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普遍大家对于登记结婚的需求,大多是说手术同意书、遗产的部分,
因为要让世人知道登记结婚这件事这很重要!
但日常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小细节,能够登记还是有差别的。
登记结婚一年多了,这段时间很多次使用到配偶的身分,觉得很开心,
首先在税务的方面
1.大家最常遇到的“所得税”
如果可以合并申报,免税额度是可以共用的,如果A用不完,
单独申报就是用不完了,共同申报A用不完可以给B用。
除非两人都是高所得(医生、律师、会计师、经理等级吧),合并申报就会让税率提高。
2.自用住宅地价税
需要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其中有人设籍,
那个房屋才可使用比较优惠的自用住宅税率。
税务很大一部分是跟民法脱不开的,很多税制都会提到配偶、亲属。
3.保险
【受益人跟被保险人】没有法律关系,
你想指定【法律上的陌生人】为受益人可能会遇到重重阻碍。
受益人“通常”只限于配偶,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
实务上要保书填写其他关系人,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同意,因为担心有道德风险(例如诈领
保险金)。
【要保人与被保人】必须是以下关系
a.直系亲属或配偶
b.生活费用供给之人
c.债权、债务关系
d.雇佣关系
结论就是只要你是配偶,你想帮另一半保个保险,想当受益人,随便你。
但只要你们没结婚,抱歉都不行。
身为家中的财务大臣,有时候保险到期要续保,就可以直接拿出我配偶的身分,
两个人的保险一起办一办,轻松又省事。(太太更省事)
前阵子去户政事务所要办事情的时候,柜台问我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说:配偶。
柜台看了一下我的证件背面,懂了。
然后接下来都以太太称呼我的另一半,比如“这里帮我填太太的资料...”
而且称呼的很自然,我听了心情就是很舒爽。
这些生活中的小事情,也许非关生存,但我得到的是一份尊重。
配偶的身分可以让我在银行、行政单位、国税局办事情的时候抬头挺胸,理直气壮。
我们去赏车、看房的时候,我也可以理直气壮的把责任推到我太太身上,
说:太太喜欢我才能买XD
以前别人问起:你是她的谁?
我难以启齿,还必须盘算著利害关系来选择我要用什么名词。
现在我可以抬头挺胸的说:她是我配偶。
最后
如果你还是不能想像配偶的权力有多大,
那你想像一下,你跟另一半的父母吵架,
她妈说:我是她妈,你是她的谁?
如果没有结婚,你只能闭嘴,然后隐形。
而且在生活中配偶能作主的事情,其实比父母还多。
说到这里,有没有想要赶快给另一半一个名分了呢?
还是说有其他登记之后的好处,欢迎一起集思广益,一起来推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