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健署提《人工生殖法》草案 对象增同性伴侣等3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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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12:31 更新时间:2024-05-15 15:09
赖淑敏 张国梁 / 综合报导
争议近30年的代理孕母终于有谱,卫福部国健署昨(14)日预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将适用对象扩大新增同性配偶、未婚单身女性及代理孕母等三大族群,但禁止商业代孕,草
案未来若顺利通过立法院三读,台湾将成为亚州第1个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国家。
历经2场国健署公听会、1场立法院公听会,卫福部国健署14日终于预告《人工生殖法》修正
草案,这次最大亮点就是将适用对象由现行异性不孕症夫妻,扩大新增同性配偶、未婚单身
女性及代理孕母等三大族群。
草案若顺利通过立法院三读,台湾将成为亚州首个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国家。
国健署长吴昭军表示,“社会上有这些需求,也有这些声音,能不能通过,卫福部并没有立
场,我们只是把它研拟比较完整,相关的纳入对象以后,就有相关的配套规范。”
国健署表示,草案中严格限制代理孕母资格,必须具有台湾籍、须年满20岁未满40岁,避免
高龄生育风险,要有怀孕生产经验,且无妊娠高血压等重大并发症,没有剖腹产经验,每人
最多以1次为限,也禁止商业代孕。
不过妇女团体批评,从事代孕妇女多属于经济弱势,仍有剥削的疑虑。
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陈书芳指出,“会选择去担任代理孕母的女性,其实多数都是经济的弱
势,他们用非商业化利他的包装,其实这背后还是对女性的剥削。”
国健署强调,没有既定立场,草案公布后有60天预告期,将蒐集各界意见,进行法规讨论或
修正,力拼今(2024)年底前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审议。
杨子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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