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onoby ( )》之铭言:
: 我和男友计划先买房,想明年结婚
: 男友没什么存款,男友父母亲会给一百万包括所有结婚费用。
: 我提议房子头期款我自己付(大概有150万),他父母的一百万支付结婚的钱应该绰绰有余,但房子名字必须登记在我名下(打算婚前先买),将来由男友付贷款,家用的钱由我支付。
: 请问这样要求会很不合理吗?
: 因为男友担心他父母会对名字登记在我名下有意见
我越看越觉得,只有一个状况会合理
就是妳们虽然【可能论及婚嫁】
但妳根本是【已经做好跟他离婚的准备】
再来,BF没钱结婚,准备拿爸妈准备的一百万来结婚
妳手边有150万,不打算用来结婚,而是要买间自己名下的房子。。。
妳很会算,真的。太会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