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生气呀?”
“对。”
“好。”
昨天下班确认了学姐还在生前天中午的气,
就这样了吧。
这次的推导如此简单,跟过往的三百沙推比起来简直单纯明快不可思议一直线解决了。
这完全不是出于操作熟练的缘故啊。
很高兴用完了对学姐的喜欢。
这阵子被提点了很多在人际上、职场上该注意的事情,但总归还是天真了一回…
怎么会笨到去相信融入社会规则是重要的,
让那些人美其名帮助你社会化,却教你要放弃做为你自己。
只是把你变成利用起来不那么困难的制程,一场根本的闹剧。
如果社会化真的是逼我牺牲尊($)严、牺牲人权,甚至某种程度牺牲这个身体的自主…
抱歉,我当回我的鸡掰人了。
…
学姐一定是忘记我扫脚之前他有跑来捶我一拳。
或是他根本记得,但并没有觉得怎么样。
对啊反正他做什么都是在玩啦,啊我做什么就都是白目。
我对于亲身实现汉摩拉比精神的法感情感到非常的欢乐。
说到底这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概念在我大学部最后的几年里都怀疑自己已经还给了社会,结果出了象牙塔马上身体力行。
文字的力量就在于此。
在于不只能够传播,还能植入意念,更能驱动人类使其起而行之。
随便了。假设反击真的是我的白目,那解决了他的生气又如何。
继续被打被当玩具。
这么好?我真的有这么好玩?不不不,
我承受累了忍受累了压抑累了。
不当玩具可以吗。
不要让我讲出口(关于只要脸皮够厚做什么都是对的)可以吗。
不要让我再每天卡在选择要呛人轰人还是摔人的三难可以吗。
不要再让我承受不舒服的对待可以吗。
让我在权威的面前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可以吗。
…
喜欢的时候没有理由,
找来三千多种通往不喜欢的借口,
没有用地像在充满死路的迷宫乱窜。
喜欢用完的时候,
突然所有的路都合并指向那个唯一的出口
“不喜欢”。
先把“再见”说起来放著,
等到有一天再也不见的时候也甭说了。
以前很喜欢透过鱼缸折射的角度看你的侧脸,现在喜欢看鱼缸里面浮着绿色的长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