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前次处分后,板上已趋于平静,且受处分之板友亦已于组务板提出申诉,
故目前宜静候小组长裁决。惟近日仍有部分板友于置底之板务讨论区及本人
自请处分之公告#1Ifx1kxO (marriage)下,乃至板主allfar所提出关于前次
处分之说明#1If_OtyG (marriage)下多次提出疑义,希望板主能予以说明。
是在小组长日前表示,板主于自请处分期间仍须处理板务之前提下,板主就
板规何谓板规2-3之人身攻击之及板主日后之执法标准应有在此做一统一说
明之必要,而前次处分及本人自请处分中有相关争议者则附带澄清,以上合
先叙明。
一、板规2-3中人身攻击之标准
板规2-3中所谓的人身攻击是指对于一个人人格、出身、处境、阶级、肤色
、性别、性倾向等个人因素之攻讦,换言之,对于事务的评论与对于一个
人人格等个人因素之单纯贬损应予区分。又在公共论坛中之发言为可受公
评之事,若以在公众交流意见场域内之沟通内容为基础之评论,应非属人
身攻击。
以前次处分为例,板主间有不同意见者在于:(1)究竟domotorei及Spell16
两位板友之发言为对事之评论,抑或为针对人格所为之贬损;以及(2)究竟
“惹是生非的人令人恶心”及“现在我觉得最恶心的是你这个杀红眼的某
某”是否为主观感情之表示(与立于公共交流场域讨论所为之评论),抑或
单纯对人格之恶意攻讦。
我认为两位板友之发言是针对公共场域之沟通所为评论,且为个人主观情
绪之表达,亦即,是指其等对于某个人的言论感到恶心或某个人的言行令
人恶心,并非指某人为一个恶心的人,此两者应有区别;而板主allfar则
是认为两位板友之指涉对象明确,且是针对个人人格所为评价,应此违反
板规。
尽管板主间有前述不同意见,但基于对处分主笔板主之一贯见解表示尊重
(因前揭不同意见仅为对于事实认定与诠释上之不同,质言之,仅是对事实
能否涵摄于规范之看法不同);复检举人来函中暗示将对板友提告,且国内
实务多以较为宽松(即较容易入罪)之标准来认定公然侮辱是否成立,故在
为保全板友免于讼凶的情况下,我没有于合议中坚持自己的见解。
然而对于这样的说明却有某位板友表示,板主是受外力威胁而改变见解。
对此需特别强调的是,板务合议的精神本来就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协
调与折冲,在此前提下本来即无有任一板主在合议中能始终彻底贯彻自己
的意见;尤其在板主为二人之情形,势必有一方须做出让步。选择尊重他
板主的意见,乃至不欲板友受诉讼牵累之衡酌,毋宁是合乎情理且正当之
考量,本人绝无有在受威胁之情况下变更见解之可能(况依法提起告诉本即
解当事人间决纷争之方法之一);选择尊重他板主之看法不等于改变自己的
见解与立场,指摘本人受外力威胁即会改变见解乃纯属子虚乌有的不实指
控。我于此要严正声明,本人立场从未有任何改变;限缩发言的自由空间
与放宽处分之标准从来不是,以后也不会是我执法时会考虑的问题。
二、关于自请处分
就我个人自请处分之缘由则是本人于婚姻板#1IepTWhX (marriage)一文之
推文称,“我觉得在这样的脉络下(对一位患有精神疾病且已怀有四个月身
孕之板友所发的求助文章)回应一句‘套子很便宜’对原文作者没有什么实
质上的帮助,而且这样的回应很难称得上是厚道,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刻薄
”,引发该文作者之强烈不满。
惟前开文句仅是指该文作者之“回应”难称厚道,且令人觉得有些刻薄之
处,应是对公开讨论场合中的文章为合理评论,并非针对任何个人,亦非
贬损任何人人格之言行,因此当不属婚姻板板规2-3所谓之人身攻击。
然而在我自行回避对自身检举,而另一位板主表明不受理板友检举(亦即,
我无从回避)的情形下,为顾及检举人不舒服的情绪,又希望本板能尽快回
归正常讨论,因此自请禁言一周以为处分。我自己的权益与名誉从来就不
是我在管理看板时所优先考量的因素,对由此而生的一切纷扰更是深感抱
歉。只是真正让我感到不解的是,某些对我个人绘声绘影攻讦的板友是所
为何来?而真正让我感到失望的是,难道认真看待板友的权利,却只能换
来遭抹煞为只有板主有权力为人身攻击、只有板主能将板规作为整肃异己
之工具?
在婚姻板的板务运作中维系一定价值,有时对于板主来说像是危崖有花,
有点害怕却也要攀过去。
本板板主选举即将届期,稍晚将进行开票。诚心地希望大家能珍惜这片讨
论的园地,也好好善待下一位愿意无偿付出心力帮忙的板主。
衷心感谢!
婚姻板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