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话题] 假同性恋?情境式同性恋?

楼主: Agde (Agde)   2018-01-17 23:03:46
※ 引述《empty0307 (10)》之铭言:
: 这周期末考
: 有一门课是上关于社会议题的事情
: 其中也有性别方面的事情
: 老师上课时候有说到
: 同性恋的定义必须是身心成熟的成年人(25岁以后)
: 这些就是假同性恋?
: 想问问大家的看法
这是大学的课?台湾的性别教育真让人担心。
你可以看看张娟芬的《姐妹戏墙》,
以下节录第38页的一段给你:
只要稍微回忆一下,就会发现平常我们很少听到什么“是”同性恋,却常常听到什么“不
是”同性恋:形影不离的青少女不是同性恋,只是“手帕交”;监狱里的囚犯不是“真的
”同性恋,而是“假性同性恋”、“情境性同性恋”。如果以前异性恋、后来同性恋,那
是她以前遇人不淑才导致变态,可是如果以前同性恋、后来异性恋,则表示以前只是“暂
时性同性恋”。总而言之,这说白了就是:“不管怎么样,妳都不会是同性恋的啦。妳只
要好好的找个男人就对了。”我把这种说法叫做“否认式定义”,因为它反正是一路否认
到底,什么都不算同性恋,就算是,也只是“暂时”。
也有一些以“开明派”自居的心理医生会说:同性恋是“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交生活上
,都对同性有强烈的欲望。”这个定义听起来似乎好多了,至少比较“中性”,没有什么
贬低或丑化的字眼在里面﹔但是仔细深究,这种“开明式定义”与前述的“否定式定义”
有一样的问题,就是极力缩小同性恋的范围。被这样一定义,同性恋当然会变成极少数。
让我们想像一下:假如现在我仿照“开明式定义”来定义异性恋,那么异性恋就应该是“
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交生活上,都对异性有强烈的欲望。”所以,即使我明明看见甲女
和乙男有说有笑、出双入对,也不能确定他们到底是不是异性恋,因为:第一,我们得先
确定他们两人是否在“身体上”、“心理上”、“社交生活上”都欲望对方。如果他们还
没上过床,没有身体关系,那就不算真的异性恋,可能只是“假性异性恋”;第二,假如
他们是公司同事或同班同学、日久生情的话,那就可能是“情境式异性恋”;第三,假如
他们后来分手了,那就证明他们大概只是“暂时性异性恋”!
依据这样严苛的定义,“纯纯的爱”不是异性恋;“近水楼台”不是异性恋;“豪爽女人
”也不是真的异性恋。还有,结婚多年的夫妻可能不是异性恋,因为他们可能早就不行房
了,哪里有什么“身体上欲望对方”;许多已婚的女人也可能不是异性恋,因为许多妻子
是与男人享受肉体欢愉、但与女人建立亲密情感的,她在“心理上”并不欲望那个粗线条
的男人。处男处女没有性,不是异性恋,花花公子心里有性无爱,不是异性恋;相隔两地
的情侣因为社交生活圈不在一起,所以也不是异性恋。再这样继续讲下去,谁是真正“合
格”的异性恋呢?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结果很明显:如果依据这样严苛的定义来看异性恋的话,异性恋也是极少数。这个类比可
以帮助我们看清楚,“否认式定义”与“开明式定义”,本身就是一项不断缩小的紧箍咒
,它对同性恋的“资格审查”是极度的严苛,然而相对而言,异性恋的定义却极为宽松。
这样一来,我们当然会觉得异性恋是“极大多数”,大到几乎人人都是;而同性恋是“极
少数”,少到几乎不曾存在。
  
 -张娟芬《姊妹戏墙》
作者: icelin (icelilypaco)   2018-01-17 23:10:00
(叹气)反正我是一个只能躲在柜子里的无论怎么定义我还是只能找个妹子个性男孩当盾牌
作者: arrr (啊啊啊啊)   2018-01-17 23:18:00
<3
作者: LouisGarneau (Louis Garneau)   2018-01-17 23:19:00
这段回真好,完美打了原po那自以为是的教授的脸!
作者: xxpin (xxpin)   2018-01-17 23:22:00
我是暂时性失恋 暂时的久了点
作者: TSH07 (HUAHAHA)   2018-01-17 23:25:00
哈哈哈楼上得分!XD
作者: sakusaku0071 (Plant)   2018-01-17 23:49:00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8-01-18 00:01:00
推推
作者: Otter3 (P毛)   2018-01-18 00:19:00
推推,其实性向哪有什么定义可言
作者: kupenn   2018-01-18 03:35:00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8-01-18 16:16:00
有时候定义跟分类不只是快速筛检,还有认同感、归属感,比如台湾人/南部人/跨性别/如果有人出生发现自己不属于任何族群(分类)那他可能会觉得焦虑、忧郁
作者: empty0307 (empty)   2018-01-18 19:37:00
我是原po,已在期末考卷和老师说了,感谢你这篇~
作者: chungisme (阿中)   2018-01-18 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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