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倾向扭转治疗 卫福部函释确定禁止
中央社 http://m.cna.com.tw/news/ahel/201802220340.aspx
(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22日电)卫福部日前预告将“性倾向扭转治疗”列为禁止医疗行
为,但经征询专家学者发现,性倾向扭转治疗不应以医师法规范,因此卫福部今天以函释
方式,确定禁止性倾向扭转治疗。
卫生福利部在105年底曾预告将“性倾向扭转治疗”纳入医师法中不得执行的医疗行为,
未来任何试图治疗、扭转同志性倾向的医疗行为都属违法。
不过,法案还没公告,卫福部今天发布函释,确定禁止性顷向扭转治疗。卫生福利部医事
司司长石崇良告诉中央社记者,不论是世界精神医学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或是世界卫生
组织等都认同性倾向、同性恋并不是疾病,因此任何宣称可以扭转性倾向的治疗都是不被
科学或是医学所认可的治疗方式,因此不能用医师法来约束。
石崇良举例,过去曾公告不得执行的医疗行为包含不得对未成年施行医美手术,但医美手
术本身是合法的医疗行为,只是不能对未成年施行,但性倾向扭转并不是医疗行为,“公
告了反而变成认同”,因此最后决定用函释方式禁止。
石崇良表示,不论是医师或是非医护人员,若有执行性倾向扭转治疗行为者,都可能触犯
刑法强制罪或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并依触犯情节轻重而判定刑责或裁罚。
台中市政府在民国105年5月发布新闻指出,坊间有部分机构针对同性恋等多元性倾向者,
提供医疗性质或民俗疗法行为的回转治疗,引起争议。台中市性平会召开会议,特别就此
议题讨论,会中决议建议卫福部禁止回转治疗,促进性别友善社会。(编辑:方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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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ly!
不过关于医师法云云的说法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