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亲属关系的问题

楼主: fjugirl (下雨就幸福了)   2013-10-06 19:42:24
※ 引述《castofwind (过期的牛奶)》之铭言:
: 不好意思上来打扰 我帮朋友问的
: 有一位朋友未婚生子 如果将来孩子出生后 两人尚未结婚
: 后来才结婚 小孩子已经迁入妈妈户口了
: 而男方不愿意成为孩子的爸爸
: 在法律上这男子可以不是这孩子的父亲吗???
: (这样问起来怪怪的 不过希望有人听得懂)
朋友未婚生子
1.如果没有跟孩子的爸爸结婚,此时依据民法第1065条
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无须认领
所以孩子出生60天内要去户所登记 直接登记在母亲名下
2.如果后来这位朋友跟孩子的父亲结婚,此时就是依据民法第1064条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与生母结婚者,视为婚生子女(准正)
未婚生子的朋友跟孩子的爸结婚,爸爸就不能说什么不愿意了
他就当然是孩子的父亲(前提是确实有血缘关系)
3.假设未婚生子的朋友,后来仍然没有跟孩子的爸爸结婚
但是这孩子的爸有照顾孩子,或给孩子生活费用
则依据民法第1065条第1项后段,非婚生子女经生父抚育者,视为认领
这里的抚育为不要式行为。只要事实上有照顾行为就算了!
所以他只要有抚育的行为,又与孩子有血缘关系,即使没有跟孩子的生母结婚
他还是因抚育视为认领的行为,成为孩子法律上的父亲
4.假设未婚生子的朋友,没有跟孩子的生父结婚而跟其他男人结婚
此时,这新的老公,就必须透过收养,才能成为这孩子法律上的父亲
再补充一下 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认领的行为 此时收养需经过生父同意
收养还是有一些法定程序的 比较复杂
作者: song0322   0000-00-00 00:00:00
专业!
作者: vcaio (* ̄﹏ ̄*)   0000-00-00 00:00:00
专业!
作者: djboy (雞尾酒)   0000-00-00 00:00:00
专业,推!
作者: and2 (hnththh)   0000-00-00 00:00:00
愿意贡献专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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