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苗博雅: 地方政府伴侣注记制度存续保障

楼主: Menel (Arda)   2019-05-14 19:53:47
苗博雅 MiaoPoya 预定08:00举行影片首映。
今天立法院进行同婚专法的政党协商,很多朋友在立院外守候。
刚好,今日台北市议会民政委员会安排进行我提出要求的“受理同性婚姻登记配套方案”
专案报告,让我们有机会厘清二个很重要的问题:
如果立院在5月17日通过行政院版(同性婚姻),那未来“伴侣注记”机制可能就逐渐
退场。但对于将来若伴侣注记退场后,“已经注记伴侣、尚未登记结婚”的同性伴侣,应
该如何处理呢?
简言之,我的立场是,在“立院通过政院版同性婚姻专法”的前提下,若未来保留伴侣注
记制度,就该研议扩大到异性恋伴侣也能适用;若中央决定停止伴侣注记制度,那“已注
记、未登记”的同性伴侣权益不能受到影响。
我提醒民政局蓝世聪局长,未来到内政部开会时,应该采取这样的立场向中央建议。
若5月17日立法院通过扫把星赖士葆或葛林岱桦德的版本(同性家属或同性结合)版,
不是同性婚姻,就会衍生“同性伴侣能否依照释字748号解释登记结婚”的法律问题。
若立法院通过“不是婚姻的专法”,5月24日当天,有同性伴侣到户政事务所,主张“直
接依照748号解释本文登记结婚”,民政局如何因应?
蓝世聪局长的回复是“立法院通过的法,我们不管喜不喜欢,还是要依法去执行。有不周
或认为碍难执行的部分,就只能寻求释宪”。
依照民政局的回复,若立法院制定“不是婚姻”的专法,台北市民政局的立场,就是依照
专法执行,不接受主张释字748号登记结婚。最后就是走上“户所拒绝登记,人民打行政
诉讼最后声请释宪”的路径(重新跑一次释宪流程啦)。
今天在立院外守候的朋友辛苦了!各位的努力是非常重要的。
依照民政局蓝局长的回复,若立法院通过一部“不是婚姻的专法”,届时户政机关“不接
受依照748号解释直接登记结婚”!
5月17日,立法院将针对同性婚姻专法进行表决。请大家继续努力,守住苏贞昌政院版(
同性婚姻版)的底线!
今天的专案报告有两个题目:“社子岛开发”和“同性婚姻登记配套措施”。
现行的台北市议会录音录影规则并未开放现场直播。但我认为这是人民关心的议题,因此
提出开放直播的提议。
经召委陈政忠议员和其他议员同仁同意,共同促成这次直播
也谢谢打脸名嘴频道的RJ团队到场采访!
大家继续一起推动议事公开透明~
完整会议影片网址:
https://youtu.be/TvAmaX8tAoc
今天下午8:10 直播
立院还在大乱斗,524真的可以结婚吗?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videos/290081121935130/
作者: grayyoyo (gray)   2019-05-14 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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