵都应该共同承担,而非allfar前版主单一人。而从P版主
您在组务版12/11说明文内提到的,很明显非allfar前版主单一人判决瑕疵。
且您于组务版12/11说明内文提及,有版友捏造事实,您更该将您在组务版12/11
说明文内容将转回版务下,是否有捏造事实,也恰好让板友公评,毕竟非申诉、
申请者与被申诉者,并不会时时关切组务版。
作者:
mucle (阿肌)
2012-01-07 11:31:00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作者:
mucle (阿肌)
2012-01-07 11:32:00把版主斗倒真的是有说不出来的快感是吧~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1:51:00又来了 你凭什么说欧法版主的判决有瑕疵 你是小组长吗?还是又要已以少数认定多数人认为是瑕疵?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1:55:00再说P版主并无将判决结果只让A版主一人承担 声明里也很清楚的说是两人做出的决定 你文章是都没有看清楚吗?还要别人帮你当科南?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1:59:00再 尊重另外一位版主的意见 竟然可以被你抹黑成违反版主应有的中立 你是把另外一位版主放在什么地方?
合议制着重的是结论,而非过程。P板主纵未坚持己见,尊重a板主的看法,亦无不妥吧。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2:02:00当下的判决文的确是有许多争议 但A版主解释过后多是尊重他判决的人 其争议就让小组长来论断 现今小组长并无发表任何意见跟结论 你又何来瑕疵之说?
作者: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8 12:04:00这篇推文比较少看比较快.虽然我已经不是板主了.
作者: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8 12:05:00不过不论小组长怎么回应d板友的申诉 我个人对于检举信中
作者: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8 12:06:00是否有暗示兴诉一事 并不影响到我对此事的判决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2:07:00P版主公告声明写的很清楚 既是合议制 故判决结果是由两人一起承担 在哪篇文章里你自己找吧 不想浪费我的时间去跟个文章都没看完的人争论
嗯。我觉得我刚似乎表达不清,应该说,a板主认为人与
针对这不部分,两位板主看法不一,的确可能造成日后判决矛盾。这或许是,有些板友担心而一再提出讨论的
XXX此程序我个人是觉得合理,两未板主并无不妥之处。
作者: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8 12:26:00我们在板上的判决并没有既判例的效力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2:35:00请问你的正当程序是请小组长判决是从哪里的版规看来的?合议制本来就是当有两方意见不合时 另一方要妥协 发出的判决即为两人共同的决定 各大版有两位版主以上的版也多为版主各自协调 你何时看到复数版主意见不合请小组长处理?我只能合理怀疑是你自己编的规定
X水桶的决定,尊重a板主见解、迅速解决纷争、检举信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2:44:00更说"以诉讼要胁版主判水桶"之说 两位版主皆是法律人士 A版主也提出许多实际诉讼上骂人恶心被判决有罪的实例 故P版主认为此案件d版友被判决有罪的机率极高 故应也可构成被水桶的条件之一 法院都高机率会判d版友有罪了 那为何不可水桶?你可以a版主及p版主为正反双方律师来设想其情况便可知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8 12:45:00多次讨论的共识,当过板主的应该知道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2:52:00跩妈 我懂你意思 但这应该算是选项之一 而不是什么应该要跑的正当程序之说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8 12:57:00是的,除非严重影响板务并出现申诉,小组长也不会主动介入
至于检举信是否可为考虑因素之一,我看法是,前提X是板主看法不一,换言之,若没有此检举兴讼之信,
p板主或许仍会选择尊重a板主。再者,凡事不脱情理法,检举诉讼只是“附随”考量之点,而非影响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3:04:00我是指我不想跟你争论P版主所发表责任是两人共同承担的文章去处-_- 切勿自行揣测他人文意 也勿有被害妄想症认为别人都是冲着你来嘘的
作者: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8 13:08:00我指得是并没有只告知P.板主间就算只有一人收到信件还是会告知全体讨论 (合议)
疴。ice大,我觉得一个概念一个概念讨论会比较有交集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8 14:04:00这版务文跳针怎么都无止境啊 看的都烦死了 吃饱那么闲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4:06:00你要是真那么闲 怎么不赶快写信去给小组长请他快点判决 在这边事后诸葛有什么用?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8 14:14:00p版主坚持又怎样 他已经同意a版主发出此判决 就算他是因为检举信桶 泼出去的水也收不回来 在这里跳针是可以坐时光机回去腻?都说了送版务小组长判决 还要在这里一直跳针跳针是怎么样?如果你发起一人一信请小组长尽快判决我就推你
X此判决看法同p板主,但a板主都已清楚交代判决了,XX怎么算是不公的判决。既然都提出申诉了,就静候小组长的说明吧。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8 19:30:00这就让我知道为什么会有小团体之说了~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9 00:07:00
大家好 我不用懒人包 谢谢了!
作者: feishiang 0000-00-00 00:00:00
好无聊喔... 国文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