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校长因称谓反同 学生眼中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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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达、洪国峰,台南新芽秘书长、台南新芽理事(台南市同性伴侣首对注记者)
大法官释宪要求两年内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后,各界也各抒见解,其中台南中华医事科大校
长曾信超在脸书上列举多项称谓,例如儿子的老婆简称媳妇、姊姊的老公简称姊夫,但是
同婚通过后,儿子的老公、姊姊的老婆还不知道该怎么简称,“毁坏了长久的伦常”,表
态反同。
然而,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医师会、台湾精神医学会、台湾咨商心理学会等公卫、医学、
咨商心理学界组织皆声明同性恋为正常现象,并呼吁应给予组织家庭的权利保障。曾信超
无视医学界共识、也无视校内同志同学可能面临的处境而发表反同言论,作为医事大学校
长的适格性恐怕引人质疑。
此外,因为自己不知道怎么称呼别人,就要禁止别人享有权益,套句商界前辈们爱说的话
,这种行为简直“缺乏竞争力”,理由也未免过于自私、荒谬。美利坚合众国能够简称为
美国,哥斯达黎加则似无简称,难道我们要仅因不知如何简称就反对哥斯达黎加的一切?
是以,“简称的存在与否”根本不足以成为反对一个议题的论据。
与时代脱节的言论在年轻人眼里看来,显得好气又好笑。年轻世代若在婚前便将男女朋友
介绍予家人认识,家人往往会直呼其名,顺利成婚后,若特别改呼称谓恐怕显得疏离,故
多继续按以往习惯,称名即可。因此,称谓乃至于称谓的简称在年轻人心中,实在不是个
大问题。将儿子的老公、姊姊的老婆介绍给他人认识时,也完全无须硬缩入两个字的简称
,曾信超对二字简称的偏执实在是让人不明所以。
人与人之间的称呼,双方认同其意会即可,旁人实在无须过于担忧。若家人当中没有同志
,何须烦恼?若家人当中有同志,反对也不会因此改变他的性向,作为家人更不应该因为
自己对简称的偏执而阻止家人幸福的机会。