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和女友决定结束两年多的远距,她从台中搬来我所在地的台南,
于是我们先在台南买了房子以后,她便将之前自己在台中住的房子卖掉。
卖房经过一大段时间,终于找到中意、出价也合理的买家,
由于之前好几次遇到疑似假出价之类的事件,我们都很紧张,很怕又是一场空,
而且这个买家来看屋、下斡旋的时间都发生得很快,整个流程在一个礼拜之内
就是一看就喜欢、很快就决定要买的那种,
而当时那个礼拜我刚好在外地出差,于是整个斡旋到成交、签约都是我女友一个人出马,
没有人帮忙照看,她更紧张不知会不会哪里没弄好,或是买家突然又不买了之类。
还好一切最后都顺利底定,终于成交、签约完成。
但过了几天,女友突然接到房仲的电话:
“杜小姐,不好意思,真的有一个很抱歉的事情,我也没办法,.......”
女友非常紧张,想着会不会又是白忙一场,
结果,这个中年大哥房仲打来尴尬支吾了一下才说出,
原来是当时成交那天,买家(一对60岁上下的夫妇)带了兄嫂(另一对60岁上下的夫妇)一起
结果事后,兄嫂拜托买家,买家再来拜托房仲,
原来兄嫂夫妇在当天看见我女友(我女友是T)觉得很不错,想要介绍认识
我女友一听当然立刻回绝房仲,
房仲竟说:“ㄟ妳不要误会,不是要介绍男生,她是要介绍他们的女儿!!!”
还说对方自介自己身家若干如何,希望能介绍她们的女儿跟我女友认识。
原来现在台湾的同志平权氛围已经进展到这样,
爸妈已经能公开坦然地为自己的女儿物色女友了 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