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日本首见 3在野党提出同性婚姻法案

楼主: faye543 (马戏)   2019-06-04 18:25:40
镜周刊新闻: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190604edi012/
日本首见 3在野党提出同性婚姻法案
台湾在5月17日通过同性婚姻专法,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而为了保护
被称作“LGBT”的性少数族群的人权,包含立宪民主党在内的日本3个在野党,昨(3日)
也共同向众议院提出同性伴侣结婚法制化的民法修正案。
根据《NHK》报导,立宪民主党、共产党和社民党3个在野党,昨(3日)午后向众议院共
同提出让同性伴侣婚姻法制化的民法修正案,他们希望能将日本民法第739条修正为,“
所谓婚姻,不论异性或同性当事人,根据户籍法提出申请后生效”。
立宪民主党表示,虽然宪法规定“婚姻在两性合意的基础下方能成立”,但主要是为了推
翻战前结婚需要一家之主同意的制度,并不一定否定了同性伴侣的婚姻。
参与提出法案的、已经公开出柜的立宪民主党众议员尾辻加奈子向记者们表示,“给予同
性伴侣婚姻法律上平等权利的保障,透过一步步的诉求,打造一个让多数人能更容易生存
的社会,我觉得是可以得到多数人的理解的。”
自由时报新闻: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812006
日本首次提交同婚修正案 女议员公开出柜呼吁平权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日本宪法民主党、共产党和社民党昨天共同提出一项修正法案,
希望同性恋可以通过此法合法结婚,这也是日本首次提交同性婚姻相关法案。而民主党议
员尾辻加奈子公开自己性向,表示希望未来日本能像台湾承认婚姻平权。
综合外媒报导,此法案针对三点修正,第一为“同性婚姻的立法”、二为“同性伴侣也可
特别领养或收养”、三为“将与婚姻和家庭有关的词修改为中性”,例如将“丈夫”、“
妻子”改为“婚姻当事人”等。
对于已领养孩子并成为家庭的同性伴侣,也有特殊措施,因据现行的日本法,一旦曾经达
成合法的亲子关系,即使取消收养也不能结婚,所以法案还设有“在实施起2年内取消领
养,可办理能结婚”的特别措施。
根据报导,民主党议员尾辻加奈子公开自己为同性恋者,她认为,因为社会不承认同性恋
,所以许多人认为自己和他人不同时,可能会感到绝望,她说:“如果能合法,我们就能
在这社会中找到归属感,所以这法案是非常有意义的。”
作者: fatfinger2 (fatfinger)   2019-06-04 20:17:00
哇真不错
作者: oj7253 (kikilala)   2019-06-05 16:50:00
感动 台湾通过也让他们有信心吧
作者: nightseven (竹枫)   2019-06-07 07:36:00
台湾的法案推动了日本。よくいい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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