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名单

楼主: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12-10 13:37:00
经当事人检举,板友 Spell16 和 domotorei 于 #1IeqJp_W (marriage)一文中的推文:
→ Spell16:推,Lenore大概是来钓鱼的。但是我很担心原原PO受刺激会.. 12/08 02:40
→ Spell16:真不知道这样到处刺激人有什么意义,也许Lenore生活空虚? 12/08 02:40
→ Spell16:糟了劝架无用,惹是生非的人令人恶心 12/08 02:42
→ domotorei:老实说,现在我觉得最恶心的是你这个杀红眼的Lenore。 12/08 03:11
→ domotorei:不好意思,我个人修养有限,并不想跟一个杀红眼的人讨论 12/08 03:20
违反板规2-3 人身攻击,水桶一周,并记点一次。
期满系统会自行解除。
婚姻板板主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13:40:00
挖,domotorei的如果也成立的话,我也想检举P版主我想检举P版主在我的文章#1IepTWhX (marriage) 里头的推文指称我不厚道而且刻薄,这也算人身攻击吧
作者: eva19452002 (^^)   2013-02-10 14:04:00
最近婚姻板的水桶公告好多哦
作者: abine (鱼干人妻小气猪)   2013-02-10 14:04:00
domotorei这样也算人身攻击喔 = =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猫)   2013-02-10 14:27:00
domotorei 这样算人身攻击的话,很多其他板友都要桶了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3-02-10 14:28:00
我要推wilo耶,如果domotorei这种等级算人身攻击那P板主说wilo的推文应该也可以算了。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0 14:29:00
还是说只要有人跟版主检举 版主就一定要桶 版主也难做啊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则慢)   2013-02-10 14:35:00
如果是我水桶不成立
作者: FANNYFISH (爱睡觉的鱼)   2013-02-10 14:36:00
domotorei这是哪门子的人身攻击啦 =.=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0 14:37:00
也许重点是杀红眼?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0 14:39:00
阐述自身意见是不违反版规啦 说对方杀红眼算吧?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3-02-10 14:44:00
重点是“恶心”这二个字啦,不是“杀红眼”。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3-02-10 14:45:00
EX:你是个恶心的人 vs 你是个杀红眼的人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14:45:00
嗯嗯,不管是恶心还是怎样,我觉得说我刻薄是人身攻击了吧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14:46:00
所以我检举了,心里实在很不能接受被版主这么讲。
作者: abine (鱼干人妻小气猪)   2013-02-10 14:46:00
'我觉得恶心' 这样也算人身攻击?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0 14:55:00
L大自己检举的喔...@@"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0 14:58:00
看完吵架的推文感觉 L大最能体会 t大所经历的一切耶...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0 15:14:00
要不要干脆公告 什么都不能说 免得又被桶
作者: doroarien (多罗亚利安)   2013-02-10 15:15:00
昨天逛法西有看到L被桶 暱称令人毛骨悚然
作者: SQRT (人在做天在看~~)   2013-02-10 15:16:00
推wilo说的....(真是无言 = =)
作者: wcmwcm (快把估价单给我!!!!!)   2013-02-10 15:36:00
.............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15:38:00
嗯,这两段的共通点都是说了恶心这两个字,所以大家不要说喔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5:43:00
也许要往好处想,会检举桶水你,代表应该不会去法院告你...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5:44:00
请问版主,说人"心胸不够宽大"算不算是"人身攻击"?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5:45:00
另外请问版主,说人"心胸不够宽大"算不算是"人身攻击"?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0 15:48:00
domotorei这样讲也要桶?那干脆有在那文章里推文的都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0 15:48:00
觉得糟糕算不算啊 我怕被版主浸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0 15:49:00
桶一桶好了!欧法版主要不要说明一下为什么要桶?!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0 15:51:00
等等 我有推文,但不想被水桶啊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0 16:02:00
为了桶而桶,版规每每解读的十分牵强,然后又射后不理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0 16:04:00
桶的让人摸不著头绪,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0 16:04:00
那人恶心就要桶,恶心不是个感觉吗?还是说换个说法改成妳让我好想吐就不会桶吗?真的是桶的莫名其妙!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0 16:05:00
身为一个版主如果连最基本的公正都无法贯彻,那存在ㄉㄜ的意义是什么?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0 16:09:00
欧法版主 你在#1IdA5v4p的推文已经受过质疑了 现在又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0 16:10:00
做这样的处分 你自己想想然后赶快出来解释吧!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0 16:15:00
我只能说 幸好我现在看什么文都尽量把想法放心里...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0 16:18:00
完全看不懂这两个有什么好桶的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0 16:19:00
现在的版风应该是有检举就桶吧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0 16:20:00
桶的莫名其妙 … 让人质疑是刚好…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0 17:20:00
如果有检举就桶 那版主就等著自桶囉!
作者: swatchcat (~( ̄▽ ̄)~)   2013-02-10 17:34:00
不懂+1 现在这边是文字狱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0:00
allfar板主这个判决的确有很大争议,也许本版该重新检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1:00
如何适用人身攻击的规定,但wilo你看起来也觉得这样的判决不妥当,但却想用不妥当的标准检举其他人,这样岂不本末倒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2:00
置。 我们应该检讨的是判断标准,你这样跟着检举,之后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3:00
(也许)得到你想要的,但那结果还是立基在你认为错误的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4:00
准上,如果是这样子,我看不出这个检举有什么建设性,好像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5:00
见猎心喜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出口气。 如果你当时真的觉得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6:00
身攻击,应该当时便检举了。 更何况pocketsun在那则推文中讲的是你说套子很便宜的回应难称厚道,甚至让人觉得有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7:00
刻薄,他谈的是你的回应这件事,不是对你的品格做攻击,而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8:48:00
是指你的言语有不恰当的地方,跟止别人是个恶心的人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0 18:49:00
wilo的逻辑应该是如果这成立她也要检举,而不是她不赞同
作者: melodypiano (键盘婆婆)   2013-02-10 18:49:00
那就去检举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0 18:50:00
但要检举吧?她的第一句好像就蛮清楚的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09:00
奇怪了,本版是合议制,判决是两位版主都同意的。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0:00
现在版主认定人身攻击的标准出来,那么应该也适用版主自己怎么现在变成【也许本版该重新检讨如何适用人身攻击的规】?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1:00
阿就请版主自己尊重自己的判决与尺度阿不要让人觉得发令到了某些人身上就转弯,如此而已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2:00
楼上又提人家的回应【难称厚道,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刻薄】我可以检举你跟P版主做了一样的事情吗?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3:00
人家写【老实说,现在我觉得最恶心】就被水桶了那您现在【难称厚道,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刻薄】,是否"同罪"?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5:00
况且您还用了【好像见猎心喜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出口气】说真的wilo是因为身体不舒服而刚刚辞职的前版主三人共事期间版面一片清爽,也平静了几个月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6:00
您这样的猜测,还用到见猎心喜,我个人觉得,真的有点超过【好像见猎心喜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对wilo出口气】?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19:17:00
我上一句话是开玩笑的,但您那句话,我就不知道是否开玩笑我想,没有证据的负面的事情,不要这么直接讲出来吧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19:21:00
板主不是有法学背景?!请问这判决是依照板主个人主观意识还是法理实务判定?!如果是依前者,我认为此判决不合理,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19:22:00
如果是依后者,那么我只能说庆幸板主并非现实的判决法官!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19:28:00
若A板主认为自己判决标准才是标准,那就请A板主用同样的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19:29:00
标准来判决P板主的推文吧!板主不能严以律板友,宽以待己!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3-02-10 19:40:00
莫名其妙,每次看水桶的用字没一个可比拟‘泼妇’二字为桶而桶,自己认定自己解释自己水桶,完全脱离一般社会大众认知
作者: Pocketsun   2013-02-10 19:45:00
isaacc:虽然本板是合议制,但板主间对于如何解释适用规
作者: Pocketsun   2013-02-10 19:46:00
范容有不同看法,最后的结论常常是相互让步与折冲的结果,本案亦然,但或许我们能做的是再沟通看看什么是关于板
作者: Pocketsun   2013-02-10 19:47:00
规2-3的适当判准。您以及其他板友的反映与指教,我们虚心接受,也很感谢;对于所带来的一些纷扰也深感抱歉。至
作者: Pocketsun   2013-02-10 19:48:00
关wilo对我的检举,因为我是被检举的当事人,因此自行回避,若板主认为我的推文属人身攻击而应受处分,我不会有任何异议。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19:51:00
那就看看allfar的标准是否一致了...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19:52:00
苛薄和恶心好像是同一个等级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2:00
我只是觉得如果wilo觉得现在对于什么是人身攻击的判决标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3:00
跟其他板友一样抱持反对意见的话,那根据同一标准检举不就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4:00
是一种实践上的矛盾,不然就只是将(假设是)不当的版规适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5:00
用拿来....平复自己觉得被人指谪的怨气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6:00
一个规范体系当然要有一致性,不然就是颠三倒四,现在大家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7:00
已经是针对这个判决的标准有意见,如果是这样那就讨论这个标准就好了,引一个自己觉得错的标准来检举,有什么建设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8:00
还要提什么当过版主,当过板主也许更不该做这种让版务运行空转的事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19:59:00
如果wilo要检举pocketsun,且wilo也不觉得现在这个判决中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0 19:59:00
你对别人动机的解读让人好害怕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0:00
allfar的标准是对的。 那当然也可以,那就检举说明为什么他自己的个案应该适用版规,而不是在那边说哎呀,这样也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1:00
以桶,那之前那个也要桶。 他应该要说的是,我觉得pockets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2:00
un该被桶,因为他真的违反了人身攻击的版规,而要做这种主张早在当时就应该主张了(我不是说他现在不能主张),现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3:00
顺着这个看起来有点不合理的判决挖出来讲,我不觉得他在对wilo vs pocketsun这个案子提出什么理性说明,看起来不过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03:00
你解释越多让人越糊涂 板主判例在那 检举何错之有?不懂qq为何严拒wilo检举 有什么特殊理由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6:00
我没有严拒他检举,如果wilo现在直接说他觉得allfar这个标准他觉得很好很OK,那当然要检举,当我以上没说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7:00
如果他觉得这个标准不好,不对,那去引一个他觉得不对的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8:00
准检举别人不是很怪吗(他如果另外检举我一点意见都没有)但它是顺着这个判决的标准要检举,这是我觉得不妥的地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09:00
而且wilo直接说他的案子跟本次判决的情况可以举轻明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10:00
我也没看到合理的说明,我刚刚提到pocketsun说的是针对他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12:00
针对wilo对t板友的回应觉得刻薄,而不是像本案中直指发言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12:00
wilo当时可能以她曾任板主的标准认为不到需要检举的程度所以抑制了自己不舒服的心情,但现在她不是板主是板友,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13:00
者,当然这可以再讨论,但不是想当然尔可以混为一谈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13:00
发现现任板主是会处理类似情况的,因此让她想检举,我不觉得这有什么矛盾之处....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14:00
她"觉得"此判决不对 你"觉得"她检举很怪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14:00
人身攻击的认定原本就因人而异,但让人不舒服就是不舒服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15:00
每个人都可以检举让自己不舒服的言词,只是最终听任板主判决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17:00
我没有用感觉喔,我觉得我有提出我的理由
作者: moonking3599 (天岭峭梅傲霜岫)   2013-02-10 20:17:00
A版主的标准似乎不怎么公正 主观的判定实在太多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1:00
drama:我觉得你说wilo当时觉得不需用版规处理,只是心里不舒服,现在看到版主会用版规开罚,所以赶快检举,这样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2:00
就显得只是把版规当成发泄的工具吗?更不要说跟他之前的判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3:00
断相左(我是用你认为wilo可能有的看法)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23:00
不,就像我也会看板规有我自己的解释一样,每个人都有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4:00
我觉得问题就是在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感谢帮忙提出)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24:00
每任板主都有自己的标准,所以我会根据每任板主的执行状况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5:00
所以你觉得用一个我觉得错误的版规适用去处罚一个让我心里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25:00
提出不同的质疑,但并不表示我个人看法,只是尽量遵守时规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25:00
所以你就是不准她检举嘛!! 要不要先出来参选?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26:00
我没看到她说什么错误,只不过她的标准可能原本是较宽松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6:00
楼上别这样,我哪一句说不准他检举,我刚刚也说可以检举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27:00
但是顺着这个有争议的标准(假设wilo也觉得这标准有问题)检举不就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28:00
好了,没什么好假设的,她之前就已在文中表明不舒服了只是当时也没得到一个回答而已她现在只不过是采取行动而已,这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0 20:29:00
你自己假设wilo假设得很高兴@@挖哩勒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29:00
我也不觉得qq网友严拒wilo检举,但我的确看到他指称人家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0:00
见猎心喜。。。我想这不是一个正面的形容词,愿闻其详。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0:00
楼上,你原先的说法中本来就区分了不舒服跟违反版规了心里不舒服不代表一定要用板规开罚,这是你之前也同意的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30:00
检讨板主判决是必要的,因为关系到其它板友的权益;但是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31:00
质疑板友提出检举的适妥性有其必要性吗?!那是板友的权益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1:00
或是我讲得夸张点,qq觉得被骂不厚道跟刻薄,心情会很好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32:00
我看到的情况是,她先在板面上询问“板主可以骂人刻薄”吗?所以我认为她是在等待答复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32:00
我真的不懂为何要长篇大论阐述她不该检举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2:00
谢谢isaacc又露脸,抱歉忘了回您喔,我会用见猎心喜是因为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2:00
身为版友,因为版主而心情不舒服,又不想检举,则无能为力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3:00
如果事情真的像上面讨论的,wilo觉得不用版规罚pocketsun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33:00
为何如此费心 请问问自己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3:00
qq请举出【wilo觉得不用版规罚pocketsun】的铁证,好吗?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4:00
qq请举出【wilo觉得不用版规罚pocketsun】的铁证,好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34:00
不对,她什么也没有说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4:00
是抓到一个可以打击让他心里不舒服的人的机会吗?而这个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34:00
与其一直纠结在板友提出检举的适妥性上,不如催促A板主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35:00
尽快出面为判决给大家一个解释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35:00
这种情况下,身为板友该怎么做,我觉得是还在想而已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5:00
我当然不可能知道wilo在想什么,但他当时没有检举也是事实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6:00
qq妳又凭什么质疑"被骂的受害人"wilo的动机呢?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6:00
如果他有检举,那我说声抱歉,对不起,pocketsun人家检举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0 20:36:00
wilo大如果知道这样可以检举 他早检举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7:00
了你怎么不处理?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0 20:37:00
板主标准令人难捉摸…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7:00
【请问本版对于检举有追溯期吗】? 以前没检举现在不能检举?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38:00
所以现在,我的疑问只是,两位板主的标准是否有异?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38:00
我没有要质疑动机,如果silo觉得p错了他就检举了,我没看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38:00
qq超妙的 感谢帮我打发了半个小时~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8:00
这是新板规吗? 新站规吗? 还是您qq定的新规定?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39:00
我觉得最可怕的就是这种对人不对事的动机论。很可怕。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39:00
检举是私信,我们当然都不知道,但是板面上的质疑是看得到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0:00
我没有说不行啊 呵呵,只是这样做看起来就是一种违背自己对版规的判断,把版规当作惩罚让自己不舒服的人的工具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40:00
=====【请不要纠结在板友提出检举的适妥性了】==========【要求板主出面解释判决标准才是关键】=====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41:00
为何要把版友妖魔化?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41:00
这是A板主的判决标准...目前我还没看到P板主的说法...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1:00
重要,不过我没从他推文的脉络看出他觉得这样的标准是对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0 20:42:00
岂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欤?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42:00
qq您认为检举者是"把版规当作惩罚让自己不舒服的人的工具"?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42:00
所以两位板主在人身攻击的判断上确实是有些差异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2:00
我认为把一个自己认为错的标准拿来检举本身就是一件很矛盾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0 20:43:00
视板规为惩罚他人工具者 何人也?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3:00
的事,不然就是把版规当成鞭让自己不高兴的人的工具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43:00
既然是“相互让步与折冲的结果”,那么或许A板主有不同想法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44:00
我还以为版规是伸张正义的工具咧,真是太天真无邪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45:00
只有版主能"把版规当成鞭让自己不高兴的人的工具"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45:00
所以qq你说的矛盾,也存在板主之间,又何必单指一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5:00
isaacc:我就是不觉得板规是发泄工具啊,但wilo这样做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6:00
就看起来他把版规当作发泄工具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46:00
倒是刚好,她指出了板主们在人身攻击判断上的矛盾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0 20:47:00
我觉得妳指称wilo把版规当作发泄工具才是最超过的人身攻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49:00
我没有否认现在的板主人身攻击判断的矛盾或可能的错误,这在前面一堆推文早就很多人提了。 我只是单指wilo如果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1:00
也觉得这标准不对,却又要用这标准检举他之前没检举的事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0:51:00
看某人的推文 板友被描绘成心怀不轨 满腹恶意的样子 无言!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2:00
难到不是把版规当作一种工具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3:00
如果今天wilo直接检举他认为有违反版规的事,我完全不会有意见,但他推文第一句就表达一种其实也不太认同这个标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53:00
当被检举人与执法者可能是是同一人时...难免都会不知所措吧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54:00
qq大,事情想单纯点,检举是板规赋与板友的权利,今天板主判决让板友有疑虑,板友依照板规行使权利何错之有?!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54:00
既然要讨论她的心态,那么你是不是也要讨论L板友检举的心态
作者: vikeyjsp (小不点的妈,觉得孩子笨e)   2013-02-10 20:55:00
其实我也不懂,wilo 本人都不出声了,怎么一堆人跳出来..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0:55:00
真有错也是板规跟板主判决标准需要修正而不是检讨板友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5:00
我说wilo这样做不就像是把版规当作发泄工具时,有提出我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6:00
理由,如果你要说我是人身攻击也说出个理由比较好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0 20:56:00
越扯越远了吧XD这时间也过得颇快,八点档快演完了
作者: vikeyjsp (小不点的妈,觉得孩子笨e)   2013-02-10 20:56:00
之前某次版务文某些人针对某爸再吵,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7:00
也请不要扭曲我不让wilo检举。 我想说的就是版规适用要一
作者: vikeyjsp (小不点的妈,觉得孩子笨e)   2013-02-10 20:57:00
也是其他人跳出来争辩@@ 现在流行当事人闭嘴,其他人代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0:58:00
实践思虑不一致,就是加进了其他诸如想要拿板规惩罚让他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58:00
她是板友不是板主,要讨论标准一致,应该是等两位板主说明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0 20:59:00
两位板主都是法律专业,在这方面肯定有不一样的见解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00:00
机。 所以也许他想要说的是(他真诚地)觉得pocketsun有违反版规(不是立基于allfar在本案中的标准),那就不应该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1:01:00
要人别扭曲你的看法 怎么一直恶意解读wilo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01:00
在这里推文说,阿这样也有违反版规,那p那样也违反版规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0 21:01:00
我想很多检举的版友都把版规当发泄工具,为何只点名wilo?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1:02:00
质疑板友检举适妥性真有比要求板主出面解释判决还必要?!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0 21:02:00
只能当事人出声?也太奇怪了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03:00
应该直接检举吧,每个人都对怎么解读人身攻击有一套想法这我完全同意,但如果我不是用我认为的那套标准去说别人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0 21:04:00
既然qqpiggy也承认无法探知别人的所有动机,那为何一直猜测?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04:00
人身攻击,拿不就是实践上的矛盾或可能把版规当做某种工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1:04:00
到底哪来的新规定啦 提出检举还要先让板友审核喔!?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0 21:05:00
举?真的是不懂耶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05:00
我没有要审核啊,我提出我对他实践上的判断而已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0 21:05:00
难道当下直接检举就不算是把板规当发泄的工具了吗?!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21:13:00
我12/8提出质疑,板主没有回应,等三天检举还被质疑?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30:00
没有质疑你检举的权利啦,我真的只是觉得要检举就直接检举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31:00
从这个目前看来有争议的判决中推文说: 喔,这样也有违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32:00
版规喔,那我另外那个也可以检举。 当然如果我们知道版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33:00
实际被操作的标准再来检举可能更有说服力,但我就是有点纳闷要怎么样觉得这种标准不理想却又同时用这种标准检举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34:00
其实本来是两件事,但是从wilo的推文看起来把两件事绑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0 21:35:00
一起,我觉得这样让事情变得很复杂,所以我才觉得检举就检举,不要跟有争议的判断标准绑一起会比较没问题。
作者: chisy (请叫我米老鼠)   2013-02-10 21:37:00
qq很怪 有时候采取行动本来就需要时间考虑 也需要时间观察对方是否有回应和后续状况 所以你被人家骂会马上想要告人家
作者: chisy (请叫我米老鼠)   2013-02-10 21:38:00
吗?还是考虑一下告的状况和适当性?真是有趣
作者: chisy (请叫我米老鼠)   2013-02-10 21:39:00
很多人之前都不知道网络上被骂可以当做"公然诽谤" 不也是判决出来后大家才会运用吗 这哪里诡异了?
作者: chisy (请叫我米老鼠)   2013-02-10 21:41:00
而且你在猜测对方动机的想法让我觉得蛮暗黑的..(这算人身攻击吗~XD)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0 21:46:00
=====【要求板主出面解释判决标准才是关键】=====
作者: blockcat (方块猫)   2013-02-10 22:01:00
这样算吗?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3-02-10 22:40:00
一直质疑板友的推文很莫名,w板友有违反版规或超过时间吗??要质疑他人之前要不要先去看一下版规??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0 22:44:00
说实在 不厚道跟刻薄算是一种形容词 恶心较具有攻击性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0 22:45:00
我也赞成qq的论点
作者: doroarien (多罗亚利安)   2013-02-10 23:13:00
想问“你很恶心”跟“令我感到恶心”会是同样判决吗
楼主: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0 23:14:00
谢谢板友指教 我看完了 没办法立刻回应是因为我需要睡眠
楼主: allfar (请善心人士给我钱赌博XD)   2013-02-10 23:15:00
另我公司电脑无法打中文 所以今晚下班后会发解释文告知判决理由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23:30:00
吃完同庆楼烤鸭大餐以后,突然发现wilo原来有很多动机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23:31:00
或许存在某些可能世界里头的wilo的动机是qqpiggy所设想的吧不过在这个世界的wilo只是觉得判决要一致,还有我没等到回应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23:32:00
看到推文里头一堆wilo,我还真吓到了,love & peace~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0 23:33:00
此外,我相信我的人格特质没有qqpiggy所臆测的那么恶劣在此我举牌抗议一下好了。
作者: Linus99 (Linus)   2013-02-10 23:39:00
期待allfar除了告知判决理由外顺便裁定wilo版友的检举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0 23:47:00
我怀孕了,看到谁都觉得恶心(?)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0 23:50:00
to kazeki 您的意思是若有人指责阁下刻薄 您会欣然接受??
作者: melodypiano (键盘婆婆)   2013-02-10 23:56:00
有人变性了?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0:00:00
如果我说了刻薄的话 当然接受啊~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0:07:00
问题是我没有说。我一直很和缓。 骂人挑衅的都不是我!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08:00
指为人刻薄,与指对某单一事件用词显得刻薄,程度有
作者: melodypiano (键盘婆婆)   2013-02-11 00:09:00
前一阵子才讨论了 时间 长短 现在要讨论厚薄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13:00
差异吧?若针对某特定事件,论理并陈后的用字遣词实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14:00
在不须这么苛刻。话说,苛刻一词,我也怀疑是否不能用,但我指的苛刻是指“事”,非指“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16:00
我也很好奇此篇板主的判决标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0:29:00
很感慨,就算是同学情义相挺,如此"猜测检举版主之网友"实在让人觉得,这种挺法,何必呢?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0:31:00
版主本身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合一,版友胆敢检举立场已不平等如果还要这样被用猜测假设的方式来分析心态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0:32:00
那是否说,汝等不可质疑版主,说你刻薄你就乖乖接受?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0:33:00
妙哉 谁是谁的同学呢?
作者: melodypiano (键盘婆婆)   2013-02-11 00:34:00
谁和谁是同学?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0:37:00
我觉得这简直就是指责在客满捷运被骚扰者,你腿为何那么长?亦或是说,摸了妳三个月你为何今天看别人报警你就报警?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37:00
文字解读本就因人而异。wilo认为poketson板主的推文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38:00
X令其不舒服;相同的,该系列原po认为wilo发文令其不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0:38:00
以前三个月你怎么都好像不吭声?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39:00
人身攻击,而都只是针对事情提出看法,主观上看不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40:00
是恶意人身攻击啊!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0:43:00
可能是统一的时间近了 我们要实习共产党模式
作者: melodypiano (键盘婆婆)   2013-02-11 00:46:00
先学好 迎接祖国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48:00
I大,你看的是结果,检举本来在本板本就无时效性。可,qq板友或许是看了wilo大本篇推文的文字,而产生如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49:00
此假设性。两个切入点不同,自然无法有共识。可能我也很讶异这篇水桶的标准,当我乍看wilo的推文时,尤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50:00
其是那个字“挖”,我也(误?)以为wili与我一样不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51:00
甚认同此篇水桶标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0:55:00
检举是权利,质疑也是权利吧!双方都是板友身分,我不解为何qq就不能提出个人看法?质疑并非等同禁止。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07:00
qq当然可以提出他的看法 但默认板友提出检举是"见猎心喜"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08:00
"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出口气" "把版规当作惩罚工具" 这种论点的依据何在??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09:00
往后我依板规提出检举 是否要经过板友公审 本人又该如何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10:00
证明我真的没有心怀不轨啊啊啊!!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1:10:00
其实我刚刚睡前想到,她是在说w还是说P呢?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01:11:00
今天被见猎心喜,被逮到机会出口气的,好像都是wilo苦主阿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13:00
既然当事人选择具名公开检举,又怎会怕公审呢?即便受公审,也不影响其检举权利吧?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14:00
哈哈 若没做坏事 干嘛怕监听呢?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15:00
我解读是,qq大的前提是建立在wilo也不认同此篇水桶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18:00
标准,却依自己不认同的标准去检举他人,进而衍生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19:00
见猎心喜、出口气之类的评价吧!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20:00
就叙事逻辑 qq似乎言之成理 但我的解读是他丑化板友 并且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21:00
试图将"不可检举板主"之思想散播于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21:00
我认为qq如此评价的依据是建立在此前提下。当然,前X提是否成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24:00
窃听是侵犯个人隐私权,而这里c大您所位的公审,更精确来说,也只是网友意见的表达罢了!难道有侵害到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25:00
X举者丝毫的权利?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31:00
那我只能说,就我个人而言,qq可能失败了!一来wilo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31:00
意见的表达和恶意猜忌 距离很近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32:00
被检举。简言之,wilo可检举板主,但qq也可提出质疑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36:00
qq下评价前,有前提假设(假设wilo不认同此篇水桶标准)做为依据。那,c大您所指“恶意猜忌”的依据是?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36:00
质疑的方式是自己设想对方检举动机而指责之?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37:00
那还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wilo要怎么证明自己并非qq所设想那样?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38:00
若能证明有误,qq要道歉吗?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38:00
都那么仔细看qq的推文了 还须要问??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42:00
其实我推文一开使也有写,wilo大的第一句推文也令我(误?)认为wilo同我一样不认同此水桶标准。难道以XX此作为假设前提就代表恶意猜忌?动机是?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44:00
您是不是搞错了 会说是恶意猜忌 针对的是"见猎心喜"、"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45:00
版归为惩罚他人工具"云云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47:00
没有人喜欢被误会 有人选择当头反击、有人隐忍不发 有人沉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48:00
淀后再澄清 凭什么自己帮别人判定检举或不检举的原因然后大加挞伐?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49:00
c大都回应我,我看那么轻楚又何须问?那,g大是在质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0:00
g大也可再看一次,那些评价是建立在前提之下!并非肯定,也并非针对wilo板友。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52:00
我从头到尾都有看,便是不认同自己创个前提然后踩在这前提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52:00
写了个"建立在某前提之下"便可任意猜测 是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2:00
既然G大也说是假设了,既然是假设,本就不是每个人都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3:00
能接受这样的假设,您看板友多数反应便可知。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1:53:00
没有恶意的啦~不要告我喔~( ^.< )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54:00
是啊 那请问究竟是厘清版主判决标准重要 还是板友替板友作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4:00
而我对于假设则是中性看待,假设成立,后面评价才成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6:00
立。网络透过文字沟通,本就只能假设。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1:57:00
然后 不是要玩文字游戏 但假设不是我提的= =...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8:00
一样重要啊!难道因为某一权利重要,另一权利就不重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1:59:00
要了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00:00
X即便每个人都提假设,板规也不至于废弃吧?关连是?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2:00:00
您的另一项权利是什么 帮人假设(顺便评价)的权利?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2:03:00
有关连啊 每个人都来假设 批评殆尽再说啊这只是我的设想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04:00
原来用"假设为前提"就可以这样质疑别人动机的话,请问我是否也可以用qq大和P版主为旧识(EX:同学?)为假设前提,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2:04:00
岂不有可能钻板规漏洞行人身攻击之实?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04:00
假设并非直指特定对象,因此基于假设所生之评价,当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05:00
然并非针对特定板友吧!忽视假设,却严重看待假设下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2:05:00
您认为qq的发言权很重要我不反对 但如何裁决wilo的检举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2:05:00
q板友没有直指特定对象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2:06:00
没有自行假设 哪来这些假设下的评价?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06:00
明明整件事最重要的是板主应就判决提出解释,毕竟这攸关板众权益,但怎么最后却是一直纠结在板友提出检举是其心可议呢?!在假设前题下,故意模糊焦点才是真正其心可议吧!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3-02-11 02:07:00
同意楼上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07:00
质疑并非决定啊!wilo依旧可以检举啊!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2:07:00
谁忽略了他"只是"假设 问题是假设与恶意之间的连结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08:00
“故意模糊焦点”,不也是另一个假设?如何可以这么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09:00
断定?且,a板主不是已经说晚点回复吗?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10:00
c大请看完我整段文章的脉络,从02:04~02:06分,谢谢!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1 02:12:00
他假设板友意图报复 我假设他误会板友实际上 我们都是在增加板主的工作量 不如洗洗睡了啦!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1 02:13:00
以前好像有一条板规是针对恶意揣测/曲解板友之意思或立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17:00
对我而言,如果事件本质是错误的,那么就不能因他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18:00
错误而主张权利。我并非针对wilo,我只是单纯同意qq的这个概念。我推文也说,我很好奇板主水桶标准,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19:00
以我在乎的是,如果这判决是错误的,那就不该被援引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20:00
X为依据。当然,对错是板主认定,但板友还是可以探讨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21:00
本质吧 XD 所以,不全然毫无重要性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23:00
我只是单纯觉得wilo大有权利检举,qq也有权利论理并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23:00
其实wilo大的语气的确是给人有种见猎心喜的感觉没错...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24:00
照原本推文看来 wilo应该是一开始就觉得P大用词让他不舒服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25:00
那为何当下不检举?要等到有类似判决出来才要检举?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25:00
陈作质疑,我个人并不觉得有恶意假设啦!当然,也尊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2:26:00
重其他板友的文字解读。只是,提出个人看法罢了^_^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26:00
不就意思是wilo大一开始也不觉得P大用词有人身攻击之嫌吗?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27:00
wilo大以前也是版主 关于版规及人身攻击用词应该是很敏感的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28:00
他当下不是就做出了P大的用词不到违反版规的判断吗?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29:00
ka大请看一下wilo在本篇文章12/10 21:13的推文吧!推 wilo:我12/8提出质疑,板主没有回应,等三天检举还被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30:00
质疑?←wilo当下友提出质疑啊!他也给板主时间回复,但是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31:00
板主没有回应,这怎么能解释成wilo"他当下不是就做出了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32:00
P大的用词不到违反版规的判断"的推论呢?!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02:42:00
我觉得回文质疑不能算版务 写信或推版务文才能算正式版务吧...有人推完文不一定会回去看文啊 况且P大在那边算是以版友的身份推文吧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2:59:00
既然板主是以板友身分推文,wilo以板友对板友的立场,推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3:00:00
推文希望身为板主的这位"板友"能推文回应,等无回应才依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3:01:00
板规向板主提出检举,这样的程序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板友之间有沟通上的问题,第一时间都要写信给板主或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3:02:00
推板务文才能证明自己所提出的检举并非其心可议?!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3:53:00
抱歉抱歉,引起大家不快,不过我想我再次说明一下我为什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3:54:00
觉得wilo这样做不甚理想。 首先,我没有反对任何人可以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3:56:00
检举版主,其次,虽然我觉得pocketsun的案子跟这个案子有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3:57:00
不同之处,也不是说今天这两个人若被桶,p也一定会被桶,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3:58:00
但这个问题不在我此处讨论的范围。 我认为wilo可以检举,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3:59:00
但在本判决的推文中一方面否定这个判决的标准,却又要用自己认为不妥的标准来检举,令人感到有点错乱,我之所以认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00:00
wilo也不赞同allfar在本案中的判决,是因为在前面推文中,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01:00
基本上大多数的板友提出对于判决标准的质疑,也不见wilo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02:00
表达赞同之意,且第一行的推文是“挖,de...这样也可以水桶..." 我想这如果要说wilo会赞同allfar根本说不过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03:00
所以,假设wilo您是非常赞同allfar在本案中的判决,那请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04:00
诉我,我前面所有的都是废话,但我目前不觉得我应该依你的文字认为你赞同allfar的判决。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09:00
如果你不赞同allfar的判决,那我就坚决反对你第一行的推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15:00
你先反对一个判断标准,接着又要求板方适用这个你反对的标
作者: sunnycatt (.....)   2013-02-11 04:15:00
一个板友要不要检举另一个板友有这么重要吗...重点不该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16:00
该是你反对allfar,你也觉得pocketsun有人身攻击,那很好
作者: sunnycatt (.....)   2013-02-11 04:16:00
是板主的判决标准在哪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17:00
就分成两件事,这也是我前面说混在一起讲的最大问题,你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18:00
前面论述看起来就是要用你不认同的标准f去处理另一个个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19:00
sunnycatt,我当然不觉得这件事会比版主该有怎么样的标准
作者: sunnycatt (.....)   2013-02-11 04:19:00
当个板友想检举 也没有酸也没有乱板 还得被检讨 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0:00
重要,但我也不觉得其他板友真的理解问题是什么,然后一股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1:00
脑地扯到其他地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3:00
我也不觉得wilo是个实践上会有矛盾的人,怎么会有人要求自己或他人依照自己不认同的标准行事,况且又是公共事务,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5:00
所以我才会有诸如板友大加挞伐的见猎心喜、把版规当作惩罚让自己不高兴的人的工具的说法,这一部分当然是我的揣度,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6:00
但我不知道看到板友要求依照自己也不认同的标准适用到其他个案,还要怎么解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8:00
当然,一切都是我看着您的文字所作的推论,可能跟您的真正的想法相去甚远,但我不是随便揣度,我是真的看着你的文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29:00
认为有问题,如果对于我的解读觉得很牵强或过分,请再告知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30:00
当然,我现在也觉得我好像解释过了头,好像您也没有不同意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31:00
allfar的判决标准,觉得这样很好,那如果是这样的话,跟您说声抱歉,前面我对于您什么矛盾之类的揣度都是我的错,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32:00
我对于allfar这个判决的标准不太能接受,这也是我推文第一句就表达的了。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4:34:00
好啦!wilo很糟糕(咦?!),我替大家教训她,这星期五我会把她送去天寒地冻的陕西忍受8天风寒之苦!在这之前还要让她大破财,让她必须花十多万买重装备以求保命维生,这样的处罚够狠了吧?!请大家就此打住吧!wilo算哪根葱?!她又不是板主,有必要一直揣测她提出检举的动机吗?!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4:35:00
=====请大家多多关注一下板主的判决解释吧!=====
作者: sunnycatt (.....)   2013-02-11 04:49:00
一直揣测检讨板友的检举动机是在作思想审查吗 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50:00
恩,我真的没关心他的动机,我是真的觉得当你认为allfar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51:00
这个判决非常非常荒谬的时候,还要用同样标准来处理其他事情,只是显得更荒谬,除了荒谬跟其他动机,还要怎么解释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2:00
我看了整个讨论,动机其实不是重点呀?无论板友基于什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52:00
如果你不先解决这个荒谬的判断标准,只是说好,那我依这个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53:00
标准,也要检举其他人,一个马上浮现的问题是如果板主标准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3:00
q大提出的应该是“亲身实践一个自己不赞同的标准是否合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4:00
宜”的问题吧?例如说,一方面觉得婆婆无故刁难媳妇很没道理,一方面却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5:00
觉得“既然如此那我也可以刁难媳妇囉?”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4:55:00
之后更动为比较松的标准了,我们要怎么处理今天wilo的诉求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6:00
价值观问题是否应该贯彻立场呢?)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7:00
同理,关于贯彻立场一事,这一篇的水桶标准似乎也和先前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8:00
曾经提出的标准有所龃龉。我比较好奇的是,目前两位板主合议,究竟是怎么个合议法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4:59:00
?如果有争议都是如何解决?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5:00:00
可以请大家先一起来关注板主的判决标准吗?!这应该才是要优先解决的吧!万一板主最后判定标准不变,那wilo提出检举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0:00
之后用比较可以让大家接受的标准判了,不一致跟实质正义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00:00
我认为S和d两位板友的发言都只是单纯的意见表达,是针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1:00
还不是一样要吵翻天,我情愿时间用在讨论实质正义,而不是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01:00
L的推文而来,仍在讨论议题范围内,并无刻意针对L攻击之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02:00
意。希望a板主能够对判决做出解释(虽然我不清楚这判决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2:00
还要去处理现在这个(假设比较正义的)标准跟之前荒谬的标准不一致怎么办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03:00
否同时代表两位板主见解)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3:00
我非常同意it855407的说法,赶快先处理板主标准的问题,而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4:00
不是要求版主用极具争议的标准继续判下去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5:04:00
每个板主标准不一,检讨板友动机并不能让板主标准统一。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5:05:00
尽速督促板主解释判决,绝对会比揣测&评论板友检举适妥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5:00
我没有在检讨他的动机啊,我觉得就算他动机良善,要求用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06:00
i大...不是说动机不是重点吗?我也觉得两位板主的标准没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05:06:00
还来的重要。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05:06:00
自己也觉得很有争议的标准来处理案件是很荒谬的,就这样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09:00
先前P板主对于板友言论似乎都是采较为宽松的见解,如本案这个情形会桶实在不合理。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1 05:18:00
总之希望板主能交代一下判决做成的过程以及理由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1 08:00:00
版主都不出来大家在此吵翻天也没用 先请问与此篇相同标准下版主要不要水桶版主嘛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13:00
诶,我想我要表达清楚一件事情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14:00
我跟 qqpiggy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甚至在昨天才知道这帐号我一直觉得很奇怪,怎么会被这样狂针对,作莫名的假设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16:00
我只好在公堂之上也来假设一下你认识P板主,才跳出来一直讲结果果不其然这个假设是成立的,如果真要玩,我玩不过学法的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17:00
我只知道你一直拿不存在的假设抹黑我,我只觉得荒谬而已。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22:00
而且P版主针对我的案子说要回避,结果就有P版主同学来声援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24:00
我看了看Ptt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只觉得妙哉。
作者: chisy (请叫我米老鼠)   2013-02-11 08:24:00
Wilo早安呀~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28:00
此外,这种攻击叫做稻草人攻击,所以我根本不需要回应。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29:00
大一逻辑就教过的东西,大家不需要跳进去跟着扯了,结案。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08:39:00
chisy 早安~(挥手)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8:48:00
一个晚上有这么多剧情发展喔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8:50:00
板主也认同此判例了 那qqpiggy大是不是也应该向wilo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8:51:00
因为你的假设而道歉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8:53:00
还有 我理解你上面所言 是在争取这判决的不合理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8:54:00
那还请继续挑战这则不合理的板规 加油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8:59:00
不然就辜负了因为你推文 反而非得避嫌自请水桶的板主了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8:59:00
是我误会吗 一路看下来会让人以为wilo公报私仇?????????//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00:00
qqpiggy会有这样的想法不意外 因为我看了也有类似的感觉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04:00
嗯,她现在什么也不是...公报私仇这话好像用得怪怪的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10:00
私仇什么的未知 只是这个桶真的还满莫名这样以后推文都要用词谨慎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10:00
我的意思是“公”在哪?XDDD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11:00
公=公开此处非指公共之意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12:00
我的疑惑是倘若令人觉得恶心/刻薄算是主观感受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13:00
是否还涉及人身攻击? 或是多人感到恶心/多人感到刻薄是否为可公评之事实?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13:00
所以用词真的要谨慎啊,公报私仇一般不是指当权者利用职权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14:00
这类判定标准如果太模糊,肯定会出现文字狱争议的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9:15:00
dorakao 板规1.1还有注音文问题喔(小声) 所以改用KB如何?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15:00
现在看起来就是文字狱啊 不管是P/W/还有这则被桶的两位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16:00
喔抱歉我不能修推文 没注意不能推注音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18:00
“狂针对?”、“莫名假设?”,我认为并非恶意针对,只是刚好wilo在有争议的判决下去作援引依据,针对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19:00
的是有争议的判决;假设也并非莫名,是依据wilo您第第一段推文文字理解下而作假设,而并非主观依自己对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20:00
对您文字理解而下肯定,假设相对主观肯定应较为小心负责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22:00
真的,我现在推文选字都会多想一下,真痛苦 XD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9:25:00
这就是板主难当的地方啊,一旦判例成立,过去没有处理的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9:26:00
一定都会被拿出来质疑。桶或不桶真的很难
作者: dorakao (20岁希望更用功)   2013-02-11 09:26:00
P大一开始就该坚持不鸟L的检举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27:00
根据判决及这篇P板主的推文,看来是A板主认定有,但P板主认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28:00
为不到,最后协议的结果就是这样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29:00
所以...如果板主们在有争议时,会相互让步折冲,那么当牵涉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30:00
任一板主自身时回避后,怎么会变成自桶呢?(抓头)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9:30:00
既然是成立的判例,为什么wilo不能检举?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36:00
Wilo有不能检举吗?板主不是因其检举自桶?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39:00
但wilo的检举备受质疑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9:41:00
啊不然这篇大部分的推文是在吵什么?XDDDD 果然该结案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41:00
Wilo检举权行使,我从未质疑过啊。只是对于他回应qq是狂针对、莫名假设之类话语,提出我个人理解罢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44:00
X一码归一码很难吗?我不能同时认同wilo检举,但又认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44:00
qq不就以"莫名的前提"质疑wilo吗?且用了一些负面词语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45:00
因为很多推文在讨论wilo的检举是否恰当,的确不能二分法虽说他可以检举,但检举后却被冠上负面词句<--这不也是另一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46:00
种"不能随意检举"的可能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46:00
事。板友更多质疑qq啊?质疑又代表什么?非侵害他人权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47:00
利的言论自由,也是种权利啊。非恶意质疑我都能接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48:00
是否恶意 就真的是见仁见智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09:48:00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09:48:00
@@"发生什么事 有没有懒人包 怎么推文有一堆wilo阿~~ 被楼上抢走了 X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49:00
稻草人攻击是恶意吗?说对方见猎心喜是恶意吗?再转过来说,听者觉得是恶意就是恶意吗?这种界定太主观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51:00
我只是觉得检举就检举,依法执行,没必要对对方心态做一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52:00
假设,这样只是把事情复杂化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09:52:00
我想的很简单耶...Pock版主的确用了"刻薄"失言及误会在先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52:00
怎么会是莫名假设呢?依据是,wilo第一句的推文,我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53:00
也是感觉wilo文字是不认同这样的判决标准的。文字不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09:53:00
wilo一定会不开心毕竟曾是一起共事的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54:00
X就如此,解读小心者用假设,解读主观者用肯定,评蒙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09:54:00
可是wilo不是小家子气的人阿 没有那么心机吧 X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54:00
wilo自己都出来说这些前提并不存在。还是你认为她说谎?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55:00
我只觉得wilo变成圣人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09:55:00
但是一个法学背景版主可能无法同我们般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09:56:00
在推文跟wilo打情骂俏就糊龙带过吧 HI~wilo 爱你喔~(挥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57:00
我说是两码子事啊!他既然否认,当然尊重当事人,但当事人未表态前,他人依据他的文字所作解读,也不能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09:58:00
他人是狂针对、莫名假设吧。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09:58:00
当事人已经表态了,那这种假设是否可以丢掉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09:59:00
我以为解读是可以...只不过这么长的一串不断重复...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01:00
她当然也可以解读成是被狂针对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01:00
不是要讨论板规 结果绝大部分都讨论wilo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02:00
就算wilo是大美女 这样对美女死缠烂打也不好吧XDDD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06:00
还有人在作假设吗?每个人当然都可以有各自解读啊!
作者: klll (叫我大姐吧)   2013-02-11 10:06:00
到底是在讨论板龟还是啥???昏头中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0:06:00
k大 你也想要懒人包厚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07:00
所以说,我只是提出我看法,我不认为是狂针对、莫名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07:00
既然认为大家可以各自解读,那wilo为何不能解读有人“狂针对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07:00
懒人包:这百亩田中有一个超大的美女立牌叫wilo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08:00
a”、“莫名假设”呢?
作者: klll (叫我大姐吧)   2013-02-11 10:08:00
这好像也很难弄懒人包?等我工作不顺的时候再来仔细看纾压好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09:00
我推文有批评吗?我也只是提出我看法及理由吧?有须要连提出看法反应都这么大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10:00
新的判决都出来了,这边是否该结案?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11:00
我的反应有很大吗@@" 你提出看法,别人也提出看法啊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12:00
他提出他的解读,我提出我的解读,这样不行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12:00
虽然说有人觉得自身假设是有根据的,但假设动机是要干嘛?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13:00
检举的动机不就是要对方水桶吗?不然干嘛检举?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13:00
不管是谁的解读都不重要,最重要的应该是板主的解读和判决吧还是说,如果板友的心态不正,板规也能处理?O_o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14:00
好,还是说你可以对他人动机提出见解,别人不能针对你见解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14:00
害我想到“关键报告”那部电影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14:00
假设动机是想要表达一个概念啊!前面提很多次了!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16:00
其实上面对wilo的质疑套在你们身上也适用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17:00
如果你们因为这些对你的回应感到莫名? 那....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18:00
所以凡是别人可以做的,wilo都不能做不能提,我懂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18:00
R大讲出我一直想讲的话!!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20:00
我就是在说你啊 charisse1984 你和qq对wilo的质疑套在你身上也合用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22:00
然后mytc 也讲了同样的话 只是换句话说 你却说是批评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25:00
我哪里说是批评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26:00
在来,我也没有很生气啊?难道我也可以说这是莫名指X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26:00
好啦,大家都别争了,我去当圣人,这样就结案了,乖。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27:00
是是是,大家都引文有据,都没有莫名针对我,快休战!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27:00
X我当然知道R大是针对我,但r大说的一体适用啊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28:00
认为qq不能因解读w的文字作出假设质疑,那质疑qq的又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28:00
既然没有生气就好了,因为看你用了很多惊叹号,以及说别人反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0:28:00
-----------这儿是奉茶处-----------------欢迎取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28:00
谢谢,我觉得诸位有点倒果为因。 我会说wilo可能有某些动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28:00
对啊 我上面有说一体适用啊 所以就应该别针对草人议题再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29:00
机,那是我的结论(荒谬、矛盾或有其他动机),不是我推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29:00
是依据什么质疑呢?我只是针对推文回应,也并非批评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29:00
论 对假议题表述意见有意义吗?? 回到正题不是很好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30:00
谁,还是想问,难道我不能两个都认同吗?有抵触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0:00
扎稻草人,但我不是这样推论的,我不知道wilo是不是学哲学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1:00
,但我想这没有扎稻草人。 现在我的前提就是,如果你认同这种allfarian的判断标准,甚至你其实觉得应该要掐得更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31:00
我常用惊叹号啊!哈。不过,如果我是m大您,我会提出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32:00
我对很多法律的判决匪夷所思,但若我自己碰到了,我也只能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32:00
X我认为您可能生气的理由,然后作假设。所以假设有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3:00
那是我不好,我没感受到那股肃杀之气,也许我会打心底更不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33:00
﹨(╯▽╰)∕pastoris 我要茶 有卖盐酥鸡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33:00
么不可接受吗?假设,只是小心负责的文字表达
作者: SaintWilo (SaintWilo)   2013-02-11 10:33:00
突然觉得当初申请这个帐号是正确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4:00
认同,但就今天争论的这个点你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过你的文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34:00
为什么要一直做假设呢?就等于你也没假设,就直接说别人反应很大一样另外,一直做假设就是负责的文字吗?这有待商榷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35:00
假设并不适用于人类情感的部分,就像子非鱼一样危险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35:00
可不可以换话题? 为什么我觉得P板主自请水桶是在表A板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5:00
又要诉诸这种标准在其他个案裁判中,那要不是你的实践思虑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35:00
可以不要再一直讨论我了吗,我要发签名照了哦!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36:00
请对动机论相当有深入研究的qqpiggy大可以发表意见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1 10:36:00
可以一张签名照配一份鸡排珍奶吗~~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36:00
好啦,我的动机就是要大家疯狂讨论我,我才能发签名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36:00
qq板友让我觉得好像你的偶像做了什么非常无法接受的事一样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6:00
有问题、用自己觉得荒谬的标准作更荒谬的行动选择,不然就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7:00
是有其他动机。 以上是我的推论,你如果真的觉得有稻草人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37:00
至于我的动机 你想要指向恶意我也没意见,反正我早黑了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37:00
淡水莫文蔚表示: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38:00
你用一种抹黑手法来讨论,谁会想跟你认真讨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38:00
事,你的推文就是第一个,不看到也难。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39:00
那qq大是这篇推文最多 我们不想看到您的大论也难耶XDDDD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39:00
http://ppt.cc/OuzI 送大家有阳光沙滩比基尼的照片冷静一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0:41:00
----- 来来来 r大特调 c大 m大 d大 通通有杯茶 -----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42:00
所以现在P板主的判决出来了,你不讨论板主的动机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42:00
我也必须说如果你真的学哲学,那你如果不指出来稻草人在哪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1 10:43:00
光是一直宣称稻草人,没有一个哲学家会同意你的指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0:44:00
根据qq板友的言论,那么P板主的实践思虑又是什么呢?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0:45:00
挖 喝特调看美女还不错 ^^谢谢pastoris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45:00
喔,所以版主判决的时候,版主群是分裂的。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46:00
我们必须要事先得知判决是谁决定的,而不是共同决定的。谁会在看到判决的当下就知道版主是分裂、不一致的?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47:00
所以我不只要当圣人,还要当仙姑(画重点)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0:47:00
-------- 吃糖炒栗子吧 顾肾顾眼睛 ------ 鸡排不健康(丢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0:48:00
从我过往的经验,我只能对 allfar 表示同情,给予拍拍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49:00
M大,是啊,我直接依文字解读你反应过大,是我比较报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50:00
歉,冒昧了。刚原欲当下直接表达歉意,却因网络断线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52:00
不用道歉啊,因为我没怎样啊@@"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1 10:56:00
红明显 qqpiggy 你可以停了吗?这边原本是要讨论欧法版主的处分是不是有问题 而不是让你来质疑wilo的地方如果你有疑问 可以到置底的板务讨论区 你现在这样做感觉只是模糊焦点或是护航 而且如果你有这么多推论请整理好再一次发表完可以吗 整个推文串都因为你的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1 10:57:00
“推论”歪掉甚至爆了你没有发现吗? 再来 人家wilo都没说什么了 你一直推测他的目的到底要干嘛?真是够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57:00
那就好。不过,我还是想说,不同意见表达不见得就是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0:58:00
X为重要的点不同。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0:58:00
我是觉得qq一开始提的 检讨根本性的标准问题 是好的喔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0:59:00
只是wilo立牌太漂亮 没办法~大家都被take住了 X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0:59:00
是这样没错啊,所以这篇推文才会有35页咩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1 10:59:00
一开始是好的没错~但是后来就歪掉惹~囧rz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01:00
各自表述是好的,互相反驳也ok啊(摊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1:03:00
只是惊叹号太多点了 误以为气氛很紧张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11:04:00
哇?!有关wilo的话题还没结束啊?!大家冷静啊!不然我要趁机征求想被送往零下-7度的东北冷静一下&跨年的板友好了!(误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04:00
我以为惊叹号是一种强烈情绪的表达方式,看来好像是错了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04:00
其实夜间已经到零下十八度了,您就自己去吧(抓紧衣服)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1:05:00
我朋友还招换我去阿拉斯加 -30以下 Orz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1 11:06:00
我不要!!!谁不乖谁去!!!我明明就很乖啊!!!((泪~~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07:00
好吧,我会尽量提醒自己少用惊叹号 XD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1:07:00
惊叹号或许有的人用法就跟点点兄一样吧 @@"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1:08:00
我好想去喔 我去美国的两年都遇到暖冬(怒)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08:00
我总结好了,正常脉络下,板主合议,大家认为判决是共同决定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08:00
我这边今天早上就-6了,所以入冬以后我心如明镜的冰~~~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09:00
就版主的规范,这样其实很危险的,不过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09:00
李组长上身XD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0:00
结果没有回应,我人又在外头玩乐,等阿等阿等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10:00
或许跟我说话表达方式有关,容易被误认太严肃性(哭)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10:00
推文强烈风格的板主,路色首当其冲,不过至少他桶自己时标准还算挺一致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1:10:00
喔 阿拉斯加现在超级冷喔 一点也没兴趣去找她 XD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1:11:00
charisse1984 给你拍拍 我上面说你的推文也没有恶意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1:00
遵守版主们合议下的判决,那我觉得我权益被侵犯也要被保障所以那我提出检举,怎么会被说见猎心喜之类的假设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2:00
就我的理解,版主是律师,他用字遣词很娴熟,而且又是裁判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3:00
如果我检举不成立,还要往上申诉到小组长那边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4:00
今天一个看板判决要一致,那有了判例,我检举,不合适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14:00
R大,谢谢您^_^ 我潜水很多年,怎知最近却开始回文,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5:00
那怎么不问当初合议为什么要退让,退让后却又要检讨版友动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15:00
不大懂ppt文化,可算新手否?哈。我不大懂“红明显”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6:00
那如果一直要质疑我的动机、目的、情绪,是不是太过了?最后我赞同sorrowheaven的推文,这是公开版面,不要猛钉我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1 11:17:00
wilo大拍拍~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7:00
此外请不要私信给我,我没有兴趣被检讨,也没兴趣被公干QQ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17:00
Wilo大,其实您何时提出检举都是ok的,如同Isaac大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18:00
言,检举无时效性。只是,我好奇的是,撇开板主判决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18:00
我们可以不要再讨论wilo了吗?算我求你们了。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1 11:18:00
Qq大如果真有针对wilo的事件有别高件是不是私信跟他讨论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1 11:20:00
我想请教q板友 假使我不认同某条板规 我是否就可以不要遵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20:00
我认不认同很重要吗?我何德核能?我今天不是版主耶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1 11:20:00
会比较适合一点,毕竟这篇最主要是对两位版友被桶为主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1 11:21:00
假如我不能因为不认同某条板规就不遵守并且不受罚 那相对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1 11:22:00
线,但推文多到像是你跟他才是主轴,看的我好晕啊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1 11:22:00
的 我为何不能不认同某条板规但仍依该板规检举犯了板规之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22:00
不过上述说的很清楚明白,也合情合理。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1 11:23:00
板友? 我并不是指wilo她有不认同allfar判决之处 只是我觉
作者: Osbarn (村长!)   2013-02-11 11:23:00
如果本人都赞成结束话题了继续追究下去的意义何在?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23:00
其实,这个标准问题,除非是所有文字一模一样,要不然认同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24:00
与否都是两码子事啊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1 11:24:00
板规 某判决 当标准在此 板主与板友就必须遵守 并可依此提出检举 根本没有什么不认同还提出检举是见猎心喜的问题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25:00
最近这三件水桶公告看下来,这“标准”就我看来已经搞不清处范围及判断依据了...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1 11:25:00
Osbarn,我也不知道一直追究我的原因是什么,我唐僧肉。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26:00
觉得判决有问题,应该是检讨版主,而不是检讨版友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26:00
嗯,其实板规并非法律那么难以撼动,不合理的板规,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27:00
XX我会选择质疑板规本身,而不是接受,因为下一个不理的判决对象可能就是我们。话虽如此,drama提的的确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28:00
是另一个选择。我很少发文,也没那么热心热忠板务,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30:00
纵然惊讶,也缺乏动力去争取 XD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1 11:31:00
说实在 这篇判例成立都可以开始翻旧文来桶人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33:00
讨论既非追究,也自始自终未曾说过w大须检讨,不过尊重他不愿回答的意见。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35:00
主要是qq板友把矛头指向wilo,令人感到讶异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37:00
至于版规应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诠释以及执行它的人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38:00
至于上头推文有无检讨wilo,这...大家心里都有答案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39:00
意见分享,与是否为板主,及与检讨、追究无涉。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3-02-11 11:41:00
PPT资历?有人要报告是吗?我的椅子跟笔记本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46:00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板友动机比板主标准更受到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47:00
讨论与重视啦...这三件水桶看下来真的很让人不知所措啊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48:00
说真的,大家心中都有答案,无须多言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48:00
别忘了,板规2-3不只是针对板友,还有关于“板友家人”,这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1:49:00
样的话,只要经过检举,板上好多人都要被桶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50:00
M大说的我想了一下,我只能说w大对我而言只是案例中X的代名词,因为一开始是以其为前提,很抱歉后续为表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51:00
表达而多次指名。看似我推文是支持qq,也仅因他的概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1:52:00
X念我能接受,但也多次表达w大检举正当,也提及dramaXX大所言是另一选择,更多次说明两人我都认同。能不行不行,是两码子事,选择无关对错。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56:00
呃..c大不用急着对号入座,原本就不是二分法,我的推文:检讨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57:00
wilo并非指你,会说无须多言,是因为再讲下去又要无限循环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1:58:00
况且就你说的 每个人看到的重点不同,很容易讨论没有交集就依照自己心中的答案去作判读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2:00:00
XXXXXM大所言甚是,但我上面回应是在还没看到你回应今天一直断线>"<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2:02:00
1这两天话多了,那就这样吧^_^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2:04:00
快去吃饭XD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20:35:00
大陆这两天流行"神队友让你上天堂,猪队友推你入粪坑"突然觉得,真是贴切阿。唉。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36:00
各位,谢谢。 首先,不检讨allfar判断标准而要直接把这个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37:00
标准适用到其他个案的是wilo,不是我,我就是觉得他这种‘不先检讨标准,然后说那这样(依这个标准)的话,我也要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38:00
检举’的作为混淆了焦点。也让人觉得非常错乱。我完全没有说他不能检举任何人。 谢谢springt提出了第三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39:00
种我没想到的可能,就是wilo觉得他不认同这个标准,但是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0:00
是出现在板上的有效判决,所以虽然wilo觉得这个来自有权者的规范诠释(判断标准)完完全全是错的,但是既然已经被适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1:00
用过、那当然我这边也要这样适用才公平,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知道公共规范的意义在哪?一旦某种标准曾经被执行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2:00
就不能检讨不能更动,不然就是不公平。世上的所有邪恶法律、偏颇解释都要因为这种粗浅的平等观而牢不可破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3:00
我想这不会是wilo的看法,springt你提的的确有可能,但是让wilo陷入更困窘的境地。(但我是要回应springt,你提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4:00
那个可能情形也很荒谬,我想wilo应该不会同意你帮他设想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5:00
的处境。 然后回应mytc,‘假设’本来就是要讨论概念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6:00
所有可能的情况了,我试着把所有可能的情况1.wilo的标准比allfar松 2.wilo的标准与allfar一样 3.wilo的标准比allfar严都考虑过,我认为这样才是负责任的,才不是随便帮他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7:00
安一个情境然后推论,不然如果我只讨论2或3,那之后wilo还要费神说其实是1,那对于讨论并无助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8:00
“假设”不是我在幻想“某个”情境,我是把所有情境都设想一遍,才能得到我觉得妥当的推论,所以我也请wilo不管是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49:00
对论证前提,论证过程有任何疑问直接提出来,我错了我当然道歉,扎稻草人是很烂的哲学论证,所以其实是很强烈的指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0:00
,如果真的指不出,那也要请你把稻草人这句收回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1:00
我并没有要执著在哲学术语想表现什么,是您先提出的,那既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2:00
然你认为我扎稻草人我也必须说我没有,我的论证摆在那,你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3:00
要攻内部论证、外部论证都可以,但请一定要给出理由,不然我觉得有可能误导不懂哲学术语的版友。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4:00
我当然知道说人动机不纯正、邪恶是非常严重的指控,我是从我在推文中看到的前提去得出那是个可能性,而说真的其他可能性(精神状态不好所以作出不对的实践判断、springt说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5:00
的可能性)也好不到哪去,而也许实际的情况根本不是这样,我也说了,可能wilo很认同allfar的判断标准(跟很多在本文推文中的板友完全相反),但他的文字不是这样的,我知道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6:00
不能随便臆测,所以仅从他的文字判断。如果wilo大方说他就是很认同这标准那没问题,我们就可以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7:00
赶快讨论这个标准好不好,而不是说,哇,这样也可以喔(很明显是觉得这标准夸张),那我也要。但如果他不认同allfar的标准,还想以此标准适用其他个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8:00
,那就完全说不过去。 我很尊重您说不可能有什么不良动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4:59:00
而既然是这样的话,你也许得说说为什么要依你觉得不对的标准行事。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5:43:00
而我也必须说,如果你不是我花了一堆时间说的,而是你根本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5:45:00
觉得allfar的标准很好没问题,那你也别怪我浪费那么多时间是你用了那种只能解释成你反对这个标准的语句,而更有趣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5:46:00
是,你赞同allfar的标准,却公开用一种戏谑的方式表达你看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5:47:00
似反对的立场,那这又算什么呢?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6:35:00
身为法律人,不是更应该知道判例代表的是什么吗?针对一个板友不断地检讨其动机,请问您的用意为何?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6:37:00
至少我询问板主是因为板主的判断标准会影响到所有板友但单一板友的问题,到底是干其他人什么事啊?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3:00
讨论串怎么变这么长 @@ 通篇看下来,与其说q板友在检讨w大的动机,不如说是对于“何以要亲身实践一个自己也不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4:00
同意的价值判断标准”吧?感觉上确实是小事,但他引以质疑的点也没错啊?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5:00
从“这是件小事、不重要”无法当然推导出“他质疑的内容本身错误”呀?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6:00
对于这个质疑w大当然可以不予理会、或是就回“那是气话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7:00
我就是不爽P啊”(纯举例不是猜测w大真正想法)、或“其实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8:00
我觉得a大的标准无问题原本这类文句就该通通桶”之类,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6:59:00
怎么最后焦点跑到动机那里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6:59:00
这是不是小事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但今天他是主张版主用某个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0:00
公共规范去适用到个案中,这绝对不是什么私人不可讨论的事更不要说眼前这个标准就是出现极大争议了。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7:00:00
也没有意义呀...难道除了他们之外的其他所有板友全部都是互不相识吗?看上面的推文感觉也并不是如此...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1:00
我的想法是今天不管wilo你脑子里想什么(支持或不支持)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7:01:00
就算他们二人果真是同学朋友,那又如何呢?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7:02:00
只要他言之成理,即便他跟板主间是父母手足甚至夫妻(?)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7:03:00
也没什么关系;反之,要是他自己的论述本身有漏洞,那就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3:00
然后,好吧,我再说明一次,如果我今天是得出一个结论说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7:04:00
如果大家要进行理性有效的讨论,那不如就事论事,就从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4:00
wilo你有某个邪恶动机,然后批怎么可以这么邪恶,我才真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5:00
是在检讨动机,我给了开放性的结论(经过合理论证),wilo
作者: liebemond   2013-02-12 07:05:00
字逻辑上的一贯性跟合理性来交换意见即可,不断把谁认识谁拿来做质疑点似乎有些本末倒置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6:00
用一个你也觉得不对的标准任事?这不是在检讨动机,这明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7:00
著就是公共事务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09:00
至于drama你第一个问题,我想这里没有判例制度,如果你说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10:00
的判例是指判决的话,那我对你的回应跟我对springt的回应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2 07:10:00
wilo若不认同A板主的判决标准,就不应该说自己也要照该标准来检举别人,因为那表示你终究还是认同了这套标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2 07:11:00
准(这应该是qqpiggy想说的?);若真想表达不认同,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11:00
人了。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2 07:12:00
各种意见都有各自的支持者,酸别人好同学护航的同时,反过来看看自己呢?或许倾听彼此的想法、理性的讨论才是更有建设性的事,而大家每天坐在电脑前的时间也不会枉费。很多板友都对板务很有想法,何不考虑参选板主,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2 07:13:00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最后,板主们辛苦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17:00
至于某人要影射什么猪队友的,好啦,我一笑置之,你先撼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18:00
我论理的任何一部分我才会认真考虑你的评价。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34:00
我想drama也许你很生气猪队友怎么质疑一个板友,也许你跟他有私交,觉得他根本不是这样的人,那都没关系,但发言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35:00
建议先看看别人说了什么,怎么说,这样要讨论也会比较有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36:00
率,我不觉得这种公共论域搞什么朋党倾轧会是好事,相反地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37:00
当我们要支持自己的看法,就要更冷静地进行思维,一不小心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38:00
弄错了就是浪费大家时间,也可能让讨论变得琐碎,我想我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39:00
天的论述或许有点混乱,跟大家说声抱歉,今天整理比较清楚后的说法,若有问题,还请大家提出来,我错了就会道歉,我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0:00
也不会没来由地影射别人(但关于wilo可能的邪恶动机真的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1:00
可能的推论结果,我不可能也不应该一开始就把这可能排除当然wilo已经明白否认了,那我也就相信没有,但事情还是谜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2:00
团) 另外,真的请不要再质疑这件事跟版务有什么关联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3:00
我就顺着drama吧,今天版主真的照allfar的标准继续判下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4:00
这跟这个版,这个版的所有板友难道没关系?你自己不就直陈判决的影响了,怎么自己又打了嘴巴。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5:00
我也必须明白说我就是不想这个标准继续适用在我或其他版友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7:00
身上,所以我对wilo的那种说法感到可怕,完全不能接受,当然另外思考过后也觉得wilo地真的非常地难以理解,所以有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7:48:00
后续的质疑。 就这样。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8:16:00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根据你自己对wilo动机的解读,你为什么不探讨两位板主执行板务的矛盾?就是因为有关系,所以我才在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8:17:00
之后的公告及说明中一直推文提出疑问不是?既然板主已经对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8:18:00
wilo的检举案件做出自己的判决,现在管她到底是啥动机有何意义?重要的是板主“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判决”不是吗?你如果要怀疑我和wilo有无私交,不如去看看上次的板主选举我和她吵得有多凶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8:19:00
即使在现实中,一般人民大多也是根据法律判例来判断自己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8:20:00
人格有无受到侵害,就连allfar板主的处分说明也引用许多现实判例,所以板友根据某件板主的判例而提出检举到底有什么问题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08:21:00
又不是检举就一定会受理处罚,就像现实也不是你提告就一定会判刑啊,重点还不都是在“执法者”本身的标准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08:48:00
恩 所以可以怀疑wilo动机邪恶 不能怀疑扎草人和好朋友动机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08:49:00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有关系就没关系 没关系就是有关系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8:51:00
呵呵, 仅先回应我说朋党私交不是在说任何人,我的意思是在公共论坛就直接针对别人提出的说法回应就好,扯谁认识谁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8:52:00
根本不重要,这一点我跟Lieb板友一样看法,至于还要说我质疑动机的,我只能说回应都在上面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8:53:00
然后我严正的必须告诉rattenn你要说扎草人可以,但请说草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08:53:00
我也觉得你杀红眼了 上面有一堆人在讲 wilo检举和板规执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8:54:00
人在哪? 不然你就只是喊爽的而已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08:54:00
行检讨并不冲突 那你还不是紧咬人家动机 呵呵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08:54:00
46页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08:55:00
我打得字比较少 你应该比较爽XDDD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08:56:00
板主 我说人家杀红眼了 我自首 qq大欢迎检举我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08:56:00
^^^^^^^^^^^^^^^^ 萤光笔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08:57:00
喔耶,早上没人来插,画线成功 LOL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09:02:00
wilo检举跟板规执行检讨当然没冲突,但wilo是主张用allfar标准判耶,那要怎么检讨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09:08:00
当独立事件 事后检讨阿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09:10:00
qq我认同你一开始提 需要讨论一个可让人依据板规 的观点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09:11:00
但是 见猎心喜 <-- 这句话太过了 让我做不成和事佬(摊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09:12:00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 稻草人 就是你放的耶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09:31:00
不承认前提,为何却单执著在前提下的后面评价?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09:42:00
大推lie大,我觉得任何人的意见都该被尊重,而不是以自己主观认为的重不重要,去限制他人发言。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3-02-12 09:47:00
谁主观呢??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09:51:00
当然,我也认为与其花时间讨论假设w检举为何,不如直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09:53:00
接针对本篇水桶标准讨论。对我而言,不论w为何检举,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09:54:00
X,那都是他的权利及选择。虽说我认同qq的概念,但问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09:55:00
题是不能以自身概念,强要求他人与我们相同。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0:00:00
重点是,我也赞成理性有效沟通,可以检视qq论理的瑕XXXX疵,就事论事,而非以不相干关联直接否定他的意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0:28:00
有完没完啊,到底你是wilo还是我是wilo,wilo都给你当好了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0:29:00
也很有可能你内心很邪恶,看出去的世界都很邪恶,故wilo邪恶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10:34:00
OS:wilo本尊在第47页出场囉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0:35:00
u大,其实你看到的wilo已经不是wilo,大家认知道的也不是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2 10:37:00
好啦 w版友最恶毒 你们最善良啾咪 烦死了一直讨论别人动机去讨论一下喝酒或是住不住婆家的透天啦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10:51:00
这样会害我想到MIB....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1:01:00
唉呀~~ 我茶都还没烧好 大家就急着要喝了吗 ^_<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1:41:00
wilo大快崩溃惹~拍拍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1:47:00
◢▆▅▄▃-崩╰(〒皿〒)╯溃-▃▄▅▆◣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48:00
不好意思 我没有帮wilo设想过任何处境 我不是她 我根本没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49:00
有任何资格去揣测她想些什么 我只是想了解你质疑wilo那几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50:00
句话的点 我认为如果我不赞同的板规可以约束我 那相对的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51:00
我不赞同的板规当然也该保护我 就是这样而已 还请不要擅自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52:00
自揣测我怎么替wilo默认了某些立场 我并没有喔 我的问题发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53:00
问对象是您 至于不合理的规范 我们是否该要求改变等等 我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54:00
想每个人处理事情的方法不同 我们无权要求别人一定要照我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2 11:55:00
们觉得正确方法走 因这是自由社会 等10秒推一次文真累死我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1:59:00
spr大 这里可以快速推文呀!!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29:00
wilo如果觉得allfar的水桶判决有问题,应该做的事情是去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0:00
对于allfar的判决提出异议,甚至可以去小组那里申诉,这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1:00
才是符合程序的正道。相反地,wilo一方面宣称这个判决不正义,另一方面又要根据这个不正义判决的标准来申诉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2:00
Pockersun对于她“刻薄”的评价。这种基于对判决不正义确信却又要用此判决标准来申请制裁某板友的行为,显见其行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3:00
事标准的不一致性。我完全看不出此举有任何光明诠释的可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4:00
能性。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35:00
到底,究竟,我哪一行写过我觉得allfar判决有问题?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36:00
走了一个,再来一个,所以是要轮番对我公审到什么时候?那些假设都不是我讲的我想的我写的,所以要继续就是了?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7:00
rattenn:wilo的逻辑应该是如果这成立她也要检举,而不是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13:37:00
少林寺铜人阵 ! o-_-)=O)。O。)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37:00
讲了这么多次够了没,所以是还不够,还要继续?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38:00
我现在脾气好不代表我就要认你们抹黑欺负耶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38:00
她不赞同。 wilo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41:00
妳的动机我没说,我只说妳检举的正当性很有问题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1:00
怪了,今天我有说婚姻版的处罚有问题了吗?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2:00
从头到尾都是你们在说我如何耶,我反而讲很少。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3:00
从头到尾都是你们在假设我的立场,都说wilo给你们当了还不够?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44:00
照妳的标准,我什么时候说要当wilo了?妳讲这些有意义吗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4:00
耶,都是你们在推测我想什么耶,不是吗?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5:00
反正你们的重点只是想要吵跟抹黑我而已阿,我只看到这个。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45:00
公开发言原本就可以接受检视,讲完了不要像个孩子闹脾气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6:00
对啊,被说邪恶被说不厚道被说刻薄都不能不爽,我圣人了我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46:00
你不希望别人臆测你,却直接臆测别人想当wilo不是很好笑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7:00
那反正你们重点根本也不是这个案子,只是想对我钉孤枝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3:47:00
Ciaccona为什么还要质疑wilo阿?他只是提出假设性问题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47:00
从头到尾我也只有针对妳检举的一贯性提出质疑而已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3:48:00
版主解释吧 一直针对wilo不是很奇怪吗?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48:00
sorrowheaven,是吧,很明显吧。我出国去玩了,谢谢你>"<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3:49:00
wilo大 拍拍~玩得开心点唷~祝一路顺风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50:00
的确很明显啊。我从头没说要当wilo却被回wilo让给我当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13:51:00
现在的态势是只准质疑wilo 是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13:52:00
我都写明再另一则 请静待P板主出水桶解释还要怎样?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53:00
楼上你讲完别人就不能讲吗?这太霸道了吧
作者: Ciaccona   2013-02-12 13:56:00
还是妳已经把自己当板主了,公告完别人都不能回?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13:56:00
阿不就好棒棒 只准自己质疑别人动机 别人说两句叫霸道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13:58:00
只有你们最厚道 最正当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58:00
好啦,我觉得大家对我都很厚道,很不刻薄,人都美好,结案。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2 13:59:00
出门换人民币去了,天冷比不上心寒。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00:00
wilo大~对岸很冷请多多保暖喔!!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14:01:00
50页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01:00
R大,从哪里可以得出“不准w质疑”这个结论?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2 14:02:00
来宾点播姐姐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03:00
大家讨论归讨论,难道持反意见就要被嘲讽吗?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03:00
卡卡的咚吱咚吱咚吱咚吱~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04:00
X设更肯定的用口气,才更接近抹黑、曲解吧!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06:00
大家这么喜欢质疑 不如去组务组质疑 反正版主在那里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06:00
“吵”、“抹黑”,这指控真重。哪来欺负之意。X用比假设更肯定的口气,才更接近抹黑、曲解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08:00
S大要一律视他人为质疑,我尊重。但我看多数目的只是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09:00
只是讨论,也还望你尊重。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10:00
真好玩~我有“一律视他人为质疑”吗?XDDDDD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10:00
相同,一直限制要求他人,不累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12:00
哈哈,不用好玩,s大真的搞懂我那句话的意思吗?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12:00
我限制谁了吗给个意见都不行??我只是个小小板友罢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13:00
先确定好我们意思一样,会比较好讨论,也可避免误会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13:00
从头到尾就是有些人不断在质疑在推论他人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14:00
哦,的确没有“实质”限制。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24:00
因为不懂何谓“红明显”,故s大您那句“可以停了吗”,令我印象深刻。纵然我觉得您有其理由,但还是觉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4:25:00
X停不停应该不是任何一个板友可决定。XXX应该说,可以单方决定。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29:00
嗯?我不能提出“可以停了吗”这个疑问兼建议吗?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3-02-12 14:30:00
我继续去上班了~掰掰啦~啾咪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32:00
怎么又绕回来 @@"....先申明政治立场与思想: 我来劝架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33:00
上面有许多逻辑严谨的文字叙述或假设 我不论(不提草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36:00
事情是一场误解开始: 双方对于文字与心意理解度的差异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38:00
本来呢 可以是朋友间的误会解开就好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40:00
问题是 当言语受伤的一方等不到解释 却提早看到其他判决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16:41:00
搭火车无聊之际,看到p大推文,很期待p大的意见分享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41:00
请大家摸摸良心想 这是不是会让误更深吗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43:00
以上是朋友间的误会 该怎么解我想旁人很难劝说什么再来我想聊的是a版主最近的这二个判决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46:00
#1Id0ZzF3 违规2-5(带入他版事务) 与此篇 2-3(人身攻击)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47:00
虽然是违规项目不同 也让许多版友困惑: 为何开罚?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48:00
我的观点是: 当事人都感受到一股 被群众围攻 的氛围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2 16:49:00
能够来个进度懒人包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0:00
我在ppt参与讨论的时间很短 一开始不习惯 齐嘘 的气氛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1:00
现实社会中与人社交 很少会看到你一言我一语的围攻情况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2:00
但是在网络社会很基本的礼仪却丧失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3:00
反而有时众人误有 推文都这么说阿 的一个借口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4:00
当然以上 是我推测a版主的判决心意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6:00
最后 客观一致性的版规 很重要 但无偿服务的公开讨论版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7:00
有需要做到 无缝连贯的逻辑 甚至大兴文字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16:58:00
我们满足的到底是 维持公开讨论运作 还是促进脑袋运动呢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17:45:00
所以这边都没有人关心P板主在组务板的最新说明?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2 18:48:00
我个人并不赞同说“恶心、杀红眼”要水桶,因为这样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8:48:00
谢谢, 我只是很想知道大家在推文里明确表达对这个判决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8:51:00
准的无奈、不满、愤懑、质疑时,看到第一行推文有何感想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2 18:52:00
见解佐证其认为有损害社会名誉的判决。我虽不支持但尊重她作为板主的裁决权。但与此同时,wilo及其支持者想要让“刻薄”一词也比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2 18:53:00
照此判决办理,我就在万难赞同。因为刻薄这个形容词,连在大学课堂上我都听过教授用以形容一些学者,哪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2 18:54:00
来什妨碍社会名誉之说?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2 18:55:00
虽然Pocketsun愿意为了让板友不陷入争端,回归正常讨论而牺牲自己,但我还是想说,如果wilo及其支持者想要违背大家使用“刻薄”字眼的容忍程度,检举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2 18:56:00
水桶,那是不是至少该像allfar一样拿出一些法院判决来说服大家呢?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02:00
pastoris,谢谢。 我为最早的推文没有好好说清楚见猎心喜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04:00
只是一个可能的情况表达我的歉意,这也是我后来详细说明的原因,因为在这种公开版面,很多人都互不相识,所以才要非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05:00
常谨慎的表达自己的看法,所以我只能针对wilo自己讲的话来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07:00
推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讨论事情,尤其是公共的事情,今天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08:00
我们在熟稔的朋友之间,有了一定的默契,当然可以知道现在谁是戏谑开玩笑,谁在认真。 但在这里,尤其是公告底下,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09:00
我个人认为我们只能认真。 当我严谨地看待问题且仔细分析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0:00
时,有错大家马上可以指谪,那我们就往对的地方更靠近一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2:00
但如果讲的不清不楚,那一点助益都没有,wilo现在要说他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4:00
反对allfar标准的话,跟她第一句推文如何能够一致,你如果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5:00
要说他前面只是开开玩笑,对不起,我觉得这里不适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6:00
你言行要不要一致说真的我管不著,但我的推论都是依照我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7:00
以看到并理解的内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8:00
我在这里要讨论公共事务,我严谨地提出我的看法,立基在合理的推断上,这有什么不对。 在我看来,这才是负责任,比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19:00
前面看似表达别人标准夸张,现在又说我根本不反对要好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1:00
然后,就算有什么邪恶动机说真的根本不是我可以管的事,我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2:00
拿出来讨论是因为这件事就是关于这个板上的公共事务(如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3:00
所述),这不是一件谁小心眼不小心眼的事,这是关于版面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4:00
范如何解释与适用的事。所以很多版友会推文表达不赞同,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6:00
都是很合理的。 但我最大惑不解的是为什么有些板友可以直接抨击这个判决的不合理,却又不觉得第一句推文大有问题。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8:00
我觉得最最合理的解释是他们彼此了解,所以知道对方也许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29:00
开开玩笑戏谑无伤大雅(我觉得这很ok,跟朋党私交完全无关),但我也必须说,很抱歉我跟你没有那样的默契,我想我也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31:00
没有责任有那样的默契,在我们之间没办法有那种连结与理解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32:00
时(也就是大部份的公共场域),我能做的只有看你说了什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34:00
做了什么,然后提出我觉得合理、不合理的地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35:00
pastoris也许觉得这样好冷好疏离,但我觉得这是面对公共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19:36:00
论(在彼此有更多理解前)最好的方法。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07:00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a板主此判决虽太过但她的说明合理,我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08:00
能予以尊重,但因此使得板友重新审视自己是否有受到侵害而想检举,那也是人之常情,只是今天牵扯的当事人为板主之一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09:00
而且板主间在这方面的判断标准有差异,而造成板务执行上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10:00
矛盾,如果是板主间争议,当然可以请问小组长的意见请其裁决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12:00
并且在板面公开说明,而不是回避来回避去又赶着执行判决自桶看了P板主在组务的说明我很失望,尤其是他对这篇文后推文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13:00
评论,如果这是一个板主的看法,又何必让人讨论板务?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14:00
另外,请问小组长的意见并非是请板友自行像组务检举,而应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16:00
就两人对某一判决的不合请教意见,P板主既已回避,a板主认为她不应处理的话,亦可以私信请教小组长,这都是BM板讨论过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21:00
至于哪位板友的标准如何,说实在的每天有几百人来来去去每篇推文的至少也可能超过10人,为什么会特别去关注某一人?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0:22:00
板友和板主的权力相差很多,所以我会比较关注板主的问题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00:00
呼~ qq不需客气 我相信您是想讨论: 一致性的客观标准版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02:00
然而我认为讨论作假设 需要极力避免"不存在"的推论文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03:00
因为那容易模糊焦点 使得推论一不小心误以为结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04:00
特别是若在"语气"上做解读 阅读文字不似听觉有抑扬顿挫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05:00
善解是安一个美丽的帽子 误解是安一个丑陋的面具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2 21:07:00
能够来个进度懒人包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09:00
赖皮大阿 Q.Q 我也不知道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14:00
我是学自然科学的 不懂法学 受的训练是对"存在"作推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25:00
另外我似乎没有表明对 wilo第一句推文 的立场耶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26:00
因为我上ptt想法很简单 看一些文一些事 有机会认识些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27:00
在无法亲自会晤 掌握视觉听觉感觉下 我不想评论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2 21:30:00
a大说了个笑话 牛奶不会对妳申诉 是吧.....可是人会阿 :)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2 22:35:00
55页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23:08:00
很欣赏上面各位的推文,即便持不同意见,但以理性交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23:09:00
换分享意见。方便请教drama大指的组务板?找不到耶。
作者: dearyl (一步一脚印 来比拳头硬)   2013-02-12 23:25:00
第二个这样算人身攻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26:00
pastoris,恩,我觉得你如果要说我误解的话(就是我用了错的推论前提)那请你指出来,这样可能好一些,我对于他推文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27:00
的解读哪里悖于常理? 麻烦再帮我指出来,我也说过概念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28:00
wilo就只有赞同或不赞同的情况,我两个都设想这算什么误解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0:00
现在的情况就是两种情况都很难合理解释他推文里的话语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1:00
然后,我也要说讨论跟你学什么根本没有什么关系,reasonin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2:00
g就是reasoning,所有人都对于什么是合逻辑的有某种观念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2 23:33:00
组务板:L_LifePlan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3:00
不需一定要学过太多哲学什么的,当然如果对话双方都懂,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4:00
引入术语会让对话更有效率,所以当wilo要提到逻辑、稻草人我才觉得可以用一些哲学术语直接跟她对话,不然我不会主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5:00
用这些术语,我觉得要求对话者一定要懂这些术语是过分的要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7:00
求,当然,如果对方误用了这些术语,我觉得我提出理由反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39:00
并廓清不但是合理也是应该的,放认错误的概念理解流窜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0:00
大家的讨论一点帮助都没有。 恩,所以如果你要提到存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1:00
ontology, realism什么的我们都可以再谈,不过这讨论可能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2:00
在此没有实践上的重要性,不过因为您先提出,我也必须说我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3:00
到目前还不理解你提存在要做什么,如果是要说我在用子虚乌有的东西作前提的话,那你就明确指出吧,我的论证真的
作者: sunnycatt (.....)   2013-02-12 23:44:00
56页 干脆来玩有人提一次wilo大家喝一口啤酒的游戏好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7:00
就摆在那里,有问题请再帮我圈出错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8:00
我现在不是说你讲的是错的或是我否认你可以提出我能接受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49:00
看法,我的想法就是要用任何概念、术语就讲清楚,不然不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2 23:50:00
便继续讨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2 23:54:00
谢谢Drama大^_^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09:00
我觉得解读他人文字本来就要比较小心,但唯一看法不X同的是,网络只能透过文字,既然明确指出文字,如同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11:00
话既已出口,就不会是“不存在”。另,假设之下讨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13:00
X的是事件本质,并非针对人,目的是借由案例传达某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14:00
概念,人名只是代称,为求方便讨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15:00
对于文字一定会有解读,但我解读不评价的理由是,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16:00
于尊重w大的“个人选择”。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0:19:00
恶法亦法。若错误的判决标准可以约束板友,相对来说板友有权让这样的标准保障他。所以该检讨&修正的是错误的判决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0:20:00
标准,而不是针对板友检举的心态去不断揣测和质疑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20:00
qq大,其实我很欣赏您的地方是“负责推论”,而不是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22:00
令人不明不白的“断言”。但看到最后,我唯一想和你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32:00
讨论的是,“前提是否一定成立”,也就是w大赞成或反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34:00
对。设w大赞成,那么您似乎不该说“他的文字应该不是X这个意思”,那代表您替他决定了,我反而欣赏您一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35:00
始是选择道歉。反之,w大反对,您的前提成立,后续讨讨论才有其价值。但是,既然当事人已表示困扰,网友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36:00
也已明暸您想表达的概念,且您也说您不强求他人与您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0:37:00
赞同cha大和qq大的说法。楼上推文中有些人一方面觉得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37:00
持同想法,那是不是就直接针对争议判决去作讨论就好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0:38:00
误判决的检举毫无问题。这样的主张除了矛盾之外,根本就是在模糊焦点。qq大自始至终都反对这个错误的裁判,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38:00
如此,也可免去繁杂前提推论假设。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0:39:00
也因此反对w大对板主的检举,两者的检讨根本是一体的两面。不管w大说那句话的动机是什么,她赞同还是不赞同all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0:40:00
far,这都不影响那些一面反对甚至嘘a板主判断标准,却又一面攻击qq大的人悖于事理的行径,这种不顾婚姻板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0:41:00
的公共性的理盲行为,让人觉得很悲哀。爬完文我觉得lie大、cha大还有qq大才是真正看到问题点的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42:00
回应It大,我希望的是“恶法非法”,两者在法学中各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44:00
有支持,端看价值取舍。而恶法非法恐造成的问题,我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45:00
正是qq一直所欲传达的概念吧?正是我为何支持qq假设XXXXX,正是基于此概念。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46:00
所以有板友问“这很重要吗”,我觉得这是根本问题,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47:00
很重要。而不是表面的什么板主板友,还是质疑不质疑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0:49:00
qq大的论点是讨论,其他人的论点就被说成攻击和理盲?!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57:00
1谁说了?论点是要靠严谨推论去支撑,而非一句断言带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58:00
过。没有推论,如何讨论?光你觉得、我觉得,或情绪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0:59:00
最先开始用假设去揣测他人并下见猎心喜的评论都不算攻击,针对其论点及假设行为提出不同意见就被说成理盲?!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0:59:00
性字眼,或扣帽子,就没完没了了。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1:00:00
拿"攻击"和"理盲"出来放大绝,还需讨论?!都给你们说好啦!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01:00
1我看到了,抱歉。手机推文lag了( 糗)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3 01:03:00
被我抢到爆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04:00
不过,还是要强调,假设成立,后续评价才成立。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10:00
uw大很有趣^_^ 一直算页数(?)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1:11:00
抱歉,没讲清楚。我的意思是一面反对a板主的标准一面
作者: icholivia   2013-02-13 01:12:00
又觉得w大的推文没问题,这样是有问题的。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20:00
我刚有一段打错字,是“恶法亦法”恐带来的问题...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25:00
Drama大,我很想和您讨论p大板务文,但怕一打又太长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26:00
,占版面而困扰大家,且手机推文好累啊。我想我们看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27:00
法应该不同 XD 因我对于人身攻击的判断标准,见解同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28:00
1P板主,但这几天一直思考A板主的板务说明,思考自己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01:29:00
是否有未设想到的面向...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3 02:20:00
推文看到后面,只觉得wilo及其支持者直指别人抹黑,但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3 02:21:00
实际上自己也在臆测别人,实在很妙。网络上的公开发言都应可以经得起检视,而非丢下“XX给你当就好”或“我玩不过学法的”就没事,然后继续留下让别人有联想的字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3 02:22:00
句。另推liebemond之前的推文,某些版友一直强调qqpiggy和板主是朋友并就此攻击;但从推文来看,我也可以怀疑部分声援wilo的版友好像也是他的朋友(不然怎么会知道
作者: loveisafart (Dum spiro, spero)   2013-02-13 02:23:00
wilo要去陕西?我完全没看到wilo在推文中提到啊,太神了)。若本身言论就已经有矛盾,亲友来帮也没用。重点应该是就论证过程来讨论,才是负责任的发言。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5:49:00
路过实在是看不下去...为何言词尖酸要到这种地步...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5:54:00
在网络这种过滤掉一切只剩文字、id和ip的地方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5:55:00
就像pastoris说的那样善解是安一个美丽的帽子,误解是安一个丑陋的面具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5:57:00
套子很便宜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难道怀孕四个月的母亲会不知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5:58:00
果不其然就引起tidy很大的反应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5:59:00
wilo这样的话有没有讥讽的意味,是否不近人情本来就可以公评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0:00
不要自己不喜欢别人误解,却在也没有充分了解对方说话脉络下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1:00
也去误解了别人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2:00
在这种发言的情境下,如果一开始就先入为主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4:00
那么对方再怎样解释,己方不愿意先摘掉那顶丑陋的面具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5:00
再多说都是无益的,因为已经先入为主了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6:00
没有做出什么论证,就急着说别人抹黑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08:00
说真的,对人没有什么说服力(至少对我)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10:00
或许wilo可扪心自问一下,Pocket的推文评论是不是人身攻击
作者: genim (styrofoam)   2013-02-13 06:11:00
ps:我个人意见是没有,另外我也认为qq大是一点误解也没有!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3 06:23:00
早安 这篇还再增生 不过好像还是重复讨论 呵呵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3 06:25:00
lovei大 因为去陕西是it85大讲的啊(只有这是新梗)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3 06:28:00
10秒一推好累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6:56:00
这篇太长难以讨论,而且看以上已陷入奇怪的二分法,难道我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6:57:00
不能同时尊重板主判决又同时认为板友亦可以行使权利?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7:05:00
婚姻板至今也八年了,每任板主差异甚大,对于某些自由心证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7:06:00
板规执行也都有不同争议,但重点在于同时刻的标准要尽量一致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7:08:00
多头马车出现的争议又不是没有过,他板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7:10:00
为什么现实中常需要再次上诉,因为换个法官就可能翻盘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7:12:00
所以多板主意见不合最后却变成探讨板友想法是一件很怪的事情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07:14:00
最可怕的是,如果同一板主无法坚持自己标准,甚至因为受到外力威胁压迫就可能改变的话,请问板友应该要依循什么?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32:00
为什么假设别人想法&揣测当事人心态去下定论可以,但别人同样用假设去揣测对方追着板友一直讨论不放的心态就不行?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34:00
最先使用假设论点的人是讨论,其他人同样使用假设论点就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36:00
就被说成是攻击和理盲,这样的说法有失公平吧!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47:00
至于我说wilo去陕西,那是因为当事人已经表达不舒服被拿出来针对和讨论了,我希望话题就此打住,不要一直讨论W板友,所以打趣地希望转移话题。再者我和w板友最先是在板上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48:00
因提告官司才相识(还是我告她),所以要说我们彼此间有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48:00
charisse1984:谢谢,我想我大致知道你要谈什么。 首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49:00
的意图或动机,我的结论完全不是从他的“某个”动机推导出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49:00
揣测和讨论,那其他人就该就此打住,这是一种尊重不是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0:00
我很简单说就是如果wilo真的赞成,那第一句推文是什么意思:挖,原来这样也人身攻击喔,那我也要检举...对不起,我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1:00
真的不觉得我可以把这解释成他赞成这个标准,而你当然可以他心口不一是他的自由啊,对,他在家爱怎么讲都可以,在公共论坛就是不行,不然我就只能说他在误导我,我不需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2:00
为他的心口不一负责,你乱讲,我相信你,我还要帮你背,我不干;而若他不赞同,我的说明已如前不再赘述了) 综上,不要再说我“假设”了,我是假设没错,但不是你们想的那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3:00
种扎稻草人,我没那么傻。(我想也不是宋世杰那种公堂之上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53:00
qq大,W板友不希望自己像犯人一样被拿来研究动机,当事人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7:54:00
这样明确表达了,为什么你还要一直拿她来表现你很会推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4:00
假~~设一下啦XDD) 我很负责任了帮他想好可能的路,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3 07:54:00
打住,qq你并没有猜到所有可能性,我不愿意解释,就这样。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5:00
发现都不通都是矛盾才发难的。 所以charisse1984我必须说你前面推文里的看法没有影响到我的推论。我愿意说明,也愿意在错误后道歉,但我很坚持论理的部分一定要弄清楚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6:00
。 我道歉是说我没说一次说清楚我的推论,因为是推文,没办法一整篇清楚的分点说清楚。 但我的推论从头到尾都是一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7:00
样的。 噢我看到了,wilo请说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3 07:57:00
说什么阿,我就说我不愿意讲,你没猜到,就这样而已。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07:58:00
喔,我没看清楚,原来你不解释,那我继续了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3-02-13 07:58:00
有些东西根本不适合公开讲,我保持沉默,你没猜到,就这样。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8:08:00
还继续咧!qq大你这样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你是很负责任(?)的推论好吗?!反倒让人觉得你很不懂得适时踩煞车,当事人都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8:09:00
出面表达希望你就此打住,不要继续拿她来表现你很会推论的样本,都明说成这样了,请你尊重一下板友不想被你拿来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8:12:00
不断假设、推论,这样有很困难吗?!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8:22:00
有些私人水球对话根本不适合拿上台面,当事人厚道没公开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8:23:00
却要被你在板上不断推论,事情除了黑白,也有灰色地带,你没看到的,人家没讲的,这些状况都不是你所谓负责任的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08:24:00
推论能证明的,真要什么都拿出来讲,很多事就直接丑三了!所以当事人出面客气地请你就此打住,真的很困难吗?!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3 10:16:00
*****************大家好 有没有期中报告啊?*************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05:00
我非常有诚意地等待回应,结果你丢一下一句“我没猜到”,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06:00
我先告诉你我的原则,如果今天要逼你讲出个人隐私那我绝对不会继续,另外,我也不希望你因为公开什么让自己误触法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07:00
网。 除此之外,我觉得在这里没什么不能谈的。 然后请你不要在那边用文字吃豆腐,我没有在猜什么(理由如上述,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08:00
我都已经讲那么清楚不是把我的结论建立在虚幻的假设上了你还要说我猜,我猜都倒掉了啦还我猜),我非常讨厌随便丢下一句主张,也没理由,就说你这样,你那样。我自觉是很够意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09:00
思一一地回应那种不附理由的指控,你不满意提出来,我给你回应,错了我会更正、道歉。 而我也非常痛恨用术语在那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0:00
唬弄不那么理解术语的人,你除了丢下一句‘扎稻草人,结案’还剩下些什么,然后我还要很仔细地解释什么才是扎稻草人,我这样不是扎稻草人,而你也说不出我的论理哪里扎稻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1:00
草人?我都把你的论证负担扛下来了你还在那边跟大家说:这个大一逻辑就教了啦。这算什么,我连要宣称‘我负责任的论理’都给出我的理由了,你还有哪里不满意。我论证的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2:00
提与你的动机无关(说了太多次了),而且其实我也不关心你的动机是什么,我关心的是这次的判决标准该不该重新检讨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3:00
件事而已,我反对这个判决的标准,你的主张有可能建立用这个标准判断人身攻击的惯例,我当然反对。重点始终在判决标准,你实践上的矛盾只是在谈的时候一个被附随的检讨对象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4:00
而已,而我也不认为依从这样连你看似也不赞成的检举是有助于婚姻板的表意自由的,只是制造更多的混乱。所以你没有给我好的理由前没什么好打住的,我在讨论公共的事,不是你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5:00
想打住就打住。 然后it8,我要告诉你的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6:00
你是在大声什么啦!这世界不是大声就赢,人多会叫就赢,你想要回到那种霍布斯自然状态的话裹上毛皮你自己去,现代社会不是这样玩的,我不是没有脾气,我也不是没有看到除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7:00
酸人、挑衅以外拿不出半招的板友,我能做的只有让自己更冷静,我今天跟你争口舌只是显得我幼稚,也浪费时间,我努力把事情说清楚,也没看到说法被撼动了什么,那我觉得值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8:00
尽管我曾经被那些毫无理由且尖酸刻薄的言语弄得恼怒。我承认其实知识非常霸权、非常宰制,knowledge is power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19:00
句话给我最深的启示是千万不要仗着多懂一点什么就去唬没那么理解的人,不然那会是非常不合理的剥削。所以对于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20:00
证这档事,我严格要求我自己,对于其他人我当然尽可能希望他们也仔细论理,但我也知道不是大家都有受过哲学训练(我自己也没有受过正统哲学训练),所以对于我觉得对方讲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21:00
不清楚的,我就试着把它讲清楚。我也不乱用术语,你提了,我觉得很好,那我们可以谈下去,用更有效率的方式谈,你没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22:00
提,我们就用大家都懂的方式谈,也许慢一点,但我们还是可以谈下去。 回到比较重要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现在讨论的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3 12:23:00
问题如何能够逼迫你要讲个人隐私,另外如果你可能因为公开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12:23:00
谁大声啊?!你家电脑喇叭坏掉了?!快去换一个吧!((飘走~~XD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12:24:00
既然认为重点是判决标准,却没几句提到执行该标准者的问题?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3 12:25:00
前板主没有伟大到因此可以建立什么啦....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3 12:28:00
…可以结束了吗… 该吃饭 该上班 该上课 都快去…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12:29:00
w开心飞出国门了,人家不想跟你继续拉扯,可以放过他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3 12:35:00
哪台电脑那么先进 可以看出文字很大声 @@a 我也要一台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3 12:36:00
羡慕w大出国去… 我也好想休假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3 12:38:00
有没有人想团购阿 这样就不伤眼睛 可以边打B边做其他事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12:39:00
东北查干冬捕8天考察刚好卡跨年,快来顶替我去!!!(跪求)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3 12:40:00
有什么毛病可以聊聊你的心路历程 不要再拿w 当幌子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3 12:41:00
没有温暖地方的团吗 Q.Q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12:42:00
现在去温暖的地方考察都是爽差,那个我自己去就可以了!XD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13 12:43:00
我们可以改聊别的… 不用理会(别人)聊不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3 12:46:00
午餐打卡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3 12:48:00
我要卢温昂晚上带我去吃清炖羊肉炉(很温暖喔)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12:49:00
噢~~害我晚上也想吃羊肉炉了...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3 12:52:00
今天很适合羊肉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3 12:52:00
回想看新竹哪有好吃的...阿 可去城隍庙吃老黄猪脚汤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3 12:53:00
或林森路那的麻油鸡 <--以前做实验到半夜去买出过车祸Q.Q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0:00
qq 我想您部分误解我的意思了。我一直认同您的论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2:00
XX更认为您的假设是有所依据,假设论理所欲表达的背X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3:00
只是恰巧w大推文反应及援引行为,所以被拿来当作讨论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4:00
的案例,可您真正质疑的是“不该援引自己也认为错误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5:00
的判决等”,而不是针对w大这个人吧。那么,我唯一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6:00
不认同的是,到后来您直接将“w赞成”这个假设,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09:00
直接否定,认定w心口不一,但您在11号凌晨4点31分推文是说若“w大赞成”您感到抱歉。若您要主观认定w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10:00
X一定是心口不一,那其实已经跟原先要表达判决有争议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11:00
这件事无关了。且,无论您如何推论,光从w大两三句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15:00
推文,您是无法有力证明是否为心口不一,只能用自己主观感受得出这样的结论。唯一与您看法不同的地方。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18:00
假设推论,一定是建立在达成某一目的之下。目的不同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19:00
推论就不同。且,w大是否心口不一不是公共事务范畴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32:00
不过想特别回应it大的是,若是讨论与公共事务有关,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34:00
是否也应该尊重qq的发言权呢?qq并非针对w私领域八挂,当事人既然选择公开表达意见,怎是当事人可当方说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35:00
停就停。即便是建议,qq难道不能不接受?再者,非第三人可得而知的事,把罪怪在不知情的第三人身上,有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36:00
点莫名。且,话讲一半,以暗喻诋毁他人,实在有欠公公允。只是不懂,这跟qq要表达的关系在哪?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37:00
当事人一直出面表达不愿意被拿来臆测和讨论,为什么不能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38:00
尊重一下呢?!一直戳人家,非要人逼家出面讨论解释,何必?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39:00
就如你所说的w大是否心口不一不是公共事务范畴,为何非要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39:00
唉,手机推文,不是漏字,就是错字。请见谅。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40:00
已经表达不悦的当事人出面陈述自己的想法是什么呢?!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45:00
您误会囉。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47:00
单纯讨论公共议题可以,但是以此之名不断对当事人想法进行假设推论,当事人不愿正面回应就一直追的不放,这已经是变相的以公众议题讨论的名义行强迫、骚扰之实了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50:00
先声明,“我”从不在乎w大推文本意如何,故“建议”qq是否尊重w大,不要再针对“w之名”着墨。但尊重w大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53:00
同时,我认为也要尊重qq。过度倾向保护一方同时,变X向侵害他方权利。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55:00
我也不在乎w和q推了什么,我只知道若当事人觉得不悦了,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56:00
适时给予尊重一下,除非当事人自愿,不然就不要一直逼迫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56:00
其实不是当事人不愿回应而造成讨论这么热烈的...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0:58:00
当事人的回应是明确表达她不愿意解释也希望qq就此打住。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0:59:00
问过w大,是否认同此判决标准,但w大不愿回答,我尊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00:00
重,因我本意也只是闲聊,赞成反对对我而言都一样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01:00
我每次回应,主要是看不下去部分板友对qq不友善的回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02:00
X应。难道qq说的完全无道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03:00
W大选择公开具名推文,哪有都推文了,别人就他的文字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1:05:00
w不愿意多做解释,q却一直要w出面讨论说明,这是我觉得q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1:06:00
很不尊重人的地方,对我来说这种强迫板友出面回应是一种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06:00
内容提出意见,就要他人不准回应之理。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07:00
若说qq是臆测,那更多板友看到他人文字是直接肯定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1:10:00
骚扰行为。她可以有她的理论,我没限制她发言过,但我请她不要一直拿w当事人一直出来讲,这样看不到议题,只觉得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1:11:00
是在针对人了。针对人的讨论真的是属于公共议题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12:00
XXXXXw大大可不回应啊。qq一开始针对w大推文假设“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13:00
X也只是想表达应该先检讨判决,而非引用自己也不认同的判决。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15:00
X唉。我只是觉得双方都应该被尊重啦。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3 21:17:00
It大,从您一开始的推文,我觉得您是很有诚意讨论。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3 21:17:00
站内信吧!XD 推文好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3:59:00
谢谢。 首先要先告解一下,在一连串冷静分析后,为了证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0:00
明自己还是有体温的人,前一段的用了激烈的文字啊~板有们酸得有理,我知道这样不好,但也必须说在一连串被无端乱酸乱挑衅后,我决定用一句话发泄一下,就一句,我希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1:00
望没伤害到任何人,就是让我自己被酸一下,如果it8很不舒服的话,那我也说声sorry,不过对于那种只会挑衅乱乱酸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2:00
的,还是请不要再逞口舌之快了吧。OK,道歉归道歉,it8你才是爱乱帮人扣帽子的,我有强逼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3:00
wilo出来面对吗?我说出我觉得有道理的推论,今天wilo不爽觉得被抹黑自然会跳出来驳斥,但是如果她被我说服,或是他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4:00
根本没理由支持自己是对的,只是脑子里一直想着自己是对的,那他也不必出来了。我基本上是端出我的说法给wilo看,我有不附理由直接宣称wilo你怎样怎样,出来说清楚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5:00
今天你不能说都讲不出道理来证明你要说的,最后落下一句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6:00
你没猜到我不想说,然后就要叫别人闭嘴,还说别人逼迫你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7:00
这样我想恐怕说不过去。 而我也说了我不觉得这个问题会逼你讲什么个人隐私,我目前看不到一点可能。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8:00
我讲句实在话,今天我论理从事实出发,假设我真的是对的,那逼死你的恐怕是你自己的作为而不是对你提出批评的人。然后虽然大家都知道行动决定的粗略顺序是motivation动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09:00
---意图intention---行动action,通常我们是从前推到后没错,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逆推回去啊,不然福尔摩斯靠什么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10:00
吃穿(可以笑我键盘福尔摩斯),警察、检察官、法官怎么断案。我想也许是这一点让大家以为我在编故事、扎稻草人。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11:00
而我逆推回去时,也真的尽量考虑所有可能的情况了,也请不要再说我不是善意的解读wilo,我能做到的最大善意就是把wilo当做一个可以讲道理而非不可理喻的人,而也就是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4:12:00
这样的前提下,我看到了一连串的矛盾、不可理喻。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4 05:48:00
70页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25:00
还有,请大家不要有一种很奇怪的偏见,“假设”不是盲目、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26:00
没来由的臆测并构陷人入罪,假设所有可能的情况才不会冤枉人,而理性推论也绝对不只是哲学家在发大梦,不是只有那种种绿豆看今天几公分明天几公分的观察-记录才叫科学,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27:00
然那些理论物理学家是在干嘛的?(包括我们最爱的Dr. Sheldon Cooper) 难道Sir Issac Newton, Albert Einstein或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28:00
Peter Higgs都在瞎扯淡吗? 理性推论就是科学。 今天要说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29:00
我一直紧咬不放,我不能接受的原因是,你没有给我合理的解释,又说我乱臆测,那我完全不能接受,我对我说的话做的事负责,错了我认(讲实在我连一些小毛事都一直在认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0:00
因为我是很认真地在面对这些事情,任何人都不可能让自己认真的事物随便任人蹂躏,所以想酸我,挑衅我我愿意忍,但你要干我没逻辑,乱抹黑我不能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1:00
我很概略地回应Charisse1984的反对意见,我觉得wilo现在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2:00
要跟大家说他很赞同allfar是很难让一个理性的人接受的,第一、他的文字是“挖,这样也可以耶,那我也要检举”,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3:00
如果我现在说这可以让我们合理地说wilo赞同allfar,我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4:00
相信我不会被呛到尸骨无存,谁能够说这是一种赞同文字?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5:00
第二、如果大家觉得他应该被解读成赞同文字,底下一堆直接抨击嘘文开呛判决标准的板友不就早应该同时把他呛到爆了我承认我是否定他有赞同的可能(从文字上),我否定的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6:00
由如上。 心口不一的意思是用来否定他可以说他当时赞同allfar,因为我假设它是理性人,不会在公共论坛心口不一。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7:00
我假设他是理性人,我想一点都不为过。所以wilo只能走他不赞成那条路,那他不赞成的话,又要版主这样判的荒谬、可怕、猎奇之处就不必赘述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7:38:00
希望我的解释足够清楚可以让你指出有疑之处,谢谢。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9:29:00
恩,补充一下,就是我针对的不是我要说他心口不一,心口不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9:30:00
一好邪恶,正好相反,我就是觉得他不可能心口不一,才开展接下来的论述。 然后我不太能理解我‘不尊重’wilo的地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3-02-14 09:32:00
在哪耶? 我不无端抹黑、不口出恶言、不挑衅、不随便单方终止沟通,所以如果哪里不尊重还望你告诉我,谢谢。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3-02-14 10:19:00
70加两页
作者: arrio (没人玩接龙T_T)   2013-02-14 10:33:00
吼你真的很烦ㄟ 口口声声说不是在逼 又一直提到他你就是这点不尊重他拉 他都表明请你别再提到他拉!!!!
作者: sharon0627 (雪)   2013-02-14 13:03:00
烦死了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4 13:11:00
烦死了+1,我没针对你理论细究,我只在乎你不尊重w的感受你只在乎你的理论如何,却忽略你理论对人带来的伤害,w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4 13:12:00
请你就此打住,你还在继续追着她要证明你的理论,够了没?
作者: it855407 (盗小君)   2013-02-14 13:42:00
是说先讲先赢?!谁扣谁帽子大家可是看得很清楚的。(摊手)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4 15:39:00
真的看得很清楚啊,wilo不顾发文板友感受挖苦他人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觉现象学)   2013-02-14 15:41:00
被说刻薄原有其道理, 却又来说别人不注重她的感受
作者: oopstupidays (oopstupidays)   2013-02-15 13:02:00
真的很清楚阿 全篇qq一个人讲道理 反驳的人无话可说
作者: oopstupidays (oopstupidays)   2013-02-15 13:04:00
只能用旁枝末节的假设动机反驳
作者: oopstupidays (oopstupidays)   2013-02-15 13:13:00
个人认为并不是针对人 只是就事论事
作者: oopstupidays (oopstupidays)   2013-02-15 13:15:00
如果一个个案不能好好讨论规定怎么服人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6 00:02:00
既然来版上发文 就要有接受公评的度量 如果要别人尊重你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3-02-16 00:03:00
请你先尊重别人的意见 不然你私信不就好了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3-02-16 12:22:00
好多陌生ID喔 欢迎婚姻板的新朋友 :)
作者: feishiang   0000-00-00 00:00:00
某w看来就真的很像见猎心喜啊!难到不是吗?(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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