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下方一楼说:“还是不分好。”
以我个人经验,死床是不分类的啊!
我跟前女友都是不分,可以一起穿裙子逛超市,短发时走在路上像两个T(笑)
但在床上呢...
第一年:争取攻方权
原因很简单,因为彼此过去交往的都是比较阴柔的女生(或是P)
这时候就是比谁力气大和谁愿意屈服了....
好,我承认,我就是身高和力气都不如对方,所以很成功的被开发成受方
但我也会想要攻占对方啊!
不过问题来了,对方不给碰,试过几次阴道进入她,她说她很讨厌异物感
好吧,有时候获得许可,我攻她的模式最多就是刺激外阴部,最多一次。
她拒绝被服务的口交,曾经试过几次,每次不到三十秒就喊停
第二年到分手....:死床期
这时候变成从事亲密行为像办例行公事
要先提早预约,到了约定时间心照不宣的洗澡,做该做的,睡觉
从第一年的三天一次,变成一周一次,再变成半个月一次、一个月一次、半年一次...
看了一些死床文章,很认同某一篇写的:比起死床更讨厌性爱时被敷衍的感觉
那种感觉之差是一种被羞辱的恶劣感
这个问题,跟时任女友的她提出来讨论过许多次
a)她认为我当攻方的技巧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