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你回给读者的信,最意外的是我竟是第一个毫无顾忌说你是“女朋友”的人,才想到\
对呀,我甚至连问都没问你对这个称呼是否有任何意见,擅自决定了你就是“女朋友”、\
“太太”以及“要跟我结婚不要嫁给我”。
我从来没把你当成男人,不管是以往朋友戏称你大仁哥,或我那段在社群上说你是伪人夫\
的时光,都不认真觉得你是男人,你只是做了很多男人在做的事情,那些事情在只有女人\
的时候总是得有人来做,通常是我。
我没什么怀疑也没什么犹豫,原因不明,大概是出于直觉,正常人都觉得你是女人,为什\
么要假装你有一根鸡鸡,何况受幻肢所苦的明明是我。
后来你说,有些T还会坚持自己是“男朋友”喔!我想起曾经有段日子,我总是拒绝朋友\
以父母取的名字唤我,想起我那位“表姐夫”;有些人会去改名,有些人让家人喊他本名\
、要朋友喊他认同的名,有些人比方我,回到自己原本的名字,不管自己变成什么样子。
你喜欢自己的样子和名字最重要。
你说你已经决定了不管发生什么事就尽力配合我就好,于是在我无法思考只想逃离这个家\
搬去跟你住的时候只说了声“好”,默默地攒著钱,不是浪漫派的你是个傻子,连个“要\
好好爱我”的条件都没有开,换作是我就会说,第一条,每天醒来睡前先吻我十秒;第二\
条,每天都要休干,见红不休;以此类推。
你说你爱的是我能够无所畏惧,欣赏你的所有样子。我想你这句话等同于说我是个疯子,\
称赞意味的那种。我总是在想要在你身上抹蜂蜜还是奶油(巧克力太难清理),我总是在\
想该怎么让你这个鬼灵精觉得我这个人竟然还!可!以!玩!出!新!花!样!!!!!
我不晓得就连“女朋友”这三个字都会是28一遇的奢侈,那些对我来说稀松平常的事情到\
底曾让你怀疑自己的人生到什么地步,我无法想像。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远比我还要疯狂\
的多,人们却拼了老命在装正经,你才会爱上这个早就乐在其中、会故意在路人对我们行\
注目礼的时候一直直视对方直到他自己别开眼神的白目的我。
你让我拥有了这一切美好,我十分感谢并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