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心情平静了一点,才有办法理智地打这篇文。
周一下班前,接到同事的电话询问尾牙人数统计的事:
“妳回两位是带家人吗?”
“喔,是我女朋友。”
“啊?女朋友?哈哈,呃,老板主要是希望大家带家人来认识工作环境,所以女朋友不适合捏”
“? 带家人? 女友不行?”
“嗯不太适合啊”
心里当下只有干妳老师工三小?挂掉电话立即将回复改为不去。
女友特地请假结果不能参加,多棒啊去你的
回家路上想起,其他同事也带着男友女友出席尾牙,为什么我要被‘不是家人’这种狗屁理由拒绝。
越想越气,直接问了老板:
“其他同事也会带男女友所以登记了两人,结果接到通知说不行。尾牙同行的对象有所限制吗?”
结果是
>>>“当然有所限制。”<<<
哇喔,归览趴火烧到头顶^^
天真,觉得自己实在太天真。
还曾自栩幸运遇到了一个没有歧视的职场,回头看根本是屁。
因为我曾交往的对象是公司的主管、是老板的心腹,而我会为此对公司做出无偿且有利的付出,所以没被反对。
我还天真地以为被认可被祝福,笑死人了。
或者,是为了保护心腹而不允许我携伴?
对,这些都是我自己带有偏见的臆测。
不然还有什么原因能解释仅我一人被限制?
心灰意冷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