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移民署的跨国同性伴侣注记究竟保障了什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0-05-30 00:10:18
移民署的跨国同性伴侣注记究竟保障了什么?
2020-05-27
文/龙炜璿(台湾国际家庭互助协会南部办公室主任)
2019年5月20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同性婚姻专法(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但是
受到《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规定,除了全球27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之外,其他国家
的跨国同性婚姻不在专法的保障之列。
一年前,法务部对其在研拟专法的过程中未纳入跨国婚姻复杂性,表示将再予以检视的承
诺言犹在耳,至今仍无实质作为。日前(5/24),移民署表示将于2020年5月25日开放跨国
同性伴侣办理“注记”。此举看似要回应掉落在专法之外同性伴侣的权益,实则欠缺最关
键的跨国同性伴侣团聚亟需的居留权保障。
(移民署脸书连结)
首先,该项注记的前提是外籍当事人必须在台湾已具有合法的居留身分。婚姻移民之外,
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以下列几种身分为众:1.蓝领移工、2.白领应聘、3.外籍留学生
、4.侨生、5.传教人士、6.商务人士。其居留权是依照《入出国及移民法》规范。当居留
原因消失(譬如外籍生毕业、白领移工未能取得应聘资格、蓝领移工终止劳动契约等)便
无法展延居留证,一旦居留期限到期后就必须出境。
举例来说,今天一名外籍留学生如果与他的台湾伴侣一同向移民署申请同性伴侣注记,在
他毕业之后,由于居留原因已经消失,必须找到符合《就业服务法》第46条许可的工作、
或成为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的负责人,或申请投资移民,否则在该注记不具法源基础的状
况下,这名外籍人士是无法继续在台居留,并面临与其同性伴侣分离的困境。换言之,这
项措施看似让27个承认同性婚姻之外的跨国同志伴侣有个出路,但仍旧回避根本的解决之
道—修改《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再者,该项同婚注记与外交部的境外婚姻面谈制度,恐出现制度轩轾的后果。依照外交部
发布的“特定国家配偶来台申请依亲签证手续说明”,目前共有21个国家的婚姻移民必须
通过繁复的境外面谈才能取得来台的签证,让国家得以杜绝假结婚、国境安全、保障国人
权益为借口,检查、管控特定国家的跨国婚姻。这项深具歧视性的境外面谈制度,理应废
止,始为釜底抽薪之举。否则,即便《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改,27国之外的跨国同性
婚姻纳入同婚专法的保障之列,仍难逃境外面谈的层层关卡。从当前跨国婚姻的实例来看
,即便监察院曾调查指出其侵害人权之处、外交部试办“外籍配偶境外面谈机制转型案”
,但至今仍不乏即便怀孕却无法通过面谈的案例。国家对婚姻真实性检查的荒谬之处,莫
过如是。此时移民署实施同性伴侣注记的措施,明显是缓解跨国同性伴侣争取权益的卸压
阀,非但无法保障外籍同志伴侣的居留权,更绕过境外面谈的制度性议题,企图以专案形
式来回避跨国婚姻的制度改革,安抚舆情的治理考量远高于对跨国同性伴侣团聚权的实质
保障。
台湾国际家庭互助协会再次重申,政府应该废除21国特别歧视名单。婚姻平权,不该区分
性别,亦不该区分国籍。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947271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20-05-30 05:19: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处流窜洗文贴签名档宣教.
作者: lilygirl (lilygirl)   2020-05-30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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