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释宪后 立法前…争同性伴侣丧葬津贴胜诉

楼主: lescholar (lescholar)   2019-08-15 20:07:34
释宪后 立法前…争同性伴侣丧葬津贴胜诉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3987410
2019-08-13 23:50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台北报导
台湾酷儿权益推动联盟秘书长胡胜翔的同性伴侣潘世新因病过世,当时因司法院释字第七
四八号解释施行法尚未通过,胡向劳保局申请配偶丧葬津贴遭拒,提争议审定、诉愿均被
驳回。他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判胡胜诉,劳保局应准予核发补助,可上诉。
胡胜翔的律师团指出,虽然不是终局判决,仍是阶段性里程碑,终于有政府机关保障从大
法官解释后、专法通过前的同志配偶权,并呼吁劳保局不要上诉,尊重未亡人和家属,告
慰潘在天之灵。
胡的律师邓杰表示,胡、潘两人于二○一五年五月廿三日在牧师和亲友见证下举办公开婚
礼,潘生病后均由胡负责照顾生活起居,已符合宪法婚姻意义。大法官释宪后、专法通过
前的两年空窗期,注记同性伴侣是替代登记结婚暂时性措施,胡、潘已注记同性伴侣,符
合民法登记婚的要件。
他说,依照大法官释字四一○、六二○号解释,行政与司法机关有义务依释字七四八号解
释意旨,在立法院制定专法后,填补过去保障同志权益的法律真空漏洞。
胡、潘交往超过十年,潘二○一七年五月廿三日发现罹患动脉血管瘤,隔天大法官宣告民
法违宪,并要求两年内修法保障同婚;胡、潘两人同年六月到户政事务所注记为同性伴侣
,但同年底潘等不到专法通过,在法律空窗期因不敌病魔过世。
胡去年一月卅一日向劳动部劳保局争取配偶丧葬津贴,依平均投保金额为计算基础,可请
求发给三个月,但他被以“请领配偶死亡之丧葬津贴,以其民法上之配偶为限,未包含已
注记之同性伴侣”为由拒绝,屡经争议审定、诉愿程序被驳,最终提行政诉讼。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9-08-15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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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ullJs (SkullJs)   2019-08-17 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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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9-08-25 2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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