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
那位中文系同学向思佳出柜的时候对她说:“如果妳知道妳的朋友是同性恋,妳要帮助她
。……”。
思佳当时心想:“同性恋。我也是欸!只是,是要帮助什么???……帮忙介绍女朋友?
还是帮忙矫正成异性恋???……”。
她对同学何以这样讲虽然一头雾水,却没有把心里的问题讲出来。
她只是微笑看着她,适切点头回应,表示她有专心听她讲话。让她把心里的话讲完。
她同学痛恨她的父亲外遇又会家暴母亲。
她家境不错,在现称新北市的热闹街上父母有间店面做生意。
她母亲长期忍受那样的丈夫,却还是乖乖替他守着店面生意。母亲并不想离婚,因为在经
济上她丈夫给的堪称丰裕,若离婚,日子不见得会好过。
她会约思佳去摄影,校园散步聊天,聊她最近看了什么得奖小说。她会把她的书借给思佳
看。
她们不来电。思佳知道她们是不一样的同性恋。
她同学是从外貌就摆明著向这个社会宣告“我是同性恋”的同性恋者。但她很不快乐。
思佳可以理解她的不快乐。因为,童年经验对一个人的人格养成很重要。
一个人生命中的“权柄人士”(例如:父母、师长)会对此人“自我形象”的认同产生很
重大的影响。
这种认同包括对“性别”的认同。
有些文献声称,同性恋者是因生命有受创经验,以致厌恶与之相异的性别而造成同性恋。
或许有人是。这类同性恋者只要接受适合且正确的辅导、咨商,心理的创伤被医治,生命
被重建,就能继续朝着该有的人生旅程前进。
但对林思佳而言并非如此。
她的家庭健全,父母很相爱。她从小到大就有长辈缘、长官缘,少有从“权柄人士”来的
伤害。她的性别自我认同也与生理性别相同。
但她的确只对女性“有感”。
男性对她而言是另外一个星球的生物,不同类,无法产生“性吸引”。
她可以“伪装”她对他们有兴趣。所以只要她肯,身边不乏男的朋友,而且还相处愉快。
不过,思佳的内在感觉是,她和他们就像猫和狗,可以成为“喵汪好朋友”,却不会“交
配”。
思佳是同性恋,但和那位从外表就向众人宣示的同学不一样。她不会透露,也不会宣示。
她是一个人可以自得其乐,但也期待有和她两情相悦的女孩出现的同性恋者。
“彩蝶死得快,竹节虫活得自在”,谈恋爱愈低调愈好。最好外界都看不出来。
只是她也不会随便交女朋友,因为她很挑。
她不喜欢仿佛全世界都亏欠她,心中满是怨恨,觉得别人讨厌她、歧视她的同性恋者。
这样的人可以是她的朋友,但不会是伴侣。
在思佳的生命经验里,她知道自己很独特。这份独特一般人望尘莫及。
人不能什么都想得到最好的,就算适合的伴侣难寻也没什么好怨的。
自然界生物,珍稀品种本来就会先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