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该如何攫获他人情感那一年,她还不满十二岁。
在那些爱情故事还停留在卡通和漫画里的年代,她常常看着镜子思索自己的样貌;镜子
里的女孩长得不高,一头凌乱的短卷发,而且有点胖。婴儿肥未退的脸上镶著一双丹凤眼
和一颗蒜头鼻,肉嘟嘟的脸颊和高额头,让她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看起来更小。她最大的优
点也许就是那一双小巧精致的唇,不过分张扬,厚薄、大小、形状都生得恰到好处,恰如
其分。
她一直不觉得自己漂亮,顶多只是不丑。班上漂亮女孩非常多,那些女孩不用做什么,
就能吸引大家的目光。孩子们的小团体充满各种排斥异己,但漂亮的女孩不管多么好斗,
依然是班上的中心。
她时常对着镜子,寻找自己最美的角度,如何举措、如何顾盼、如何微笑。她从镜子
里发觉自己微低头四十五度角的微笑很迷人,所以她不断练习,让每一次微笑,都是完美
的微低头四十五度角。
那个上午在自然教室,老师正在发作业,她经过走道时,给了正好抬头望向她的男孩
一个微笑。男孩眼中闪出一道火光,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好感被点燃那一瞬间看起来是什
么样子。
这个以往总是忽略她的男孩开始对她好,见到她总是笑。
那是个浓眉大眼、长相俊俏的原住民男孩,女孩们的视线总是追随着他,她明白,但
不说破,带点虚荣,享受男孩的照顾,直到那一天,他撞见她和另一个男孩在走廊上谈笑
。
她和另一个男孩是坐在邻座的好朋友,原住民男孩正好看见了她被这男孩的笑话逗得前
仰后合那一幕,她清楚看见他眼中闪过的情绪,参杂的悲伤、愤怒、惊愕,那是她第一次
明白,什么叫做忌妒。
原住民男孩在毕业纪念册上填写的个人小档案,她的名字被从“喜欢的人”那一栏抹去
,变成“讨厌的人”。
而她仅仅只是个不满十二岁的小女孩,原住民男孩从此以后再也不对她微笑。
从那时候起,她像突然开了窍,明白自己的魅力在何处,喜欢她的男孩与女孩们前仆
后继,一直没有停过。
高年级以后大家都有“喜欢的人”,但喜欢是什么呢?她觉得隔壁班的男孩皮肤白白长
得很好看,是喜欢吗?还是补习班斜前方那个米粉头女孩讲话的声音很好听,才叫做喜欢
?她搞不清楚喜欢是什么东西,但“喜欢的人”正流行,所以她也为自己找了个喜欢的人
来回答毕业纪念册个人小档案上的问题,即使她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什么是喜欢?有些人一生都在追寻答案,但就像林夕的歌词那样,“有生之年,狭路相
逢,终不能幸免,手心突然长出纠缠的曲线。”然后千回百转,百转千回,花了无尽的时
间泅泳,从此岸到彼岸,上岸了才惊觉,那些浮浮沉沉,也不过就带自己走了一个转身的
距离。
那么,她掌心蜿蜒的感情线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呢?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一个人
呢?也许是从国中先修班坐她斜前方那个卷卷米粉头女孩的酒窝开始?或是国中同班帅T
的刺猬头?还是高中隔壁班同学那高挑不羁、从不穿制服裙的背影?
不,那些也许是比欣赏再多一点的情感,但说起她第一次喜欢上的人,肯定非丹丹莫属
。
丹丹蓄著一头乱发,有一双像狐狸一样炯炯发亮的眼睛。虽然从旁人的眼光来看,丹丹
这个女生完全就是邋遢的代名词:常常不洗头,黑色制服外套肩上总是有许多清晰可见的
头皮屑,东西总是乱扔,书包、座位、抽屉永远一团乱;可以在任何地方倒头就睡,包括
篮球场边、走廊上、甚至是升旗台上。
但她爱上她的瞬间,是丹丹坐在她对面,趁她在冗长的社团会议中打瞌睡时,用原子笔
速写绘成她的睡颜。她半胁迫半抢地跟丹丹要来那幅速写带回家收藏,然后她看见丹丹写
的诗、散文,还有各种生命力丰富的画;文字和图像带有魔力,这些作品记述著丹丹对这
世界无与伦比的观察、疑问、挣扎、和解和热爱,带着丰沛的活力和惊人的想像,她无可
救药地堕入这个漩涡,迷失在丹丹那一笑就弯成两枚新月的眼睛里。
她那时候还懵懂,不知道这样带着某种丰沛才华的人是危险的。才华永远吸引她关注,
但有才华的人目光永远注视著与别人不同的方向。
她很享受每天跟丹丹一起回家的时光,丹丹会牵着脚踏车陪她走到家,然后再骑上脚
踏车回家。丹丹每一个动作都扯着她的目光和心弦,阳光变得更加晃眼,风声成为细语呢
喃,雨滴永远无法让世界灰黯。
那是她没有实现的初恋。
另一个女孩闯进她们之间,一样擅于绘画,只是比她温婉,丹丹不再和她结伴回家,
她焦急地想挽回丹丹,于是在绝望中,对丹丹做出此生最初的告白。
丹丹逃跑了。
高中毕业之前,和丹丹一起牵着脚踏车回家的日子,没有再出现。
很多年以后,她在远离家乡的大都市里再见到丹丹,丹丹还是一头乱发,却穿了和她
很不搭调的碎花长裙,听说还交了个男朋友。她微笑着和丹丹打招呼,然后在街角昏暗的
灯光下,目送丹丹坐在别人的机车后座,永远驶出她的生命。
喜欢女生是对的吗?她的两个死党也喜欢女生。但这件事情似乎是某种秘密,班上知
道的人不多,她们和喜欢的女孩相处也总是遮遮掩掩,避人耳目。喜欢女生是错的吗?但
女校里明明有这么多情侣,大家似乎也心知肚明。
教官在升旗典礼上对她们破口大骂,说“我们学校没有同性恋!”升旗台底下响起一
阵愤怒的嗡鸣,然后在下一期的校刊上,就出现校刊社学妹采访已经毕业的学姊,提及她
们在校时和女孩恋爱的过往。
她不知道喜欢女生这件事情是对还是错,只知道自己和大部分女生不同,所以她下意识
隐藏了这件事,即使爱上一个人的感觉是这么甜蜜,这么酸涩,是这一生头一次感觉到的
心情。
那些和她一样喜欢女孩的女孩,总是能够找到彼此,在高中校园,她们俨然是一个秘
密结社,讨论著谁喜欢谁,谁跟谁在一起,哪个女孩最帅,那个女孩最受欢迎,讨论乐团
指挥是不是也喜欢女生?那个长腿的仪队队长呢?
高中女生的世界,喧闹得嚣张,茂盛的青春是一张亮晃晃的大旗,她们手挽着手占据
人行道,大声说话、用力嘻笑,像一支凯旋的军队,肆无忌惮张扬著青春。
没有人知道那群手挽着手占据街道的少女里面有一个异类。
在女孩们青春如繁花盛开的地方,她是一支孤挺的彼岸花,挺著细长的花茎,血般艳
红,太早明白世界也许不是如此善良,太早看见地狱与人间,其实是同一个地方。
“郑楚茗,妳在做哪一国白日梦?”坐在她对面的女孩朝她丢了一根薯条。
她笑。
“我只是想起了一些小时候的事。”
“我看妳是在想其他女人吧?好大的狗胆!”又丢来一根薯条。
她还是一迳温温的笑。
手机响了,萤幕闪动着女友和她贴著脸的合照。
“瓜瓜,妳下班了吗?”她迅速切换高昂的情绪和声线,坐在她对面的思雅挑眉塞了一
根薯条进嘴里。
“劈腿鬼。”思雅脸上挂著笑,用嘴型不出声地说。
她好不容易哄著女友挂了电话,盯着思雅的眼睛说:“这不是劈腿,妳是我这辈子第一
个爱上的人。”
“狡猾。”思雅丢下两个字,喝了一大口冰可乐,呛得直咳嗽。
“傻瓜。”她递出一叠纸巾,但没有站起来。
这样就好,因为很多事情都已经回不去了。经历二十七年的生命,郑楚茗唯一确定的事
,就是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就像当年她迷恋着思雅,但思雅爱着某个
她连姓名也忘记的女孩,纠葛至今,不管郑楚茗的身边有没有女朋友,思雅一直都存在着
。
思雅总是说,等我们四十岁了都还没人要,就在一起吧!其实她们都知道这个约定不可
能实现,但这种浪漫得仿佛没有明天的台词,一辈子总想对一个人说上那么几次。
“我要走了,瓜瓜下班了。”
“再见。”
她起身绕过桌子,抬起思雅的脸,给了她一个绵长的热吻,然后丢下满盘吃不完的薯条
,走出这十数年间总是和思雅一起来的麦当劳。
点根菸,走在城市街道上,迎面而来的路人全都低头滑手机,这是一个用交友app比在现
实生活中交朋友更实际的时代。
‘我今天上班被客人洗脸,归懒趴火,干拎娘!’她在交友app上认识的新女孩传来讯息
。这女孩很有趣,帐号暱称叫做“米克斯的忧伤”,心思细腻,脑袋灵巧,但满口脏话。
她这辈子还没遇过骂脏话骂得这么顺畅自然的人,让她觉得分外有趣。
妳在忧伤什么呢?她曾经好奇问过,那女孩说在很久前看过一部Angela Baby主演的
电影,男主角是个宅男,用了个暱称叫做“沙皮狗的忧伤”,成功吸引了Angela Baby的
注意,抱得美人归。所以她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狗屁忧伤,只是想用这暱称,在茫茫网海中
钓到一个Angela Baby。
在正经八百的女友瓜瓜,和像只猫那样纤细冶艳的思雅中间,这种低俗正是郑楚茗需
要的。
“需要我帮妳灭火吗?”她传讯息回去,附上一个挑眉微笑的表情。
‘妳确定妳是来灭火的吗?’一点也不忧伤的米克斯小姐讯息回得很快,附上同一个表
情。
“那要看妳想灭的是哪种火囉?”
‘我想妳也许比较擅长放火。’
“那也要看放得是哪种火?”
‘欲火。’
‘我想干妳。’
“但妳还没看过我。”
‘妳的脑袋很吸引我,我不介意妳长什么样。’
她思索一会儿,回讯:“这周六有空吗?”
郑楚茗任职的保险公司里,瓜瓜坐在柜台整理桌面,桌面上的小立牌写着:“行政
助理 邱羽宸”。
处经理今天又问她想不想转行做业务,但业务这份工作太不适合她,她不喜欢交际应酬
,也不像郑楚茗那样能言擅道。如果没有一份稳定的薪水她会很惊慌,所以她常常佩服郑
楚茗的勇气,她只想做个安稳的行政柜台,没有太多追求高收入的欲望。
沉思间,她看见郑楚茗走进门来,笑容立刻爬上她的脸,忙不迭地从座位上站起身迎上
去。
“老婆妳来了。”她迅速握了握郑楚茗的手,然后放开。
“等我一下,我去座位上拿个资料。”郑楚茗伸手轻抚她面颊,瓜瓜下意识躲开。
“在公司呢!”
郑楚茗笑笑,公司里知道同性恋是什么的同事,对她们两个的关系大概都心知肚明,但
这是瓜瓜的坚持,她也不勉强。
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恋情无法生活在阳光下。
“想吃什么?”郑楚茗和瓜瓜一起搭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坐进车里。
“想吃妳。”郑楚茗的眼神写满欲望,翻身从副驾驶座上给了瓜瓜一个纠缠的吻。
“今晚住我家?”郑楚茗从唇齿交缠炙热的呼吸间迸出这句诱惑,带着轻微喘息和饱胀
的情欲。
“今天不行,妹妹晚上会回家。”瓜瓜解开郑楚茗衬衫的前两颗扣子,把手伸进去,揉
捏这两团柔软。
“唔……。”
“妹妹”两个字瞬间郑楚茗从炽热燃烧的欲望中抽离,眼角余光瞥见一个身影从转角走
过来。
“有人。”她说。
瓜瓜立刻推开她,抬眼向外张望,一脸惊魂未定。
“去买卤味,然后回我家?”
车行回家的过程中,她以“惩罚”的名义解开瓜瓜的裤头,拉下内裤,用舌尖攻击她的
敏感地带,瓜瓜一路在轻哼与喘息中颤抖,险险握不住方向盘。
带着一包卤味,郑楚茗和瓜瓜一前一后走进社区大楼,瓜瓜轻轻哼著歌,郑楚茗在她身
后,看着她飘动的长发,觉得自己的意识突然抽离得很远,仿佛站在眼前这个女子,不是
两年来朝夕相处的恋人。
“妳好,我是邱羽宸,大家都叫我瓜瓜。”她还记得瓜瓜第一天上班时带点扭捏的自我
介绍。
身为一个天生的女同性恋,郑楚茗一眼就看出这个新来的行政助理和自己是同一种人,
她上下打量她,瓜子脸,皮肤白皙,虽然没有上妆,但五官生得可爱,是个现在不出手应
该就会被公司其他男同事盯上的女孩。
瓜瓜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殊不知眼前这个大红唇妆、看起来干练的业务,已经在脑海
里飞快转过几个引她上钩的圈套。
隔天上班,她刻意在西装外套上别了一个小小的彩虹旗胸章,瓜瓜目不转睛盯着她的胸
章看,她扬起嘴角,知道这孩子已经一脚踏入自己的陷阱。
后来她和瓜瓜越走越近,相约去看电影,在电影院,她为一个唐氏症孩子泪流成河。
那是一部沉重的电影,描述一对同性恋人想要收养一个妈妈总是吸毒不回家、常常被
一个人丢下的唐氏症孩子,他们爱他,给他准备了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努力照顾他,
但当他们想要正式收养这个孩子,法院却因为他们的同性恋身分而驳回了他们的申请;孩
子最终回到吸毒的母亲身边,当然也再次被丢下,孩子抱着衣服想去寻找这对恋人,却饥
寒交迫地死在一座陆桥下。
那对恋人写给法官的信,让她泪水溃堤,她忍住哭泣的声音,却止不住爬满脸的泪水;
突然间邻座伸来一只软嫩的手,轻轻握了握她,递给她一包卫生纸。
她抬起头,迎面对上一个羞赧的微笑,绑着马尾的瓜瓜,穿着浅蓝色T恤走进她的掌心,
终结了那一段不断更换床伴的日子,成为对她而言特别的存在。
此刻瓜瓜坐在这里,在她蜗居的小窝,甩著脑后的高马尾,穿着格子衬衫,嘴里咬著卤
高丽菜,随着电视画面咭咭咯咯笑着。
“呐,我说,妳要不要跟我结婚呀?”郑楚茗从身后抱住瓜瓜,瓜瓜的长发搔着她的鼻
尖,飘着一股路边小花般淡雅的香气。
瓜瓜红了脸,转过头在她唇上印上一个吻。
“好啊!我们结婚吧!”
“顺便生两个可爱的小孩,用妳的跟我的卵子。”
“真的要生的话,不如生一支棒球队。”
“最好是有这么多钱啦!”
“我会努力的!”
瓜瓜比出一个健美比赛标准姿势,郑楚茗大笑,两个人抱着彼此滚在地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郑楚茗突然开口求婚的关系,瓜瓜今天特别热情,但她的手指还在瓜
瓜体内骚动着的时候,郑楚茗却突然想起了《航海王》里的求婚萝拉。萝拉是个其貌不扬
的女孩,穿着结婚礼服到处跟男人求婚,但她其实是从母亲安排的政治联姻里逃跑的落跑
新娘,她求婚,并不是因为爱,而是追求对爱情、对婚姻的自主与自由。那么自己今天究
竟为什么跟瓜瓜求婚?她其实对于不能见光的感情模式有点累了,结婚什么的,感觉是太
遥远以后的事,如果连自己和对方的关系都不能在生活中公开,还寄望跟对方结婚,不是
太傻了吗?
即使是刚刚求完婚这一刻,巨大的疲倦和分开的欲望,却已经在郑楚茗心里攀爬。
瓜瓜穿上衣服,赶在门禁前回家。郑楚茗抽著菸,从缭绕的白色烟雾里吞吐自己的忧
伤。她明白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空间,即使同居也一定会有一个人的时候,但她已经有太
多时候都是一个人。为了她向家人出柜是瓜瓜做过最勇敢的事,瓜瓜的家人对她也一直维
持着礼貌,只是那种淡泊的礼貌只是变相的拒绝,她知道自己不受欢迎。
郑楚茗心里明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业障因果”,但她累积了太多不平、怒气和贪欲
,贪求更多相处,又太过愤懑,她明白瓜瓜爱她,从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
语里都能感受。但爱又如何?她永远得像灰姑娘那样在午夜魔法消失前离开,永远得把假
日留给家人,而她的家庭日通常也不欢迎郑楚茗出现。这一切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破口,
却随着时间浸润形成一个巨大的黑洞,愤怒和贪求在郑楚茗心里孕育了一团无以名状的黑
暗。
“我的心里有修罗。”她吐出一口菸,看着烟雾在斗室内无奈地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