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要将“推广阅读”建立在作者及出版社

楼主: pili (霹雳天命之仙魔鏖锋)   2016-10-24 12: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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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推广阅读”建立在作者及出版社的痛苦上
苹果 2016年10月21日20:16
林敬彬 /大都会文化、大旗出版社社长、中华民国图书发行协进会理事长
当图书馆大分贝的宣传说──“超商借书服务”是在图书馆与他馆之间的馆际藏书交流基
础上所作的“扩大图书租借效益”时,别忘了在你们高举服务读者的大旗之下,其实也同
时在欺压一群沉默的受害者就是“作者”与 “出版社”,他们因为你们的“扩大图书租
借效益”措施,作者将可能收不到任何版税,而出版社也将面临读者“以借代买”而造成
销售停滞、库存堆积的窘境!
图书馆所采购的图书并不像影音产品需要采购“公播版”(大约是家用版5─10倍的价格)
,相较之下图书就相对弱势了,不仅没有所谓“公阅版”的价格,甚至是被以书价7折以
下并通常是以最低标采购进入图书馆,而当一本书籍进入图书馆后被借阅的次数少则数十
次,多则高达上百次、千次(不含在馆内阅读),但采购时非但没有以供公众阅读的概念以
倍数购买,却还大多数用最低标条件要求进入图书馆,请问这样合理吗?对作者们及出版
相关产业公平吗?
试问:作者没有收入、日子无以为继要怎么写稿?
试问:出版社没有好的稿源要如何出书?
试问:出版社减少出版,经销商要发什么书?
试问:当读者“以借代买”那书店还要开下去吗?
没有任何配套措施就急就章推出一个粗糙的政策,出版产业链的作者、出版、发行、通路
要警觉了,这极可能是压垮出版产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去年(2015)全国公共图书馆借阅次数约将近7千万次(不含馆内阅读),大台北地区就超过2
千多万次,我们看到各地的图书馆总馆越盖越漂亮、越盖越豪华! 藏书量也越来越多,
当然借阅率也一直冲高!但这些数字看在所有的作者与出版社的眼里尽是哀怨,因为无限
制的扩大借阅机制,正是残害出版产业链的推手!
建立书香社会与推广阅读是我们出版产业与主管机关如文化部与教育部的共同职责,但是
不能毫无限制地以牺牲作者及出版相关产业的权益来满足另一个群体,这样的不公不义必
须要停止了!
所以我们要呼吁主管机关要认真看待此一危机并开始研议“公阅版”(比照影音产品以定
价若干倍数的金额采购图书供公众阅览)或“公共借阅权”(图书馆按借阅次数支付版权
费)的可行性。影音产品“公播版”的概念与采购实务已行之有年,若直接套用在图书的
“公阅版”应该可以驾轻就熟,而“公共借阅权”的概念则是由政府每年依照图书的借阅
次数,计算并拨出一定的金额做为作者版税损失及出版社减少售书的补贴,一方面鼓励作
者写书创作,一方面也让出版社与图书馆化敌为友的加强推广阅读,共同创造作者、出版
社、图书馆与读者四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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