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已回复,新闻基本上都讲完了。
回复如下:
所询本部“性倾向扭转治疗函释”一事,说明如下:
一、查本部于107年2月22日以卫部医字第1071660970号函针对有关民间机构投诉
“性倾向扭转(回转)治疗”函释在案。
二、上开函说明五略以:“基于性倾向并非疾病,医学、精神医学及心理学上均
无所称之‘性倾向扭转(回转)治疗’,爰该行为不应视为治疗,也不应归属
为医疗行为。如有任何机构或人员执行‘性倾向扭转(回转)治疗’,应依据
实质内容、事实,认定是否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或刑法第304条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强制罪等相关法规处办”。
三、本部未来会将上开函释公开于本部首页之法令规章/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项
下,供民众查询。
仅提供关心此事的板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