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周伟航:当宗教团体可以绕过政治献金法

楼主: quendigay (小虾妈妈来扫地)   2018-04-24 14:32:39
当宗教团体可以绕过政治献金法
周伟航24 Apr, 2018
最近有些与宗教相关的政治事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宗教团体领头发动的“反同三公投”,其次就是宗教政党的候选人,就算不用初选,也在投票的半年前即已展开选战动作,比各普通政党还要热血。此外,在管理宗教团体金流的《宗教团体法》迟迟无法通过的状况下,政府企图改依《财团法人法》来管理,却仍遭到宗教团体的顽抗。不幸的是,在部分立委配合起舞的状况下,该法极有可能再次将宗教团体排除适用。
《财团法人法》的立法原由之一就是要防治洗钱,因此外界多将此解读为宗教团体“将成为台湾的洗钱黑洞”,但换个角度来看,宗教团体在此案中展现出强大的关说力道,也代表他们拥有的“资源”已非常雄厚,可轻易压过行政官员的意愿,直接改变大政方向。
若与前两事件(公投与展开选举)连结,更会发觉这“黑洞”比一般百姓想像要来得大。普通政治人物要投入选举或发动公投,其“金流”会受到政府相当程度的监控,即便一些“逃漏”空间,但随着数据电子化与勾稽制度越来越健全,走偏门的成本不断提高,多数政治人物对于政治献金也就日渐倾向“一切依法办理”。
这当然会让政治人物过得或选得比以往“简朴”,但他们一转头,却看到“实力雄厚”的宗教团体候选人或政治活动者,他们可以从宗教团体调借大量资源,却完全绕过相关法规的限制,不受政府监控。这就不太公平了。
不受控的宗教团体与其危机
普通公司或财团法人要支持特定的候选人或推动公投,总是会有出现在帐上的部分,而他们也都会受到主管机关的监控,年年要进行申报并接受查核,就算闪得过一时,也很难闪得过一世。
而宗教团体不但帐务多半未受政府监管,许多团体的内控也做得很差,公私产不分,帐目更常止于“家庭记帐簿”的程度,只要“自己人”没意见或没发现,就可以蒙混过关。
特别是在现金与高价礼品(黄金)的收受上,宗教团体有“香油钱”或“自由乐捐”这种查不到来源的收入管道,更能轻易打破政治献金小额匿名捐款的限制,为有意涉入政治的宗教人士大开方便之门。
这种不公平并非现在才有,过去宗教团体就是政治人物最强大的支持者之一,但在其他资金来源受到法规限制而越来越“衰弱”时,宗教团体的影响力也就自然会被放大,并产生越来越强的政治压制力。像是先前宗教团体法立法与同性婚姻修法的过程中,就可以观察到宗教团体的巨大动员能量;而去年底的黄国昌罢免案,更是宗教团体与政治人物的直球对决,其所展现的选举实力,已不输给任何一个普通政党。
而在“公投”这项目上,此类不公平就会更加明显。公投制度的设计,原本是要让民众足以抗衡政治人物与政治团体,所以对于相关经费是持开放的态度;但百姓通常没什么钱来推动公投,就算是有钱人,其资金也会在其他领域受到政府监管,因此要推动连署与宣传活动,并没有想像中容易。
像是若要用公司的钱,就会被国税局追杀;若要用财团或社团法人的钱,又会被主管机关质疑与设立宗旨不符,因此多数的公投案,最后往往又回头用政党或政治团体的钱,或是运用大量的志工。但就算是用政党的钱,还是会在政治献金法的管制之下,而政治献金募款不易,各政党会倾向将之优先运用在选举与人事行政运作,不太愿意将资源分给公投。
但宗教团体在推动选举或公投事务上,就没啥困难了,也不用担心会被政府“抄家”。这会让两者的实力落差越来越大:宗教团体将可轻易打败其他非宗教的政治势力,并且将阶段的胜利成果转化为次阶段的法律保障(或规避法律管辖)。
现在已经可看到宗教团体在立院的强势关说,即可视为这种不公平竞争不断强化的具体结果。而且不只是宗教团体本身的政治影响力变大了,许多政治人物更“西瓜偎大边”,自诩为特定宗教代言人,或是与宗教团体结合以扩张影响力。如果局势一路倾斜发展,会造成什么样的问题呢?
最明显的恶性结果,就是“法律道德化”或“法律宗教化”。一开始宗教团体只是想避免其金流被监控,但达成目标之后,他们就有比其他各方更强大的政治银弹,可推动将其特定信仰或理念入法,并破坏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民主共和体制。
法律宗教化的现在进行式
上述这一切并非“预测”,而是“现在进行式”。台湾已有越来越多的宗教团体坚持把自身的道德观点或信仰立为法律,并用来禁止、排除不同信仰者的基本权利,或是想办法混入教育体系,将自身信念灌输给非信徒的下一代台湾人。
虽然宗教界人士通常乐见自身理念成为举国共同的意识形态,但这种“一元”做法不但会扼杀国家的发展可能性,该宗教团体自身也可能成为下一阶段的受害者:当所有非宗教的政治团体都被消灭了,接下来就是宗教团体之间的自相残杀。现在得意洋洋的是基督教团体,但如果佛教或民间宗教团体也展开立法或修法,将其信仰强制入法,那只占人口数6%的基督徒,会有胜算吗?
别说这不可能。许多曾经接受启蒙思想并包容多元价值观的亚洲国家,近半世纪在特定宗教团体取得政治权力后,先后转变成为压迫式的一元意识形态体系。这种宗教对政治“渗透”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将会快速成为难以逆转的集体悲剧。
台湾有信仰的自由,宗教团体也当然可以参与政治并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前提是在公平竞争的状况下,与其他竞争者受到相同的法律限制;现在宗教团体可以爽爽的绕过政治献金法规,这已经是不公平,而这不公平,又会引发一连串的政治问题。
我个人认为,不论是以《财团法人法》来进行管控,或是针对《政治献金法》或《公民投票法》进行补强,都是可行且应该立即着手进行的解决方案。
然而,正在吸宗教奶水的政治人物已经太多,是否来得及在超过临界点之前踩煞车呢?就看意识到这问题严重性的台湾人到底有多少了。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85/3104271
作者: hsiflow (hsiflow)   2018-04-24 20:37:00
推,影响重大欸,谢谢分享
作者: pan0800 (pan)   2018-04-24 21:25:00
大推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04-24 23:16:00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04-24 23:26:00
宗教团体法这把刀谁也不敢拿 就算是同团也是不妥 等于是跟全部宗教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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