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公投发表会第10案-第三场

楼主: ninexas (Anemone)   2018-11-08 17:15:28
第10案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
正方:裘佩恩/反方:许秀雯
https://youtu.be/hEpOSpNSTJo
辩论笔记:
(非逐字稿,也可能顺序错乱,有误还请指正)
(姑且先撇开婚姻平权根本不是要达成共识才能争取的这件事)
裘先生主张有三个争议,没达到共识:
1.同性婚姻到底是不是基本人权?
裘先生认为不是,且应交由民意自决
>大法官释宪就已说明,根本不应质疑
另外"不是所有国家都保障同婚也就代表这不是人权"根本是谬论
(这说法被驳斥后又改口新说词,参见第5点)
2.同志到底先天或后天形成,无法有结论
>那异性恋又是先天还是后天?
3.同志家庭对下一代影响未知,是把孩子放在社会实验中
>同婚通过是完全不影响异性恋家庭一分一毫的。
况且家庭本来有多种样貌,且已存在于台湾社会。
要对孩子好,应该承认其双亲并给予法律保障、而不是隔离或排除。
另外裘先生声称外国对同志家庭研究时间很短,
但像是西班牙就已研究到三代的程度。
(下面是后半场的部分,也延续列点方式记录:)
4.认为走入同婚制度,会制造单亲/非血缘单亲这种不稳定的家庭
>双血缘的孩子才是真的被爱吗?
那领养与人工生殖的家庭也不被认可吗?
应破除双血缘的迷思,不应把爱看得如此偏狭。
5.裘先生认为
"不用因为人家说这是人权就做出什么调整,
台湾不用追随别人,台湾有自己重视的传统伦理价值"
>人权的观念本来就是会演进的,平等权也根本不是西方的舶来品。
况且这是分享而不是剥夺--幸福是一种分享了也不会变少的东西。
再说爱家公投强调的人伦到底是什么?从未说明清楚。
总是主张守护家庭价值,
但一男一女的家庭本来就已经受到法制保护,
也不会因为同婚通过而受到损害,何需守护?
--
谢谢许律师
看发表会能学习到很多沟通的关窍
希望能好好运用,争取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8-11-09 00:46:00
许律师在第二段后半用释字748本身来攻破反同一直试图用"结合"来贬低、混淆婚姻平权释宪内涵以及同性婚姻的恶意,非常精彩。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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