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民团吁跨国同婚法制化 盼伴侣可居留至修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2-05-04 16:24:18
民团吁跨国同婚法制化 盼伴侣可居留至修法完成
2022/5/4 15:35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4日电)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等民团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跨
国同婚法制化已等3年,吁政府尽速以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解决,在此之前,并
应确保跨国同婚伴侣可居留至修法完成。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等多个民团今天召开“跨国同婚等3年,政府应立法保障跨国同婚
并立即确保家庭团聚权”记者会。
与会同志伴侣指出,已跟(非美国籍)伴侣在美国登记结婚,其他很多国家都认可,台湾
却不承认,使得其同志伴侣须用学生签证换取居留,除了上课、付学费,工作时数受限制
,不能依亲居留,真正成为伴侣。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秘书长简至洁说明,迈入5月,迎来同婚合法3周年,台湾同志平权
亚洲第一的称号仍享誉世界,但是同志结婚权并不完整,因为异性伴侣不分国籍皆可结婚
,同性伴侣却因为伴侣的国籍不同,也就是说其中一人来自同婚未合法国家,就无法在户
政单位登记结婚,仅能透过司法诉讼取回婚姻权利。
她并说,为此,多个民团联袂提出两大诉求,第一是“加速跨国婚姻法制化”,同婚专法
虽未禁止跨国同婚,但是户政单位以“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6条前段有关“婚姻之成
立,依各该当事人本国法。”的规定,要求双方当事人均须来自同婚合法国家/法域才能
登记。
简至洁进一步指出,司法院已就以上规定研拟修法草案,民团希望能尽速会衔行政院后向
立法院提案,并同其他草案版本展开修法,让跨国同婚实质可行。
诉求二则是,在尚未法制化之前,应保障跨国同性伴侣得以家庭团聚,相关情境有以下4
种,包含已合法在台生活者,审酌个案情形订定救援方案,确保其能停留到跨国同婚完成
修法;在国外登记结婚或伴侣,或已在户政单位进行同性伴侣注记者,应开放依亲居留。
以及未能在其他国家结婚或登记伴侣的跨国同性伴侣,至少应开放伴侣来台探亲。第4种
则是针对有生病、奔丧、战争、政变等人道需求的伴侣,应积极提供援助,协助其尽快来
台。
简至洁补充,对照尚未通过同婚的香港,亦已提供外籍同性伴侣受养人签证(类似依亲居
留),而上述诉求声明已有40余个民团连署,连署持续进行。(编辑:陈政伟)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5040218.aspx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2-05-04 22:41:00
其实伴盟这倡议方向是对的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22-05-05 03:10: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处流窜洗文贴签名档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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