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先前来板上征零元妈妈的文章,
这篇开价十万真的很慷慨,绝对不是吃米不知米价,社会的确有在进步。
请参考现在行情:
一日女友出租:3000-10000新台币/日。
原po需求一个月1-2天,若以平均1.5日计算,一年就是117,000,三年为351,000。
小孩的部份:
在您能够付小孩的养育费之前,首先必须要先生出一个小孩。
代理孕母价钱,美国3,000,000-4,500,000新台币。
便宜点的选项如俄罗斯和东南亚国家,约为2,000,000左右。
顶不住压力,至少要先有基本的财力和诚意。
就算是异性恋被逼长辈压力著结婚生小孩,一样也要准备个三五百万。
再来,很令人好奇的是,为什么男同志老喜欢找女同志假结婚?
找异女不好吗?(找女同志才不会爱上自己?XD)
反正也只是要约会演演戏,
找异女或是专业的一日出租女友才能让你的约会看起来更真,不是吗。
找代理孕母不好吗?亲权财权有律师辅助,干干净净没烦恼。
我想,绝对不是因为贪便宜才来找女同志。
至于假结婚的口头约定,
即使写成书面契约例如保证三年可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等等,
可能有不小机会在民法上会被判无效吧,
不是你说了算
(民#72 法律行为背于善良风俗者,无效)
这部分有赖法律专业的板友指正。
原po扛不起的压力,
多喇一个女同志进来并不会让日子过得比较轻松。
更何况,还要再新增下一代儿女,
让他们去扛这份你扛不起的压力呢?
现在一个人都扛不住了,
你跟我说变成两代共三人你撑得起来?XD
小孩从小就被迫背负著“你爸妈是假结婚然后生下你”的压力。
造孽啊这位同学。
另外,107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为万分之1.22,
也就是说每10,000个活产婴儿的妈妈有1.22位死亡。
跟男同志假结婚还帮忙免费出子宫,
到最后可怜的绝对是女方。
※ 引述《hgs1906 (受遗弃之子)》之铭言:
: 克里斯,同性恋,有稳定交往对象(已征得伴侣的同意)
: 35岁,身材长相普通,独生子
: 彰化人,需要形式婚姻
: 没有兄弟姊妹→饱受传统家庭压力
: 1.曾出柜过,但又被逼回柜子内
: 2.因不想影响女生幸福,所以PO文
: 3.能力有限下的报酬是感谢,非酬庸
: 4.文章若造成不悦甚是抱歉
: 征求:可能会有意愿的女性(同样困扰)
: 初步感谢:10万元
: 每月有一至二天家庭日(与双亲相处3小时左右)
: 预计3年后可离婚(时间长度可商量)
: 除家庭日的时间外,生活不用交集(不用与双亲同住)
: 另期待尝试试管婴儿(怀孕过程费用另计)
: 我会负责小孩的所有支出及养育照顾(监护权共有亦可)
: 相关细节内容,会再另谈
: 如:婚前协议与财产分配
: 联络 email:[email protected]
: (不好意思,打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