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是我。
看到这篇忍不住手痒,还是因为喝了酒脑袋管不了那么多,
总之就是一个冲动,回文了。
真是他X熟悉的经历啊。
不过我只有一年半,是好事吗?我也不知道。
记得我们决定要在一起时,还认真的讨论了两个礼拜,
“妳能接受我出席父母安排的相亲吗?我只是做做样子应付,不用担心。”
嗯,我可以。
“妳能接受我逢年过节回家,有几天没办法跟妳亲暱讲电话吗?”
嗯,我可以。
“妳能接受我会跟同事们,当然也会有男生,下班一起吃饭吗?我不会单独。”
嗯,我可以。
然后我们在一起了。
结果怎么著?
“我没办法不结婚生子,这样我妈会觉得她教育失败。”
那妳一开始说的呢?
“我以为我不在意,结果却发现是没有认真想。”
好的,就这样,我们分手了。
喔,她只是告知我她的决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时间唏哩呼噜的过了八年,
我花了一年半疗伤,到第二年后发现不痛了,
伤口好了,却留下了疤,刺眼的提醒著过往的年少无知,
耳闻不少分手之后的事,那些旁人无法理解的举动,
在我看来却是那样有理且有迹可寻,当一个人的世界只有自己的原则时,
别人的原则就成了参考条件,所以一切可以是那样的理所当然、理直气壮。
谢谢妳让我明白这些。
或许,这就是人生。
最后,我把她写进了《艳火》,至于是哪个角色,不要问我我不会说的。
虽然我很不想这样下结论,
但是真的,在妳百分之一万确定可以抛下世俗包袱和家人期待前,
不要说什么不在意。
往往妳的不在意,到头来会发现是没有认真想。
而这个不认真,却要殉上另一个人的青春,与对爱情最单纯的相信与期待。
那份单纯,是碎过一次,就永远无法回复的。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个人。
都要幸福。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