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潘宽:lowinshit罗莹雪逻辑没问题吗?

楼主: Menel (Arda)   2018-04-15 20:33:56
拿姚明比同婚?罗莹雪逻辑没问题吗
建立时间:2018/04/15 19:27
潘宽/自由作家
法务部前部长罗莹雪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对于同志应尊重其天生的性倾向,但对于同婚“不能为了少数人,造成大多数人不方便。”换言之,她并不认同修改民法的同婚方案。他并以中国篮球好手姚明为例子,指出不能因为他高,而要求所有房子都以姚明的身高打造。
罗表示尊重的部分值得肯定,然而后半部对于同婚的看法则有些逻辑问题。目前的《民法》修正案仅将法律中的“男女关系”一词改为“双方”,这样难道就让谁不方便了吗?异性恋婚姻难道就不是双方吗?修法的意义是将同志配偶纳入婚姻的范畴,并没有要求原本就适用婚姻的异性恋配偶做出什么样的变动,因此罗所言“造成多数人不方便”是站不住脚的。
且参照国外的经验,若以专法的方式保障同婚,不仅容易让婚姻权利有所遗漏,更会落入过去的“黑人饮水机”这种窘境,与白人看似一样权利,但仍是隔离而不平等的现象。
若照罗所言,要正视同志不能自然生产的事实,从而反对修民法,这点一样有所矛盾。因为即便是不能生产的异性恋夫妻,或是不愿意生小孩的顶客族,一样都有结婚的权利。前者更可以用人工生殖的方式拥有后代,因此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此外,姚明的比喻亦不妥,因为同婚修民法只是纳入同性婚姻,并没有要求原有的异性恋婚姻做任何的改变。修民法的意义在于,姚明长得高,但有人长得矮,修法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如此而已。
在保障婚姻平权部分,台湾是被外媒推崇的亚洲第一,且大法官释字748号中已经明言,不允许同婚的《民法》是违宪的,且不能以繁衍为理由限制婚姻(这也是事实)。若担心生育率太低,那应该就台湾托育、教育体系,甚至是相关社会经济问题或人工生殖法去改善,而非因此限制同志结婚,即便同志不能结婚,也不会去跟异性恋结婚,不是吗?
因此呼吁反对同婚者,或是反对修民法者,应该好好思考以上这些逻辑问题,停止各种谬误的思维。既然都是保障一样的婚姻权利,为避免“隔离的不平等”,也为了达成婚姻平权,修《民法》才是最佳选项。综观西方各国,通过同婚者,没有哪国发生什么大问题,这些反对同婚者大可放心,而执政党也应该履行竞选诺言,尽速修法才是。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5/1335095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15 2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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